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uchBB (CK)
2018-06-22 16:23:58※ 引述《goooeooo (ge)》之銘言:
: 公司非常在意薪資保密
: 所以口頭說過一次
: 合約上也註明保密
: 請問離職後 下一間面試 可以提嗎
: 還是給個區間就可以?
剛出社會吼
口頭答應就算了
既然紙本你也簽了 就該遵守
講難聽點這個秘密就隨你踏入棺材
這不僅是職業道德的問題
更是個人操守的問題
試想 如果每個在51區工作的人都把保密協定當兒戲 美國還能守住這麼多秘密?
不要讓人覺得台灣人專出帶槍投靠叛將
慘
現在年輕人公民教育真的該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