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最近在下的公司開始在打考績,公司是一季就要做一次,但這次出了一項考核 ,之前從來沒有,主要分類叫自我學習成長,要所有同仁每月至少要讀一本書或文章(小說漫畫除外),且要把心得(300字)上交... 要達滿分的話需要每月交兩篇
這事情最靠爸的是
因上頭大主管趕著交出去,所以7/17公告這次考核方式後,叫大家全部7/27前要交齊給直屬主管,讓人不爽的是這些考核要求基本上無法在上班時間達成(老闆不可能讓你上班時看自己的書或寫讀書心得),另外就是似乎這個考核就是臨時決定,一出該篇公告,立馬就先跟直屬主管問一下他知不知道,結果她直接回她跟我是同天知道,她也跟我一樣要寫心得(苦命),若是公司覺得對自己員工是有幫助的,像這種需要準備的考核,個人認為也要在正式實施前說明,直接像趕暑假作業方式要求員工補交,感覺上其實就非常不好,也不合他這個考績的要求(按每月讀一本交心得
但考核似乎只要是不違反勞基法的項目,基本上公司都可以決定的樣子? 還是公司需要先公告再實施?
不曉得版上的各位 有沒有碰過覺得不合理的標準,有跟公司翻案成功的,可以討教一下,謝謝
感覺被當小學生 心情極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