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疫情期間的薪資計算方式?!

作者: b174040406 (Mark)   2021-06-03 05:59:13
目前做的工作為零售業(店面銷售)
每月薪資計算方式:底薪40K+銷售獎金+全勤1K
排休方式為每月八天 自行排休(週末禁休 其餘自行排)
5/1~5/17 這17天 上班12天 休假5天
5/18上班地方被地方政府強制停業到6/14
想問一下5月份薪資是只算這上班的17天 還是一整個月份?
這樣是否還有全勤?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6-03 09:16:00
政府強制停業,由勞資雙方商談之,正常臺灣資方不會給你錢
作者: sc1 (sc1)   2021-06-03 08:54:00
薪水算到5月底含全勤
作者: b174040406 (Mark)   2021-06-03 09:10:00
剛好政府強制停業就是那八大類外加公司的房東就是政府簡單來說店面是跟政府租的 這波疫情來公文強制停業所以我們員工想上班 但商場強制關閉 連上都不能上
作者: cdwu503 (阿神)   2021-06-03 08:45:00
政府強制停業是八大網咖那類 店面銷售看店家是否自己停的
作者: Prokennex (終於通過了)   2021-06-03 06:12:00
不專業推測,停業部分不支薪,出勤按天數計,全勤依比例發給。其中停業期間有涵蓋到應休假日數,應該要扣除,就說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落在比如週日(想成排班制的休假日),薪水要給;落在應上班日,就不支薪。純猜測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03 06:30:00
被政府強制停業的假期都算是有薪假,應該要給整個月才對的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1-06-03 08:01:00
樓上正解,店面營業與否與薪水無關除非雇主有跟你約定無薪假,不然都要支薪
作者: a2468000 (胖雞)   2021-06-03 15:00:00
勞動部QA: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特定場所應關閉,事業單位因而停業者,該停業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作者: small2cow (small cow)   2021-06-04 23:02:00
月薪 最低工資 時薪一毛沒有
作者: Prokennex (終於通過了)   2021-06-05 01:37:00
最低薪資沒記錯的話,是業主自行停業,不在勒令行業中
作者: XoPXoP (兩斤叁兩)   2021-06-05 12:43:00
ptt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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