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身分証正反面影本請教~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3-03-28 16:43:28
: 推 sazabijiang: 勞動基準法第7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 03/27 21:52
: → sazabijiang: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所以跟身分證影本, 03/27 21:52
: → sazabijiang: 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喔,是有些資訊化程度不高的傳產 03/27 21:53
: → sazabijiang: HR懶得一筆筆資料手抄寫,所以直接索取影本貼上。 03/27 21:53
問題這個勞工名卡勞工局有給的範本範本
台北勞動局
https://reurl.cc/6Nb4d5
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僱傭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卡、
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此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及
第6項所明定。
屏東勞動局
https://reurl.cc/vkKbp1
一、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勞雇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
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係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
項及第6項所明定。前述皆保存5年。
勞動部給的勞工名卡的範本
https://reurl.cc/V8mZnQ
https://imgur.com/YS012Iy
就要求要身分證的正反面了
不是公司行為
根本解決不想給身分證的辦法 應該先去告勞工局違法
更改勞工名卡的規範
另外是保存5年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3-28 19:40:00
給範本用身分證影本,跟必須保存身分證影本,完全兩碼子事。奇怪,這裡很少人在千人以上大企業上班?還是勞工局瀆職,一堆大企業都沒有收身分證影本都沒開罰?法律根本沒有規定勞工名卡的呈現方式,官網放個範例你還真以為各家企業「只能」使用這個格式?等你檢舉阿~~既然這麼有把握,你需要多久時間呢連有檢舉獎金這種話都說出口了~真是猛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3-03-28 20:16:00
主要的問題是給影本有例可循不是沒收影本違法吧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3-28 20:17:00
就硬凹阿~人家範例用身分證影本,變成好像身分證影本是必須就算了,現在直接聲稱檢舉有獎金可以拿有些人真的很愛鼓勵別人檢舉企業,然後等著看好戲嗎喔喔~越講越有信心呢,不是必須幹嘛放範例所以你明確主張,勞工名卡沒有身分證影本就是違法嗎然後還可以去檢舉沒有留影本的企業,有獎金可以拿?等等~你怎麼轉彎得這麼快啦~萬一有人真的去告怎麼辦「說不定就罰了呢 可能還有檢舉獎金喔」「鼓勵你透過檢舉方式 去確定作法沒有違法」職場上有一種人很恐怖,會「好意」提供你一些「疑似」公司的缺失,然後鼓勵你去舉發這件事呢...你邏輯死了嗎?我覺得沒問題的事情要檢舉什麼?是你主張可以檢舉還有獎金喔~文章我有備份,可別偷偷修改文字內容喔
作者: leewendy (大坑爹)   2023-03-28 21:16:00
sa完全搞錯原PO意思了,不知道在吵啥
作者: pujos (lks)   2023-03-28 21:22:00
結果是你自己公司違法這不搞笑嗎再推下去難看啦看上一篇推文,我還以為我記憶出錯勒,我還沒進過任何一間不要身分證影本的,原來不是我的問題
作者: YJM1106 (YM)   2023-03-28 21:32:00
因為黑名單了 只看到跟空氣吵架XD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3-03-28 21:36:00
不知道在吵什麼,我沒開過公司,但當過房東,一開始契約也是文具店買一份就用了,後面才自己慢慢調整,啊這個勞動部有現成的,大家拿來用本來就很正常
作者: kazami1110 (Shawn)   2023-03-28 23:31:00
某個ID蠻好笑的啦 也不知道自己是公司HR還是本來就是老闆 只要看到發文跟告公司啊 檢舉公司有關的 理智線馬上就斷成好幾節了呢 有夠好笑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3-03-29 03:10:00
我之前待過的地方,大小公司都有,人資其實也都有要求報到當日要帶身分證來...
作者: YUNCC (毛毛蟲)   2023-03-29 08:03:00
小至2名員工;大至上市上櫃公司都要給身份證影本 ;沒遇過不用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3-03-29 10:48:00
笑死 有夠歡 邏輯死真的很可怕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23-03-29 18:11:00
笑死,又是他,一個不會寫程式的主管在軟工版大談程式被噴到不敢再去,現在又變勞基法專家了,半瓶水總是響叮噹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3-29 19:02:00
我今天幫你打電話去勞動局問了,不用在那邊不一定違法了。承辦人員很明確的表示,雇主有義務保存這些資料,但不需要保留身分證影本。https://www.bli.gov.tw/0103340.html不要在那邊三人成虎,以訛傳訛。我就說職場總是有這種惡意的人,擺明就是挖坑要給你跳。我括號引用是你的說法,又不是我的說法。你是真的看不懂,還是裝做看不懂?原原PO詢問身分證影本是否是必要的,就有人引用勞動基準法第7條以為身分證影本是因為這一條所以必須提供,我就很明確地告訴你,第七條沒有規定雇主要保留身分證影本,就有人要在那邊歡。還堅信自己是對的話,自己打電話到各縣市勞動局辦公室問,不就知道了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23-03-29 19:38:00
又在偷換概念,首先懷疑勞工局瀆職的不就是你自己,你懷疑就去檢舉看看啊,這篇邏輯講很清楚,照範例做有事情可以主張有例可循,沒照做的沒人保證一定沒問題,有在跟公家機關往來過的都很清楚這種基本常識,你主張一大堆公司都不用給都沒被罰當作立論基礎,要不要列出來到底那些公司不用給?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3-29 19:42:00
你才在偷換概念。我第一篇回文就說得很清楚,公司只需要留資料,但沒有一定要留身分證影本。然後你就在這邊扯有的沒有的。你不滿意我的回答,可以自己打電話去勞動局問阿,跟我講幹嘛?不如你告訴我,哪一家公司因為沒收身分證影本所以違法了?我哪句話說過勞工局瀆職了?從頭到尾都你在造謠。公司HR收身分證影本,不等於法律規定必須這樣做,更不代表沒有這樣做的公司違法。我都幫你打電話去勞動局問了,你還在這邊嘴硬。這種顯而易見而且已經跟主管機關求證過的事情,你也凹得下去?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23-03-29 19:48:00
這篇就在講照範例保證沒錯,你自己邏輯死亡跳去勞工局瀆職沒罰不收身份證影本的人,這概念從頭到尾就只有你講,結果也是你要人家舉出誰沒收被罰,啊只有你在那邊說一大堆公司沒收,跟其他人經驗背道而馳,舉證責任不就在你,關其他人甚麼事啊?靠背笑死,自己推文前面幾句就在講勞工局瀆職,懶得理這種人了XD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3-03-30 08:27:00
笑死還在凹
作者: Sweafer (史巍弗)   2023-03-30 10:19:00
開了眼界,不說是打去勞動局我還以為是找大法官聲請解釋什麼是“範本”勒 !這等人才沒有去蘋果重新定義部門上班實在太可惜了
作者: kazami1110 (Shawn)   2023-03-30 15:49:00
邏↘輯↖崩↗壞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3-30 22:06:00
這篇講範例,但他引用我的推文中我講得很清楚,建立勞工名卡不必然要收身分證影本。都已經跟你說打電話去地方勞動局可以求證的事情,你還要這樣凹我也沒辦法。反正本來又不關我的事。你堅持公司不收身分證影本是違法的話,就去告阿,我又不痛。我推文從來沒有說過勞工局瀆職,forverk不要造謠喔你自己在那邊笑死,也不能掩蓋你無中生有的事實。y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3-04-01 03:15:00
原po你不要再浪費生命在這種人身上了啦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23-04-01 06:49:00
之前他還說底下工程師難帶,現在大家知道問題在哪裡了XD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4-01 14:45:00
你的真的閱讀能力有待加強喔,你不知道中文中的問句分為疑問、提問、激問三種用法。激問就是,只提問題沒有答案,而答案就在問題的反面我一開始就主張,企業沒有收身分證影本不違法了,怎麼還會認為勞工局瀆職?所以這當然是反諷你用的。不過我現在分不清楚你是真的不懂,還是裝作不懂了。「我的明確主張是 勞動局的範例上面有要求要」這句話總是你主張的,沒得否認了吧?那經過你寫信發問之後,你還覺得你的主張是對的嗎?勞動局有「要求要(身分證影本)」嗎?總之,與其一直在這邊凹,為什麼不打個電話問清楚呢「你可以考慮去和勞動部檢舉看看哪家沒有收」慫恿別人向勞動部檢舉那些沒有收身分證影本的人,是你不是我喔~現在又改口說是檢舉勞動部?然後某樓在那邊幻想我覺得工程師難帶..我都不知道我手下什麼時候被掛工程師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