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其他情況,
HR有好職缺通常會先通報自己身邊親朋好友來卡位
尤其外商或上市公司
通常會做得不動聲色
你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它們有這勾當
這時候卡掉其他人就是為了補自己答應好的人
我自己從以前到現在上班族朋友圈常常聽到:我有朋友公司在徵人
指的就是這種勾當
這就是為啥30歲後很少用104的原因之一
這就像有些隱藏的好康消息
其實新聞記者會先知道
所以看到上面那新聞電焊工日薪7000
你要先想:為啥記者不去做?
因為這種工作是很偶而的40年老師傅才有的一天行情
※ 引述《blot (披著魚皮的貓~~)》之銘言:
: 我是用人主管,先前面試一位應徵者也想錄取,也幫HR主管處理好寫履歷和人格測驗,結
: 果我表示要錄取時,HR主管卻表示她要再另外安排面試,當下我沒有多問,我心理想的是
: 難道用人主管錄取的人, HR還具有否決權可以反對?
: 故事說完,後來在我用老闆逼迫之下HR主管終於安排複試也面試通過,但是最後發offer
: 一直拖時間,結果對方接受別人offer了。但讓我生氣的是,後來我打去問應徵者,才知
: 道複試時其實應徵者已經透露拿到別家offer但是考慮中。結果HR主管不但沒告知我也慢
: 慢拖時間發offer,還是我又拿老闆出來壓才有進度,但是也來不及了。
: 總之,我想問的是,HR能對用人主管錄取的人有否決權嗎?然後已經知道對方考慮其他of
: fer中卻沒告知用人主管,這對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