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會指派帶隊人員 工作量會增加
拉長工時卻不給報加班費 說這是份內工作
已給帶隊津貼 所以不能報加班
請問這樣合法嗎?
因為不能報加班緣故
所以我們有個同仁下班一到就走了
所以出現了以下對話
http://i.imgur.com/fIjXMJY.jpg
影響客戶公司權益,按規定辦理
若真的因為我們人員不肯下班後做這些“份內工作“影響客戶公司權益,公司能依規定辦理
作者: NaClman 2018-11-05 13:36:00
那就集體開勞資爭議啊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8-11-05 14:07:00變相責任制
作者: sschen 2018-11-05 14:12:00
請撥縣市政府勞動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第24條
作者:
sho357 (阿東仔)
2018-11-05 14:27:00這時候大家要一起反應,不然這同事做不久
作者: cloud6732 (無所謂畫地自限) 2018-11-05 14:45:00
直接申訴啊,line紀錄都給你了,公司按規定你按法令
作者:
wyner (外嫩)
2018-11-05 15:06:00按規定就按規定阿 看公司規定大還是法律大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18-11-05 16:15:00依公司規定辦理 vs 依勞基法辦理
謝謝大家回覆 因為那位同仁已經沒再多報加班了 事情沒做完這樣堆著 勞基法24條只能辦那種加班不給報的吧 如果只靠這張截圖能夠檢舉嗎?帶隊津貼得看他帶幾個人 所以不一定的
作者: sschen 2018-11-05 17:08:00
三種玩法:一個是準備出勤記錄,依24條解救被凹加班的人。二是準備主管所謂的工作管理規定,檢視與勞基法牴觸的部份。最後是他說的影響客戶跟公司權益,是不是敢扣薪水,扣薪就違法。
作者:
SSSONIC (...)
2018-11-05 17:12:00意思就是時間到就準時下班阿
這主管其實已經搞得天怒人怨了XD 也多虧了他 我們基層都還挺團結的 不用怕時間一到就準時下班會被講話 大家都能體諒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8-11-05 18:27:00
第三人交代的你再跟主管用賴確認留下文字紀錄,如果是通話完,傳一封訊息說,整理剛剛對話中交辦事項如下:, 總之留下文字紀錄要靠你自己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11-05 18:30:00沒留下交辦的證據那就更不用怕了啊 你不做他能拿你怎樣?
謝謝各位建議 看來現在就是要見招拆招了 起初我們也是用這28樓的辦法 只要他交代的事情都打在公司群組上 但這樣會被上面針對 可惜並不是每個人都跟我一樣不怕事的所以有些同仁還是會服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