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休假計算

作者: taiwanson (台灣之子)   2024-08-20 19:16:04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有白紙黑字用印)
寫到職滿三個月給特休10日
滿一年給11日
我去年5/18到職
照字面上解釋是不是應該我去年8/18就業特休10天
今年5/19就再多11天?
結果現在我要離職公司說我去年特休應該是7天
今年到八月底也是7天
足足跟當初講好的少了8天
真的很生氣
請問大家究竟是不是我理解錯誤?
(但去年入職老闆確實是這樣解釋給我聽,現在直接翻臉不認)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4-08-20 19:50:00
那合約出來叫公司解釋啊!記得備份好檢舉勞工局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24-08-20 21:10:00
違約要賠償吧!有的公司是指可以預支明年的
作者: cawaiimaple (んん~エクスタシー♡)   2024-08-20 23:06:00
既然有白紙黑字就拿出來看很簡單吧
作者: johnsnow   2024-08-21 07:19:00
21-14=7 哪裡有8天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4-08-21 07:28:00
看起來無論哪種方式都優於勞基法,好奇這個是要跟勞工局檢舉什麼?不是應該是民事的合約履約問題嗎?
作者: pujos (lks)   2024-08-21 08:36:00
有言明多給的假逾期可以折現嗎?
作者: allen65535 (劇情急轉直下)   2024-08-21 12:29:00
純粹討論數學 XD 我覺得可以先當作滿三個月的10天已經已經有給你,只是這10天分配在去年跟今年,他的分法是去年7天,今年3天,為什麼這樣分我先不管 XD然後所以今年其實是只給你4天,這4天是因為你今年從滿一年到離職只有三個多月,他用這三個多月佔整年的比例去估算,整年算11天的話,三個多月大概是4天。解釋完畢。
作者: hakama99 (雜醬麵)   2024-08-21 12:40:00
沒算錯 去年到今年5月是10天,5到到8月=11*3/12
作者: sunsad (sunsad)   2024-08-21 15:37:00
特休每年各自計算,不能累積
作者: wwwwwwww (愛情不能只是習慣)   2024-08-21 18:21:00
我倒覺得總共只有12.75天,公司還幫你湊到14天,他們算數不太好,10天第一年,2.75則是第二年的前三個月
作者: gamer   2024-08-21 19:50:00
勞動契約上如果有寫就是雇主違約,由於優於勞基法所以不能告勞基法,只能提一般的民事訴訟不過要注意合約上是否有載明多於7天的特休假必須於當年使用完畢,沒用完不能折讓薪資。如果有的話,哪公司的算法就沒有問題。你可以選擇在離職日前把這11天全都用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