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民好,
最近碰上前公司離職麻煩事,
文有點長,想向鄉民請教。
我是小公司的會計,還兼人事行政。
公司只有我一人做會計,也沒有嚴謹的會計系統,簡單來說都是手寫的,帳務沒辦法好好統
合。老闆也沒有想在這塊做改進。
今年初因生涯規畫,因此去面試且有錄取,因此四月底此提出辭程。離職前交接清冊也做好
,工作內容也確實交接並請被交接人簽名,也拿到離職證明了。
現在已經在新公司兩個禮拜了,前老闆才說做我假帳,去年的帳務不清,說什麼"我是知道
帳務有問題才趕快提離職,導致公司損失",想要對我提出相關法律告訴。
但是事實並不是如此啊!!
我當初工作該做的做都確實做,去年報前年的帳也沒問題,今年也照同樣方法做。
那今年如果帳務當初有問題的話,
為什麼我還在職時不請我跟會計師事務所那邊對帳,現在才事後一直一直找麻煩。
一直叫我回去處理。
碰到這樣狀況,鄉民有什麼建議呢?
除了諮詢相關的法律諮詢
我這邊該做好什麼樣的準備呢?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