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把自傳貼在版上,謝謝許多版友的寶貴的建議跟建言,內容修改如下
個人學經歷背景:私大財經法律系
欲應徵之職務 法務人員 仔細想想我好像只能往這邊發展 不然就是國考 人在高雄
自傳履歷內容:
【關於我】
我是xxx,畢業於私立大學 財經法律系,在學期間注重傳統法學理論學習,對於基礎
法律科目具有一定的認識,其中以刑法以及民商法有較高的興趣,並曾參加司法特考四等
考試,歷經大學的訓練,專業能力方面善於分析法律問題。
【個人經歷】
1.某地方法院暑期工讀生{2011}
大二暑假,申請到地方法院暑期工讀生實習,負責將民國100年之前案件資料輸入法院案
件資料庫登記,在整理過程中發現同一案件發生次數很多,每看到一個案件中嘗試分析案
件發生及衍生的問題,從龐大的資料中學習到彙整與檔案管理,有閒暇之餘去旁聽法院審
理案件,讓我對法院內部作業流程有了初步的認識,並彌平實務運作與學院理論的落差,
更讓我提早接觸職場倫理關係,學習與上司及同事的溝通相處。
2.自助餐廳內外場服務人員{2014}
在餐廳工作時,學會如何招呼客人,與客人間的溝通技巧,由於有時需要一個人顧外場,
也學會如何分配做事的優先順序來提高效率
[未來期望]
法律這門學問無邊,越學習越了解自己不足之處。藉由不斷進修,積極迎接任何挑戰,
希望用最短的時間在所做領域有一定成績,利用公餘時間充實自己也替公司創造最大的價
值
(這邊有高人可以建議更好的寫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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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歷一片白,沒有什麼豐功偉業可以寫,人格特質要補上去嗎?
之前兼職考國考,一直考不上,設停損點找工作增加資歷,之前應徵事務所跟作業員,都
沒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