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上禮拜我也有在板上發文#1VEHfhZH (Salary)
總而言之,當初聽了版友的話,我昨天到A公司
報到之後發現......這家公司有一些不太合理的規定
明明是間外商,卻訂出:上班時間不能瀏覽網站、傳line、做私人事情的規定,而
且員工守則還說被抓到要處罰
(我是沒問被抓到要罰什麼,但看到這條很傻眼)
然後競業條款也有一些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為了怕被認出來我就不詳述了
反正我昨天上班第一天就發現了很多我無法接受的點,讓人無法相信這是一家外商
但很幸運的是,我心目中的B公司打來跟我確認offer了!
話說就算B公司沒叫我去上班,A公司我也待不下去啦...
現在想問大家,到職兩天要離職用什麼方法跟主管講比較好?
是要明天一早打電話呢?
還是9點前出現在公司跟主管說我不做了,馬上閃人?(這樣應該不用待到下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