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計算離職預告天數是否須考慮試用期?

作者: iamokay (藍波大人)   2024-10-14 06:02:37
大家好,在下目前在校內擔任政府計畫助理,今年4月1日起聘,計畫主持人當時只給我
三個月的聘期(契約寫到六月底),這段時間我表現尚可,所以7月1日續聘到明年計畫結
束(勞保未中斷,7/1銜接新合約),但最近因為家裡的事情,我考慮10月底就離職,請問
這樣在計算離職預告期時應該從7/1開始看還是4/1呢?
不論哪個選項,我應該都是10天前預告,單純好奇計算預告天數是看勞保在保時間還是
新合約簽訂日期,謝謝解惑。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24-10-14 07:14:00
你這是約聘不是不定期契約 要看當初聘書怎麼寫吧撇除這個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玩意 天數就是照實際走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24-10-14 08:44:00
到職第一天開始算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4-10-14 08:58:00
要算吧,就像年資也會算試用期的時間一樣
作者: schula (mabi-weaver)   2024-10-14 13:01:00
起聘開始上班的第一天開始算到職上班第一天
作者: gamer   2024-10-14 17:12:00
說實話,勞工的預告期僅有規定而無罰則,你跟老闆喬好就好如果依法是從到職第一天起算
作者: goodyW (古迪)   2024-10-14 21:18:00
一定要告知離職,有沒有預告其實拿勞工沒皮條
作者: aa215486 (江拚汪)   2024-10-15 15:40:00
從起聘日開始算,勞基法沒在管你試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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