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不該接受法院調解勞資爭議?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1-08-04 22:16:57
肥宅我去年初找了一個時薪人員的工作
今年過年前無預警遭解僱, 做了一年多對方才覺得我不適任
給了我一個紅包寫年終(跟他嘴巴說的年終差很多)以及當月份薪資
查了查發現原來部分工時人員也符合勞基法要件
所以就捍衛了我的權利
過完年立即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
3月進行調解 -> 不成立 -> 直接衝去申請法扶
我3月底申請到法扶, 5月底蒐集完資料正式提告
7月中收到法院通知開準備庭
稍早與律師通話, 法官希望我們和解
由於資方在調解中主張用勞基法第12條解僱
但又說願意支付資遣費跟預告工資
另外, 資方因公司未滿5人, 曾告知沒有勞健保但有團保
在3月進行調解前發現, 除了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外, 還有:
1. 特休:滿半年3日, 滿一年再給7日
2. 國定假日薪資加倍
3. 失業給付損失賠償
4. 勞工退休金賠償
以上這幾項喊一喊, 光加入第3項就直衝6位數
進入訴訟的時候開準備庭, 資方提及的勞基法第12條有幾項問題
1.雇主不得隨意改列其解僱事由
2.並未達到解僱最後手段性
3.亦並未有情節重大之情事
開準備庭法官建議再次進行調解
第一次調解的時候對方開超低, 這次進入訴訟資方開的不到求償金額的1/4
我想認知上最大的差異還是那筆失業給付損失賠償佔了總金額的1/2
我想問的是, 是否在法院調解上勞方都得要退讓才有解?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1-08-04 23:15:00
並没有一定要退讓,前同事在上法院後拿回該拿的10幾萬,就看個人是否堅持住
作者: wbar (MAYBE)   2021-08-04 23:32:00
法官勸和 還是會傾向和解 但數額要堅持,算是補償勞工的弱勢。 否則就打到底,但很耗時間也傷荷包吃除非 這間公司真的很好 想要做到退休 不然時間寶貴。 自己衡量一下 看看律師怎麼分析、對方誠意吧部分工時的資遣費沒有正常工時高,以正常工時來看工作一年的基數才半個月。 失業給付是跟勞工局請領不能算雇主頭上、勞退也是按級距6%提撥、勞健保另外雇主負擔幾成。 怎麼算都不太可能6位數。建議不要太浮誇你看花多少錢請律師、這幾個月的工資加一加,喊個整數囉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1-08-05 00:05:00
失業給付是賠償請求,原因雇主未投保就保,依照投保級距計算,約7-8萬雖沒有正常薪資高,但接近基本工資,所以才會有那麼高的金額謝C大回應,似乎先走法院和解我也有益,至少不成立在後續進行判決也會走的順
作者: herf39 (herf)   2021-08-05 00:23:00
請問是哪個縣市? 我在台中,一樣是5月底提起訴訟,到現在都沒任何通知
作者: style05 (style05)   2021-08-05 01:38:00
法扶資歷不符合,打官司耗時間和錢,在想說調解不成檢舉一波和刑事告發話說你盡然都進法庭了,那就應該先檢舉一波如果檢舉他們被罰後沒提起訴願,那後續當證據對你也比較好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05 03:07:00
打工的工作這麼好找,沒必要為了這麼容易的工作打官司吧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8-05 08:02:00
作者: sc1 (sc1)   2021-08-05 08:58:00
小額訴訟有空也可以培慣老闆玩一玩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1-08-05 14:15:00
原Po說的沒錯,如果因老闆沒保保險或高薪低報使勞工有損失是可以要求老闆賠償的
作者: xiaoker1228 (八雲)   2021-08-05 20:36:00
3要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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