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準備離職,先前公司讓我
去外面的組織團體受訓,除了要返還訓練
費用數千元(有收據明細)這部分我明白,
但主管說因為受訓的這幾天我又不在公司
對公司沒實質幫助,所以這幾天的薪水也
要扣,請問這樣合法嗎?又說既然返還受
訓費用,代表無受訓事實,人又沒出現在
公司,要當事假辦理。聽起來好像合理,
但我覺得怪怪的,又不是我自己要去的。
我想先和分公司主管這邊溝通,若不成,
再聯絡台北總公司人資,會比較和緩些。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20-04-29 11:26:00跟他說你也浪費了好幾天的時間,請公司補天數回來
作者:
power7 (泡七)
2020-04-29 11:28:00不合法吧
這主管邏輯不行,照他這理論6 日也可以說沒上班不給錢跟主管講不聽就跟總公司講 再講不聽就檢舉調解
作者:
twKuhaku (TW-[ ])
2020-04-29 14:07:00就一臉無辜問他 那主管你去受訓時 公司也有扣你薪水喔?
看合約,因為看內文你就不是台北…出了台北…勞基法就是笑話
作者:
yuniko98k (小守護進程-墮天型態)
2020-04-29 16:09:00如果公司強制你去 扣薪就不合法
作者: kodato (無非) 2020-04-29 17:00:00
假設公司派你出差,人不在公司內也不算薪水嗎?呵呵人去受訓代表公司對你的一種投資,所以離職還給公司受訓的學費算合理叫你還學費代表無受訓事實,所以得請事假??套句電影臺詞:嫖完不付錢,就不算嫖了嗎?主管神邏輯耶。
以前碰過離職收制服費 那時年輕不懂 現在才知道是違法
受訓前有簽約之類的嗎? 或是離職歸還受訓費同意書如果沒有只有事後口頭要求償還不用理他
太扯了吧 這個本身的不違法嗎?坐辦公室的會不會要求你返還電費=反而?
作者:
wzmildf (我ä¸æ˜¯è˜¿èŽ‰æŽ§)
2020-04-29 20:44:00絕對違法
作者:
pujos (lks)
2020-04-29 21:01:00你去受訓這事有沒有簽任何合約?有拿合約出來看不想花錢拿去問勞工局沒簽合約就不用鳥他一毛錢也不需要賠,有本事扣薪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