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賠償比例原則

作者: aeiem (handsomeboy)   2018-06-14 07:31:34
各位前輩大家好
本人在銀行業任職當行員
有天有位主管的老客戶來臨櫃辦事
因為需要用到印章所以他就將印章交給了我,結果不慎掉落地面,肉眼看就缺一點點小角
,後來這位客戶就說這印章很貴而且還有請師父看日子開光過的,要我負起賠償責任,還
說不要說我欺負你小職員要我自己去找一樣的玉(這位客戶每次來臨櫃都不願意自己填寫
資料及用印),我知道的確自己也有疏忽,但公司遇到這事也都不願意協助處理,認為這
是員工要負起責任,要賠錢才能記起教訓,我想問我真的是要全額賠償嗎?
另外客戶自己有無責任需負擔呢?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6-14 07:46:00
請他自己走法律途徑,自行舉證損失不然不要來鬧
作者: hidog (.....)   2018-06-14 08:33:00
請他告 另外雇主須連帶賠償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8-06-14 09:06:00
印章還要開光喔
作者: gamer   2018-06-14 09:18:00
打哈哈敷衍他就好了,說不定法院鑑價根本沒價值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8-06-14 10:41:00
開光?? 你就刻一個一樣的拿去過一下爐 點個硃砂就好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8-06-14 11:21:00
請他自己上法院舉證這東西值多少錢
作者: vi6 (vi6)   2018-06-14 12:42:00
走法院其實三方都麻煩,吞不下去再走法院吧
作者: sc1 (sc1)   2018-06-14 13:56:00
拿補土幫她補 找我幫你開光補光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8-06-14 14:08:00
走法律,開光那不用管,但真的是玉的話......玉他真的有錢用很好的,要賠還真的有點慘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6-15 00:42:00
所以是多少錢?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8-06-15 10:43:00
不要理他 行員是公司的履行輔助人 行員的過失請債務人向銀行提出賠償請求 銀行再向行員求償 客戶來跟你要 回覆已通報主管單位 主管要你賠 要求照程序來更正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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