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今年的薪資沒有依照勞基法調漲

作者: ShiningMax (閃耀吧!! 麥斯)   2019-02-04 20:28:24
大家好,我是住在韓市長帶領的幸福城市-高雄的子民
大家都是從今年開始,勞基法規定最低基本薪資是23100
原本以為今年可以加薪了,沒想到一月份領到的薪水是這樣
https://i.imgur.com/DoZ0SrJ.jpg
https://i.imgur.com/FiOtbQY.jpg
在這邊大家說明一下,打卡單上的"夢時代全天"
是只我去外派夢時代,上了12小時的全天班(有夢時代員工打卡的證據)
所以我跟老闆的簽約是每周48小時的工時,換句話說我是每周加班8小時
而勞基法規定的23100,是指每周40小時工時
所以依照規定,我每周的加班費應該是1155
https://i.imgur.com/eoJyKfN.jpg
所以每月應該最低要有 23100 + 1155*4 = 27720
然而打卡單最上面的基本薪水抬頭是 25200
25200 怎麼來的? 就是前年的基本薪水21009加上每周8小時加班費來的
對,去年薪水調漲22K時,我們老闆就在違法繼續給前年的薪水了
老實說今年還在給前年的薪資,真的待不下去了,想要離職了
老闆會自律,真是哈哈,哈哈哈
走之前想去勞工局檢舉一下我們老闆,想請問一下大家
我去查高雄勞檢處有 電話(07)733-6959 跟網路的 申訴陳情表
正常是要打電話比較好呢? 還是寫網路表格比較好?
只有當月打卡單會不會證據不夠力? 檢舉之後政府查的到過去幾年的打卡單嗎?
要檢舉我該注意什麼? 會不會被老闆請律師反將一軍?
因為實在不是很懂法律相關的問題,所以想請教各位熱心的版眾
還有,我在該公司已經工作8、9年了,依勞基法每年要有15天的特休了
可是公司每年都只給我3天特休,剩下的也沒補錢給我,這有辦法查,有辦法告嗎?
先謝謝大家願意看完我的文章
作者: EddieJeremy (愛跌倒)   2019-02-05 18:05:00
自己懲罰自己乾我p4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2-05 19:02:00
去KMT黨部申訴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9-02-05 15:33:00
換市長也要你去檢舉才有用啊你沒發現嗎?你發的內容根本跟誰當市長無關啊這種程度 要嘛是黨工要嘛是魯蛇工作8,9年還在領最低薪水這種智商也不意外啦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9-02-04 20:31:00
收集證據檢舉他,草包市長草包環境
作者: catherine213 (Catherine)   2019-02-04 20:53:00
給前年的底薪,為什麼去年還在……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19-02-04 21:18:00
能撐八九年特休只有三天的日子也不簡單
作者: bigjm ( 欲說還休 )   2019-02-04 21:25:00
若要附打卡單,網路比較方便,也可以先打電話詢問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薪資單也一併附上,新年快樂阿~
作者: bettyping (養樂多)   2019-02-04 21:32:00
去年政府調整基本工資 公司實發薪水沒有變還倒扣幾十塊跟公司老闆反應 說只要實領薪水高於基本薪資他就沒違法今年調整基本工資 公司依舊沒有變 但這次學聰明沒倒扣我已經懶得再反應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2-04 21:41:00
但這樣有算違反第14條一項六款嗎..
作者: roxiang (天空之城)   2019-02-04 21:47:00
蒐集證據後直接到勞工局檢舉,另外這真的跟市長沒啥關係,陳菊時代高雄勞基法就被酸的很慘了
作者: CCben (new man)   2019-02-04 23:21:00
公司方要留員工上下班記錄五年,如果沒留會被罰錢,不清楚詳細金額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9-02-04 23:57:00
你進入這間公司時,是哪個市長呢 :p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9-02-05 00:07:00
其實多少跟市長態度有關係要申訴 盡量把狀況寫清楚+申訴項目/要求列出來你最多把你的薪資資料都整理出來當然可以釣到老闆/主管/會計的錄音檔那最好
作者: externaload (Vision of disorder)   2019-02-05 03:34:00
8-9年還領這種薪水...佩服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9-02-05 07:39:00
低能兒 一看就是黨工文一堆沒閱讀能力的還在跟你認真待了8,9年還這種薪水? 特休年年不合法 那怎不先找你最愛的大媽哭訴啊~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2-05 08:13:00
有沒有扣除休息時間,一週8小時休息用餐時間,也剛好40小時,希望不是那種搞不清楚,又一口咬定雇主違反法律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19-02-05 09:17:00
害怕找不到工作,而忍受慣老闆…這樣有比較好嗎?人生的際遇是浮動的,你沒有勇氣,就只能被人欺負,這樣有比較好嗎?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2-05 09:47:00
我這邊公會大致上爽很多 但還是有違反勞基法加上南部找工作的成功機率更低...其實我跟原po有想過 假如30以上的話 就是一個很難抉擇問題 因為30的時候 你檢舉 除非已經有備胎準備好否則了不起失業補助金拿完後 就是重新開始那種情況頂多剩下保全畸形勞動條件接受就作若年齡2X的話就沒差...除非說你很有能力 不怕沒工作 自然人家會找你不然我這樣沒專長 也只能苦等再者雇主也沒對你暴力或言語挑釁那種...三不五時發禮券那些
作者: new122851 (未若柳絮因風起)   2019-02-05 11:27:00
可悲2萬多 一天就花不只這些錢了…
作者: book2381   2019-02-05 12:38:00
先找証據吧,這要討一下
作者: et310   2019-02-05 14:03:00
希望你檢舉之後能堅持下去
作者: cscpony (cscpony)   2019-02-05 23:48:00
其實勞基法的23100是經常性薪資,所以其實很多公司慣老闆底薪低於23100,靠其他名目(排除加班時數)只要你薪水是超過的就不構成違法,所以你的加班費並不會以23100去算,而是“底薪”所以很多月薪做到死,實際上比計時還不如就是這樣,尤其仲介人力公司加工區等等的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9-02-06 14:59:00
“難免想怪一下市長”嘻嘻 難怪八九年了還在領23k不如去小七打工 搞不好早當上店長了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9-02-06 16:01:00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9-02-06 22:13:00
說真的不就是kmt好棒棒都不能怪罪 以前怪罪起dpp大家有那麼大反應嗎?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但是不爭氣的人本來就比較會怪罪到政治上 請給這些人一點空間 不管他們要怪給dpp或kmt好嗎? 是說現在怪kmt被嫌魯 那以前一堆罵dpp勞基法的不是魯到不行嗎?
作者: Hypnos (zzzZZ)   2019-02-07 01:01:00
我是蒐集違法證據後以紙本寄勞工局(臺北),數月後有回覆開罰,祝原po檢舉和找新工作順利! 而且追回不足的薪資!
作者: pkro12345 (席龍)   2019-02-07 10:08:00
市長換哪個都一樣違法都一樣只有兩萬多 少帶風向了
作者: cscpony (cscpony)   2019-02-07 10:21:00
因為你說勞工局的,他設定是“底薪”是23100,但法規是“經常性薪資”有達23100即不違法,只要公司加班有照“底薪”去按加成算,就沒問題
作者: stardust (邁向另一個十年)   2019-02-07 19:51:00
月薪換算時薪的計算方法是經常性薪資除以240小時,所以原po說底薪1元,加班加到飽的說法不成立。
作者: scott0327 (yoyoyo)   2019-02-08 23:30:00
難怪8年還在領這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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