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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8 00:42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國慶連假將至,公部門或私人企業的正職員工,通常以「一日換一日」的換班概念,調整
出勤形成連假,勞動部昨發布最新函釋,若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出勤,公
司裡部分工時的打工族,也可以比照適用彈性放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以往彈性工時只適用全時工作的正職員工
,部分工時勞工則因工時相對短,足夠讓雇主彈性安排出勤模式,勞動部因此曾在二○一
四年的函釋闡明,部分工時勞工不得適用勞基法彈性工時規定。
謝蒨倩表示,比如國慶四天連假,就是將十月五日的非上班日,跟十月十一日的上班日對
調,但因部分工時勞工不適用彈性工時,所以無法跟著彈性調整休假。
為避免一間公司內出現正職、打工族兩種不同排班方式,勞動部昨發布最新函釋,若事業
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出勤者,部分工時勞工也可比照適用彈性工時規定調整工
作日與休息日。不過,謝倩蒨強調,僅限於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
情況下,才放寬讓部分工時勞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