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就在剛剛
老闆打電話說我被開除了
今天不用去上班
理由是我跟同事討論彼此的薪資
WTF這根本就不合法吧
是說他原本給的薪水也沒合法(我還撐了2個月)
等一下要去跟老闆談資遣跟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剛剛打了1955
接電話的人表示他們是兼職的
想要詳細瞭解法規的話要在平日上班時間打過去
我想請問版上有經驗或懂勞基法的前輩
1. 我有什麼該爭取的?
2. 有沒有什麼資方陷阱需要小心的
謝謝大家
作者:
q910044 (拉鍊拖到皮)
2020-02-09 09:42:00基本上要開除任何人,什麼理由都可以拿來講接下來任何對話都先錄音,電話也安裝錄音軟體以免死無對證
作者: toko6290 (綠茶) 2020-02-09 10:25:00
那就檢舉一波啊,連本來少拿的薪水一起拿回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20-02-09 10:28:00他 "不能" 用這個理由資遣你 這是非法的所以現在開始重點就是留證據 你的薪資單 上下班記錄 等等除非你也想走了,不然今天你還是要去公司他不讓你進去,拍照證明你有去,這樣到時打完官司 有薪水
薪資單 打卡/簽到記錄 跟老闆講話可以的話都錄音調勞保記錄看有沒有低報 等等
前公司財會主管透露別人薪資,整公司瘋傳被調薪同事薪資,都沒被開除,所以看人看公司。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20-02-09 12:36:00
檢舉啊 順便檢舉低於基本薪資
作者:
thenone (地方的公司需要新肝)
2020-02-09 14:01:00老闆談判選今天周日要你去公司...
作者:
wadekimo (Tu m'aimes?)
2020-02-09 14:21:00星期天要上班的金融業應該是地下外匯公司吧?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0-02-09 16:49:00離職後可以檢舉
作者:
lalalahu (<( ̄︶ ̄)@m)
2020-02-09 19:20:00聘雇合約有沒有薪資保密條款?資遣費:24K*(2/12)*0.5=2000,薪資24K就沒少給
作者: idn388 (葵莉) 2020-02-09 21:50:00
年資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原PO拿2000 差不多
作者:
mibow (MIBOW)
2020-02-09 23:35:00重點是違法解雇,不是資遣費。你可以先向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然後調解不成立後,向法扶基金會地方分會申請「勞工訴訟扶助」,補助你有律師來代理民事訴訟,確認你和這個雇主的僱傭關係應該維繫。然後,切記不要去簽什麼自願離職證明。
作者:
a1234952 (306678)
2020-02-09 23:54:00哪家公司?
作者:
lenta (Bianca)
2020-02-10 00:30:00資遣費算法google一下就有了 很難嗎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2-10 10:33:00
被火的打給兼職的外包業者1955接電話的人表示他們是兼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