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之銘言:
: 1. 對鍾明軒本人來說除了讓以後的潛在合作對象卻步之外,沒啥好處.
: 頂多出一口鳥氣
: 2. 對木棉花當然是一次負面新聞
: 對彼此雙方都有害無益的事有啥好說嘴的
: 要說啥公共利益或是揭發重大舞弊也說不上
: 一般私下說說都是會的,但幾乎不會公然指責
: 就很像朋友找你吃飯,然後臨時跟你說不能去了
: 就道義上好像說不過去,但也不是啥了不起的事
: 真要說郭台銘還跟川普說要去美國設廠哩
: 沒白紙黑字打合約評估後不去也拿他沒皮條
: 這點就像被罷免那個整天就簽這些沒法律效力的mou
: 簽了沒做到大家也是打哈哈笑過就算了
: 這種程度的失約只有沒啥社會經歷的學生才會放在心上
: 不然只要口頭說好結果沒做到你就跟人翻臉
: 那真的不用在社會上做生意了
口頭邀約後來沒消息,真的多少會遇到
我遇過出版社說要出書,主題也敲好了,然後對方沒消沒息
(還好後來遇到更好的出版社,積極聯繫、合作愉快)
或是邀約合作業配,大概方向討論完後,過兩天說因為如何如何,所以很抱歉取消
這種也只能苦笑覺得可惜,因為沒簽約真的都不算,不用看得太嚴重。
比較麻煩的是演講邀約,這種很少會簽約,通常是email往來。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某學校單位邀演講,主題、時間都訂好
(後來有另一場演講邀約撞期我還推掉,因為時間已經留給前面的)
活動前一週我把簡報跟要印製的講義傳給窗口
對方回我「抱歉這場活動取消,忘記通知你」
What the F...?
以我對學校行政的瞭解,不太可能臨時取消活動,通常在學期初就會決定
也就是說,至少在活動兩個月前就取消了,但窗口整個忘記告知講師
本來想直接跟窗口上級反映,但後來決定單純跟對方表達 對我造成的困擾
得到的也是官腔道歉,「之後有機會再邀請您至敝單位」
(結果已經過了一年也沒邀,但邀了我也不想去就是)
遇到放鳥當然會不爽,就朋友或同行聚餐時,當茶餘飯後話題
如果發現某單位是放鳥慣犯,就默默加入黑名單日後小心
頂多在個人FB murmur一下,搞到揪粉絲群起撻伐...弊大於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