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北一間連鎖服飾品牌上班
(全台至少50間以上的店面/專櫃)
從疫情3級開始
公司強制要求我們輪班 每天只能1個人上班
其他人全部要請假
算薪水時又以上班時數不足倒扣我們的薪水
導致一般正職員工的薪水只領到1萬3或1萬4
已有多位員工向勞工局申訴 但都不了了之
(有附薪資證明)
已連續三個月都這樣了
請問大家有什麼辦法 能保障我們的權益?
每月13~14...你應該趕快去找別的工作,台北怎麼撐?!
作者:
xyzb (xyzb)
2021-08-21 14:56:00最近不是有政府補助,記得申請
作者:
applebg (數學不及格)
2021-08-21 14:56:00勞基法規定,工資由勞資雙方協議,但不得低於基本薪資所以你們員工是被迫同意了對吧。下次不要同意。勞基法是要你們去協議的,你們要知道自己的權利
作者:
yabeeee (呀比)
2021-08-21 15:11:00即使整個月都放無薪假,也要給足最低薪資吧?
不是附上薪資單投訴就可以, 附上薪資單只是加強證據,如果公司承認那也只能罰他未給薪資,罰款是給國庫....如果公司不承認, 甚至拿出超完美的 勞檢資料, 難道要跟公司說因為圈圈圈給我的資料不一樣所以你們是假的?根本不能讓陳情人的身份曝光, 所以如果員工想要解決問題, 要麼申請調解, 請公司給付薪資, 要嘛 具名申訴同意告訴公司申訴人姓名,檢舉公司不給薪資, 這兩種都會曝光....講白了公司就是因為不要臉才會這麼做, 員工還要臉所以不敢具名申訴, 要臉的就輸了....勞工真的很可憐, 找工作的時候任人喊價挑豬肉, 公司不給薪資也要搞到魚死網破,還不一定能把自己的錢拿回來,如果不採取行動會被笑沒種, 真的採取行動 又是一場曠日費時、 過程中充滿壓力, 還要被酸天助自助....
作者:
wwwwwwww (愛情不能只是習慣)
2021-08-21 15:57:00投訴應該有案件號,看投訴說明有沒有規定多久回覆,超過就往上投訴他們壓案不理
作者:
dever (殘存亦沒路,兵敗如山倒)
2021-08-21 16:02:00這種公司還有員工願意留著?為什麼不走?是要修煉養成慣老闆之術嗎?
作者:
xxgogg (叉叉)
2021-08-21 16:24:00超惡劣的公司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1-08-21 16:30:00快去找媒體
嗯,公司虧錢,所以用這個方式省錢,勞工上班為了錢,被強制休假沒錢要申訴……兩難啊
作者:
yzelly (ˋ(′~‵")ˊ)
2021-08-21 17:38:00申訴都不了了之,那就號召起來一起離職讓讓公司開天窗啊
作者:
pk0943 (.)
2021-08-21 17:54:00你還留著?
作者:
boson911 (boson)
2021-08-21 18:44:00這種公司台灣比比皆是 唉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21-08-21 19:17:00也可以直接去檢舉或是跟公司詢問清楚當初的勞工契約內容有沒有講到薪資部分,不然一個月才1萬多根本沒辦法生活
作者:
robotcl (停停)
2021-08-21 19:36:00可以提示是哪家嗎
作者: Gikber (Gikber) 2021-08-21 22:42:00
東南亞糞島日常,韭菜請習慣,有給你錢就不錯了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21-08-22 00:06:00樓上專業妨礙閱讀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21-08-22 00:11:00我可不像樓上一直跟著錢奴,有如錢奴的__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21-08-22 00:15:00下面一位~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21-08-22 00:30:00去找勞工局的政風投訴
作者:
f155465 (MOMO)
2021-08-22 00:59:00應該是四個字女裝品牌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22 02:09:00可能換工作對你比較好,打工的薪水都比這個高很多了
作者:
ccoca ( 謝謝對不起)
2021-08-22 07:36:00拒買+1
作者: YALEMY 2021-08-22 16:45:00
U?
作者:
lienchi (...)
2021-08-22 17:55:00醫院分流也是一堆醫療人員薪水減半
作者:
henrygod (出家人不近女色)
2021-08-22 18:15:00之前就說全台都一樣 沒人信 現在看到了吧 台北也是一樣5年前在台北工作過 也是遇到類似公司 檢舉也是沒用租屋在外還在台北 根本不夠用 憤而回故鄉開店
作者:
s9245034 (angel1997)
2021-08-22 20:12:00如果要走了就具名檢舉,以及找市議員幫忙
作者:
MaxGDAM (波多野台妹)
2021-08-23 08:24:00哪一家 講一下
作者: jungbaoqidin (阿清清) 2021-08-24 00:04:00
要報勞工局調解才可能討到錢,但你同時也得想想調解完後還能死皮賴臉上班嗎?或是你可以要求,因公司沒有給付合乎法條的薪資,由勞工發動非自願離職,讓他吐出最低薪資差額和資遣費,你可以想想,討到錢走人和討到錢並且繼續做,哪個對自己比較好
作者: atsea (二萬英呎的距離) 2021-08-24 15:39:00
慢慢找新工作,最近不要找服務與餐飲業
作者: lisawu60623 (莎莎醬) 2021-08-25 18:11:00
超惡劣快點去檢舉加上爆料 每天打給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