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接到ABC cooking studio的電話
說看到我在104的履歷問是否有興趣應徵教學老師
我本身轉想往餐飲發展但不太順利
想說雖然有點跟預期不同
但試試看也無彷
但對方人資講完公司制度
聽了只有嘖嘖稱奇
1,試用期三個月,月薪$25000 (傻眼)
2,試用期考核過,月薪$26000 (再傻眼)
3,月休八天,排班制,如人手不夠需依照公司安排加班 (也就是說,可能要你從早上10點上到晚上10點)
4,隨時會依照人力狀況在雙北地區論調(南港、天母、板橋、101,有點地理概念就知道這距離有多遠)
5,在職未滿一年離職,會有違約金 (這算合法嗎?)
6,有業績目標需達成,但領固定薪?!(再次傻眼)
我舉個例子
因為本人是有經驗的
且在國外學廚藝
之前在幾個烘焙教室兼差幾堂課
三小時酬勞約在$5000~$8000不等
所以當然
最後是謝謝不聯絡
那個這家公司永遠都在徵人
東元集團都是這樣子在剝削勞工嗎?
突然想到之前勞基法修法
他們老董就跳出來在那邊哭夭
現在看來真的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