[問題] 關於離職的應對方法

作者: shine008102 (王小麵)   2018-03-12 12:17:57
我在這間公司年資滿兩年,於3/5提出離職,有送上書面資料,離職有效日寫3/31,也
以勞基法這條去告訴公司,寫到3/31是我的極限了,不希望拖住更多時間
1.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但這間公司在離職這塊有一堆不成文的規定,
離職時間要於45天前提出,無論你年資多少
提出後要主管簽核才可以算起點,
主管簽核算起點後,開始公司各老大會來各種模式勸說跟慰留
看過好幾個同事的案例,心軟的同事一拖再拖被拖了半年才順利離職,
我覺得這真的很愚蠢.....
態度堅硬的同事,時間到了就直接走人,
我現在的問題就出在上面,時間到直接走人的同事好幾個都有收到存證信函,
原因是沒有按照規定的45天前提出,以及工作交接完成
但這些同事其實都是45天前提出,只是主管都未簽核,同事也希望快點移交工作,
但公司認為我沒簽核等於沒准,要移交什麼,同事不爽時間到就走,存證信函也跟著來
公司主管已經來找我談過,我態度明確表示要離職,也明確表示離職時間,書面除了離職
申請單外,還附上手上工作的移交清單,但談過兩次後,公司就擱著不理我。
我現在的做法是會傾向,時間快到的前一個禮拜去提醒一次,然後時間到直接走人,
我的問題是
1. 因為有收到存證信函的機會,是不是直接不理他就好?
2. 慣老闆同事一直警告我那個45天前提出離職有法律效力,但我認為應該是沒效力的,
因為我們進公司沒簽約,也沒有表定的公司規章。但還是想問真的有效力嗎?
我在的行業業界很小(營造建築室裝),直接說哪間公司有點危險XD,但公司最近在大量
徵人,如果有人剛好在找這方面的工作,可以站內信問我,避免面試到XD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3-12 12:31:00
存證信函是不能不理會的!不然寄那個要幹嘛?不過你可以拿勞基法壓他,順便檢舉他違法的部分,逼他們上和解桌!通常這樣公司就會放棄追究你了...先去找勞工局諮商看看吧!
作者: polaris12 (敢說楊過不專情)   2018-03-12 12:32:00
找勞工局申訴看看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3-12 12:39:00
手機錄音錄影,之後他們來找碴就拿著證據找勞動局
作者: funnysale (S )   2018-03-12 12:39:00
新工作時間有buffer嗎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3-12 12:41:00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手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3-12 12:43:00
他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你也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8-03-12 12:45:00
離職預告只要你送到人資部門那一刻就開始倒數了 公司嚇唬你的啦
作者: jiandau (Li)   2018-03-12 12:53:00
這我問過勞工局了,提出離職那天算第一天,一滿預告日就可以走人了,公司那個45天站不住腳,勞基法大於公司規定!
作者: terrybob (罪雲樵)   2018-03-12 13:22:00
公司當然可以有法則,但不能抵觸勞基法呀…45天鐵定不行的…麥鬧啦!不過好聚好散最重要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18-03-12 13:44:00
下法不能抵觸上法 不然公司訂條文不繳營業稅就好了
作者: kentyeh (kent)   2018-03-12 14:45:00
你只要證明你有提離職就好了,至於存證信函上面有沒有45天?有的話更好,現成的證據,更好跟公司談,不爽的話,直接拿到勞工局告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18-03-12 15:04:00
存證信函果然很好用,這東西也有人怕....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8-03-12 15:13:00
2.任何公司規約只要抵觸勞基法都「無效」,直接無效,就算你有簽任何合約也一樣無效。保留已於3/5提出辭呈的證據,他告你就直接找勞工局調解。公司不得以未交接完成、未批准為由強逼員工不得離職。即便有因未交接完成造成公司損失,也是得上法院提出證據是離職員工疏失才造成公司損失,才能向員工求償。
作者: blackZ2   2018-03-12 15:23:00
頗好奇存證信函有啥可以寫wws
作者: MartinJu (荒謬人生)   2018-03-12 15:27:00
除非你以後還想回去工作或下任工作需要現任主管的推薦吧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傷情歌? ? )   2018-03-12 15:37:00
存證信函......噴笑自己證據留齊比較重要啦
作者: TllDA (踢打)   2018-03-12 16:26:00
你知道存證信函的效用嗎? 這只有通知你"我有通知你"的功能你也可以去郵局花100元買存證信函 通知公司你要辭職了
作者: andyvx (QQ)   2018-03-12 16:44:00
寄存證給公司提離職最快
作者: qqchristine (瘦瘦)   2018-03-12 18:17:00
這公司是多爛多怕徵不到人,才要這樣留人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8-03-12 19:21:00
公司寄自己違法的證據給你嗎......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8-03-12 19:28:00
提離職時可用mail留證,離職單填完送出前也掃描備份
作者: as508114 (carmelo)   2018-03-13 10:36:00
有簽約都沒效力啦 勞基法是"底線"
作者: goodsun   2018-03-13 12:00:00
如果他寄存證給你,就留著檢舉他啊XDD
作者: bigorder (bigorder)   2018-03-13 12:13:00
存證信函是「證明」有通知你,怕那做啥
作者: todayjappie (elaine)   2018-03-14 08:42:00
公司內規不能抵觸勞基法,以勞基法為準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