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務提供地的判定

作者: chun0629 (鈞)   2020-09-10 10:19:20
文稍長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一般駐點(駐區)人員的勞務提供地
都是要如何判定呢?
我的狀況是人住在高雄
但是業務範圍嘉義到屏東
這範圍之間都沒有辦公室
唯一的辦公室在新北
我提出檢舉 高雄的勞工條件課直接就轉去新北(沒詢問過我)
然後新北勞工局打電話給我詢問情況
認定我都在南部工作不是新北的權責
又把文轉回高雄
我去電高雄詢問他才跟我說你從家裡出發不代表勞務提供地在高雄
我反詢問勞工局的 那我嘉義到屏東全部都有跑 這樣我要從嘉義檢舉到屏東嗎?
當初也是你們局裡面的勞動關係課告知我不能台北新北檢舉的
對方反跟我說我不知道關係課的人怎麼跟你說但我們條件課就是要看勞務提供地才能勞檢
這案子你一開始沒說清楚公文轉來轉去造成大家不愉快浪費時間
我們現在會派人去檢查 等有結果才會通知你 (口氣真的是滿差的)
我從來都沒提到我在新北工作 我實在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詢問就轉出去
這件勞資糾紛已經委任律師
當初律師也有提到這個問題 不過律師是說遇到了再處理
所以我想詢問一下 一般不提供辦公室的職務 我要如何用文件證明我在那裡工作呢?
謝謝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20-09-10 11:49:00
真的除了台北市以外,勞工局都不知道在做什麼..你要不要直接po八卦版,感覺來龍去脈整理一下會爆
作者: chun0629 (鈞)   2020-09-10 12:13:00
新北的至少還有來電詢問 高雄的一副就是你為什麼要跟新北說你都在南部跑 阿我事實就是跑南部阿 不知道在講什麼...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20-09-10 12:14:00
公務員踢皮球 起手式先上蘋果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09-10 12:21:00
這種事找立委比較快....
作者: koidnar (Index)   2020-09-10 15:32:00
就想辦法鬧大事情讓他們吃點苦頭
作者: chun0629 (鈞)   2020-09-10 15:53:00
也沒什麼辦法鬧大了吧 對方最後就說 這事情不會回復了派員檢查後才會再告知通知函9/1平信寄出 到我今天打電話去問才跟我說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0-09-11 12:07:00
台北市以外也不只勞工局啦 是所有單位都差不多 除了公務員嗯~大家都懂之外 台北市幅員小 然後編制員額又遠高於其他縣市 加上中央又離的近 皮繃比較緊一點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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