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目前遇到減班放無薪假問題,公司模式無法遠距上班,採取分流上班,採一半
人力輪休,導致小弟上個月15日開始 除了禮拜日,幾乎都是上一天休一天假
今天拿到薪資才發現只領了17k
公司並無與我們協調無薪假事宜,約宣布三級警戒時有給我們排班表簽名,用意是確認自
己的上班日而已
對此,僅公告休假日須拿特休來排,今年度特休不足者可預支明年度特休,小弟恰好五月
底離職 所以幾乎休假均為無薪假
想請問這樣的薪水是否能申訴勞工局呀?上網查雇主可減薪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啊...想請
問各位如果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解決,保障自己的薪資...?
抱歉手機排版比較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