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去年10月就開始規劃今年3月要出國玩
她在百貨內的連鎖美容美體事業上班
她們公司的制度是休假必須提前3個月-半年排(特休也是 這已經非常奇怪了…)
所以在確認好她3月的休假已經劃好了之後
在去年12月我們便買好機票、訂了住宿
結果店長這幾天突然告知她 三月她排休的那幾天
必須參加公司的員工旅遊 而且已經報名了
若不參加就必須繳交員旅全額的費用四萬塊
不然就是我們的原訂旅遊要改期
我朋友說公司完全沒有問過她的意見就擅自幫她
決定員旅的日期 而且同梯的人都是其他分店的人她都不熟甚至不認識
店長卻說 這樣才可以認識更多同事啊 當作去交
新朋友blablabla…
我朋友根本不想== 機票改日期的費用請問是店長您要出嗎?
況且員旅明明5、6、7、8、9月都有出團
就因為我朋友是店裡最菜的新人 出國日期店長似乎讓老鳥先選擇
最後我朋友獨自被排在沒有人想選的三月
請問這主管沒犯法嗎?
我同事就只能右手握拳 放在左胸口
然後對公司喊 心臟沙沙給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