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解僱合法嗎?

作者: aabbc (欸欸逼逼西)   2018-12-22 14:17:01
已向勞檢局詢問,專員禮拜一才會回我電話QQ
以下請大家幫忙看看謝謝
在這間公司第四個月,前三個月為試用期我在試用期第二個月懷孕。
公司有在承包縣府案子來做,當初錄取時並沒有說會因為這件案子結標後會終止合約,現在公司卻跟我說因為一月中旬案子決定不再承包我的不定期契約也終止。
合理懷疑因為懷孕找名目辭退我,請問拿跟老闆的line對話當作佐證會不會沒辦法檢舉這間公司?或者我需要什麼資料才能夠檢舉?
也想知道即使是不定期契約,也能合法解僱孕婦勞工嗎?
附上當初應徵時公司要求的工作內容
https://i.imgur.com/BPpRMXE.jpg
懇請解惑,謝謝大家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8-12-22 14:50:00
你到底是要他賠你錢還是要檢舉他違法你到底是要他賠你錢還是要檢舉他違法你到底是要他賠你錢還是要檢舉他違法你到底是要他賠你錢還是要檢舉他違法自己先弄清楚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2-22 15:32:00
要看你當初簽的雇用合約內容!
作者: oherman (qq)   2018-12-22 15:48:00
什麼叫不定期契約?約聘是有期限的,沒有期限就是走資遣不走資遣就跟勞工局檢舉千萬不能寫離職單
作者: etsen (殘音~)   2018-12-22 16:15:00
你先舉證你的主管確實知道你懷孕,至於他用什麼理由資遣你,你檢舉後,負責單位應該會要求公司舉證說他們有資遣必要性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2-22 17:18:00
沒有簽約你被坑定了,記得保留打卡紀錄,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12-22 17:47:00
這個真的要打1955問清楚,因為有講到不定期契約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12-22 18:13:00
不定期契約 要妳走路就要給資遣費但妳如果沒有簽約....有沒有辦法證明你是這家公司的員工?
作者: etsen (殘音~)   2018-12-22 20:13:00
勞健保證明一定可以,簽約事實上不是必要,工作有對話紀錄,有簽到簿都可以。如果你一開始沒有清楚的勞動契約,對方反而不能說你是定期契約。不論不定期契約還是定期,不定期契約只要是由雇主先提出要你離職; 定期契約只要雇主合約期限還沒到就要你提前離職,都屬於資遣
作者: hanklau (CS菜鳥小飛豬)   2018-12-22 20:56:00
如果有明確證據證明老闆因為懷孕解僱你,那就違反性平工作法,可以罰30-150萬,勞動契約終止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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