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野有死麇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   2008-05-25 18:55:20
※ 引述《babukid (貓蚤)》之銘言:
: 目前讀到一版解釋說是男女偷情
: 不知道有誰對於最後三句的見解如何?
適洽不才於前一學期始聆詩教,先生對於此詩是否為淫詩
持反論,並摘引一篇駁議魏子雲教授肯其為淫詩之文說明。並
錄於下。若急尋其義,則可跳至第二項之第三小括弧,正解處。
一、
<野有死麕>淫詩也
作者:魏子雲/國立藝專教授
出處:國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號)
正文: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右詩乃<<三百篇>><召南>中的一首。
這首詩,歷代說詩者,各有創見,極難統一。今人說詩,
雖有心捨<詩序>、拋<<毛傳>>、屏舊訓,就詩論詩。如一九二
五年間,俞平伯說此詩,顧頡剛、胡適響之。雖入詩矣,亦得
其意,惜未見全豹,(見台北長安出版社印<<俞平伯詩詞曲論>>
七十五年四月版)詩義有所闕也。
今者,讀龍宇純先生說此詩,指出詩中「死」字,乃古囮
字之誤傳,此字與繇字同,「囮鹿」即設之以誘鹿群也。亦稱
「鹿媒」。(說此見乃其夫人杜其榮女士從甲骨文囮字臆及者。
蓋龍氏賢伉儷悉治文字聲韻者。)得此創見,益證識字之難。
讀書必先識字,固乃至理。焉知識字不但形、音、義三者
,應兼而備之,然兼備古今,實大不易。是以東坡先生有「識
字難」之歎!若此囮字,<<毛傳>>、<<朱傳>>,均未識也。(甲
文出世晚)
先師每言:「讀書識字,音乃先鋒;不知音,焉知義?」
可見<野有死麕>一首,二千年來說詩者,之未能得其詩義,未
識「死」乃囮字之誤傳。既知「死鹿」乃「囮鹿」之誤,則「
白茅包之」之「包」字,即不可以實解。死鹿,可包之;囮鹿
,則不可包之。若包之,何能誘耶?
再以義理推之,以白茅包紮之死鹿,置於「野」,以與下
文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正如龍氏說:「大煞風景」。
非義理所能發。今知為,乃白茅掩護之「囮鹿」,義理貫矣!
若以「包」作實解,義理即失。蓋「包」乃掩護囮鹿之辭。
當年,師說此詩,以<鄭風>之<野有蔓草>並而論之。說:
「此詩應列於鄭、衛,不當置於召南。」意其與<野有蔓草>一
類。詩之內涵,亦悉為女方主動,且兩詩所寫,都是「有女懷
春,吉士誘之」成其歡愛,地方都在野外,其結果,都是「適
我願兮」。(請參閱拙作<<詩經吟誦與解說>>,台北巨流)。
實際上,這兩首詩全不是吉士誘女,而是女誘吉士。
從詩的辭意觀之,這「野有囮麕,白茅包之」,顯然是女
士的誘餌,不是男士的。吾人應知,凡所關乎色情誘餌,無不
以雌誘雄,甚少以雄誘雌。捕捉禽獸者,亦然。
兒時,曾隨同鄉人夜設網罟於野,捕捉善鬥之鳥--鵪鶉
。補者的媒訛工具,不是形而是音--哨子。補者各備哨子,
藏於網罟前方三周圍,以哨子吹出雌鳥聲音,偶以雄鳥聲作應
,誘雄鳥到網罟設置地來。天到微明時分,藏於網罟前方週遭
之補者,遂一一躬身在草叢中,輕聲吆喝,一步步向網罟走去
。將至網罟之前,乃群起呼叫。進入網罟之內者,受驚飛起,
一一被網。
何以用雌鳥叫聲誘雄鳥?蓋要補得者,乃雄鳥,以雄鳥能
鬥,雌鳥不能鬥。
(<邶風>之<匏有苦葉>,亦女主動也。)
下語「有女懷春,吉士誘之」,也說明「有女懷春」,始
有「吉士」之「誘」。俗云:「母狗不調屁股,公狗無法上。」
語雖粗俗,其義實。
再從第二章看,「野有囮鹿」已換了地方,業已移到林中
的小樹林中(「樸樕」,小樹林也。)而且是「白茅純束」,白
茅紮成了綑。末一句說:「有女如玉。」以詩情論,這「囮麕」
移到「樸樕」之林,「白茅」之為用,不是用來「包」(護),
竟是用來「束」(純亦束義)。可能「白茅」已純束成綑,鋪在
地上了。這時,「野有囮麕」之「囮鹿」,變成了「有女如玉」
。應知玉之潤,感在視覺少而觸覺多。
所謂「有女如玉」這一形容辭,自非只是指女之顏與手,
應指全身赤裸之也。蓋玉之潤澤,無不以全貌出落於外而得譽。
最後一章之文,寫男女之情的兩相歡悅之至,業已坦之無
遮。
「舒而脫脫兮」,似應仍以第三人稱說之較好,有情致也
。寫這吉士並不魯莽,竟是一步一步、慢慢慢慢進行下去的。
將「脫脫」二字以實義用之,似也可以,可能更真切。下兩語
,則第一人稱,出自女士之口,說:「無感我帨兮!」她要求
那吉士不要再解去她身上的這一件「帨」。
說到這裏,不得不解決「帨」這個字,所指者何?
古說是「巾」;今說是「門帘」。(俞平伯等人說)
按<<禮記˙內則>>說:「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子
,設帨於門右。」鄭玄注:「弧者,示亦有事於武也。帨,事
人之佩巾也。」禮以女子之帨與男子之弧,作相對稱。此一禮
之昭示,意指男子長必習武以衛家國,意指女子長必作「以順
為正」(<<孟子>>語)之婦,要「必敬必戒毋違夫子」。這樣看
來,此一設於門右之昭示「生女」之「帨」,應是婦女作家事
,繫在腰間的圍裙,又稱「蔽膝」。若是推想,則此「帨」字
,似非<<禮記˙內則>>說的那種「帨」巾。試想,這帨巾應是
繫在衣外的。這詩中女子口中說的「帨」,不可能是<<禮記˙
內則>>文中的「帨」巾。此「帨」似在衣內。
然而,似可據<<禮記˙內則>>之說推想,或可認為這女子
口中的「帨」,只是一塊遮髒布。這塊遮髒布,用來遮下體的
。所以到最後關頭,她還嬌嗔地說:「無感我帨兮!」
(按「感」字應為「撼」字之假借字。古訓:「動也」。
意為不要拉去這塊布。)
古代婦女服飾,大都長袍寬袖。沒有褲子,一如今之日本
和服。身著和服之男女,概不著褲,內腰僅以十字布繫於腰帶
前後。也許,這女子口中的「帨」,就是繫在她腰間的十字布
。遮其前後下體者也。
結果呢?當然保留不住。但總得放在身邊。
最後一句:「無使尨也吠。」業已昭示明白。她要求那位
「吉士」不要太放肆,弄出聲音,驚動了狗。狗會叫的;一狗
吠影,百狗吠聲也。
說來,這首詩不是很容易懂嗎?不要迂迴太多了啊!
不過,最後詩句中的這個「尨」字,我的老師說這個字可
能是錯字。將此字訓為「長毛犬」,乃從許氏<<說文>>:「犬
,多毛者,從犬,彡聲。」<<左傳˙閔公二年傳>>:「衣之尨
服,遠其親也。」杜注:「尨,雜色。莫江切。」又<<周禮˙
地官>>:「凡外察毀事用尨。」亦訓尨為雜也。<<康熙字典>>
收此字於「尢」部,收「犬」部者,則加犬旁為「尨」。可見
此字之入「犬」部,訓為長毛犬,許氏未免有望形釋意之嫌。
我手中藏有一本近代人許敬武手書<<栔文聲類>>一種,其
所書甲骨文犬字,如(類於尨字,因是手書故無法錄之),則極
易誤成尨字。若從此一甲文犬字字型看來,此「尨」字原文,
可能就是犬字。許說:「犬,多毛者,從犬,彡聲。」徐說:
「彡,毛長也。」都說「尨」字是形容某一種犬之形象,非犬
之名也。如北京狗、獅子狗、狼狗、西藏犬......等名,都不
能夠拋開「狗」(犬)字。此「尨」(六畫)既是「尢」部的「尨
」字,音茫、音蒙,義為「雜也」。且古之禮、傳均有此字,
足證此字之非犬部,入乎犬部,誤也。
還有「囮」字,<<栔文聲類>>亦收此字。且有釋文,說:
「此字許氏所無,從佳,從匕殆即囮字。說文,譯也,從囗化
。率鳥者繫生鳥以來之,名曰囮。囮,或從繇。唐人(由鹿賦)
即此字。今河南稱鳥獸媒。」
雖然,此一甲文「囮」字之說,龍氏已引他書,未悉記有
河南人有此「囮子」之稱否?
右說,僅此提供說詩者參考。吾非詩家人也。
二、
<野有死麕>淫詩乎?
作者:文幸福先生
出處:<<孔子詩學研究>>,文幸福著,學生書局印行。
正文:
(一) 前言
國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號)登載了一篇題為「<
野有死麕>淫詩也」的文章,是國立藝專魏子雲教授作的,內
容無非是要證明<野有死麕>是一首淫詩。當然懷疑<野有死麕
>為淫詩的,從宋人歐陽脩詩本義、朱熹詩集傳等,便已經開
始,及至朱熹的徒孫王柏才直斷其為淫篇。民國以來,學者
大多從此說。這本不足為奇,自然也不值一辨;奈何它是登
載在國文天地,而國文天地又是國中小學師生經常閱讀的優
良讀物,其影響不可謂不大,為避免孔老夫子選詩授徒,教
化世俗,卻被誤認為是在宣淫。因此,不得不略作辨誣,以
正視聽,並就教於魏教授暨諸君子。
(二) 論辨
為便於論辨說明,茲先將召南野有死麕原詩抄錄如下: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野有死麕>的「死」字,是否即可以直接認為是「囮」
字字型的訛變,即「繇」字的異體呢?恐怕仍有疑問的。首
先四家詩無異文,先秦典籍也找不到彼此可以互用的例證。
其次,班固說詩經是諷誦流傳,不獨於竹帛,所以音轉聲訓
,對詩義的尋繹,便益形重要。「死」字,段玉裁息姊切十
五部。「囮」字,小徐本有聲字是,五禾切十七部。「囮」
字,從囗繇聲,音由,三部。音韻皆不可通。魏教授也認為
「讀書識字,音乃先鋒。」因此,「死」、「囮」二字,在
這裡也就沒有必然可相通的關係了。
以白茅包紮的「死麕」、「死鹿」,與下文「有女懷春
,吉士誘之」,是否會大煞風景,這是要看讀者以什麼心態
來讀,以及對這首詩的理解程度。把這首詩看作野外苟合,
而旁邊卻放了之死鹿、死麕,當然是會有點煞風景。如果把
這「死鹿」、「死麕」看作是獵人在野外獵獲回來的,然後
拿來對他心愛女孩的炫燿,表達他的謀生能力,以達致追求
的目的時,這不但不煞風景,而且值得傳頌。何況還有更深
一層意義呢!因為古人以得鹿為福,所以在獵獲麋鹿之後,
會祭拜天地,感謝神明賜福;古「祿」字,黃季剛先生即認
為應從鹿作「礻鹿」。不然,臺灣大拜拜賽豬公的風俗,排
了一大排死豬,不是很煞風景嗎?鄉下的新嫁娘三日歸寧時
,前面也一定抬著一頭死豬,難道也煞風景嗎?
白茅的用法,在古人有一定的習慣,但似不拿來作掩護
誘鹿之用。毛傳:「白茅,取其潔清也。」陸疏:「古用包
裹禮物,以充祭祀。」它是一種蘭根,性質高上,古人用來
包裹禮物,以充祭祀;或用來包裝朝貢的貢品。周禮天官甸
師:「祭示(祀)共(供)蕭茅。」史記管宴列傳:「桓公實怒
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因
此,白茅包紮麋鹿,不是用來祭祀,便是用來送禮,那是無
庸置疑的。
「懷春」,是指人到了適婚的年齡而想結婚的意思,不
管男女,這是人之常情。嚴緝:「春者,天地交感,萬物孳
生之時,聖人順天地萬物之情,令媒氏以仲春會男女,故女
之懷昏姻者,謂之懷春。」王質:「女至春而思有所歸,吉
士以禮通情,而思有所耦,人道之常也。」(詩總聞)因此,
那些以「懷春」為春心淫蕩的學者,或到了適婚年齡而不懷
春(不想結婚)的人,那才真是心理有問題呢!
毛傳:「誘,道也。」鄭箋:「吉士使媒人道成之。」
原是指吉士應當備妥禮儀,循一定禮儀程序來完成這人生大
事。古書多有此訓詁:儀禮有「誘射」之禮,戴記有「誘賢
」之文,論語亦有「善誘」之語,都明明白白的有這樣的記
載;但一念之差,「誘道(導)」便被曲解成「挑誘」、「誘
惑」、「誘拐」,而詩的原意便完全走樣了,又豈是詩人始
料所及的呢?誠如魏教授所說的「益證識字之難」啊!
古詩裏談及嫁娶的事時,也往往涉及「柴薪」這東西,
這可能跟古代婚姻禮俗有關。因為古時的婚嫁不是兩人的事
,也不是一家的事,而是整個家族、整個聚落的喜事。人們
的慶祝飲宴,也往往數天,需要大量的柴火;因此,左鄰右
里,都會不約而同上山為他們打柴,一方面是守望相助,一
方面又可作為禮物。這也就是為什麼「樸樕」還要「白茅純
束」的原因咧。我小時後居住在鄉下,還很常看到這優良的
傳統習慣呢!那麼,呂記:「以樸樕為禮,意其若致薪芻之
饋之類。」也就不無道理了。魏教授似乎不知道「白茅純束
」是兼「林有僕樕」、「野有死麕」而言,這可能是緣於斷
句的錯誤,於是也就不明白為什麼白茅會從「包」變成「束
」了。
中國人對玉一向偏愛,不僅是因為玉質堅硬,更重要的
是它溫潤潔淨,君子所以常佩戴它,便是希望能「溫其如玉
」。它具有高貴品質的象徵,所以,天子的聲音稱為玉音,
天子的印鑑稱作玉璽,美好的食物叫做玉食;自然具有冰清
玉潔,貞敬溫煦的人便是玉人了。女的是玉女,男的也被稱
作玉郎。這是玉的傳統高貴形象,如今卻被魏教授解釋成是
女子赤裸的酥潤身軀,直教人想入非非。
魏教授倒也引到禮記內則篇上的話:「子生,男子,設
弧於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但他不取用此說,卻硬把
這「帨」解釋為是一塊遮髒布,是用來遮下體的。這就完全
偏離本義了。古代婦女沒褲子穿是對的,韓詩外傳中便載有
一則孟子出婦的故事,就是因為他太太在房中踞坐,而讓他
看到沒褲子穿的地方,所以嚷著告訴他娘說婦無禮,要休棄
她。既然當時還沒發明褲子,人人概不著褲,又何來遮髒布
呢?因此,內則篇的記載資料,便益形重要了。帨,拭物之
巾,女子佩戴於左邊胸前,以示常自潔清之意。內則篇又說
:「子事父母,婦事舅姑,皆左佩紛帨。」那麼,帨,已然
是女子名節的象徵:「無感我帨兮」,便是「不要損我名節
」的意思了。所以鄭箋說:「奔走失節,動其佩飾。」最為
知言。如果照魏教授所說的,既然已經是將衣服一件又一件
,慢慢地脫下來,又怎麼會不撼動到那條佩巾呢?左傳昭公
元年(西元前五四一)夏四月,記載晉國執政大夫趙孟到鄭國
去,鄭伯設宴招待他。席間,子皮賦此詩之卒章。杜預注說
:「義取君子徐以禮來,無使我失節,而使狗驚吠。喻趙孟
以義撫諸侯,無以非禮相加陵。」趙孟也賦棠棣詩作為回應
,並且說:「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無吠。」這是詩意的
最好說明。
尨,是長毛犬;見怪異的事輒吠,如同蜀犬之吠日。比
喻世俗常因怪異的事,或偏離傳統禮儀的行為,而投以異樣
眼光,甚或出之以流言謾罵。現在粵人還稱那些無理取鬧的
為犬吠,即所謂犬聲犬影。鄭風將仲子:「父母之言,亦可
畏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正以人言可畏呀!不然,幽會怎麼會帶條狗同去呢?還是那
條狗偶然聞到了死鹿的氣味,而破壞好事?
所以末章應是比體的作法,「舒而脫脫兮」,是責男子
之辭,因為禮儀未備。並告戒他不可急於一旦,而應循禮慢
慢而來,才可以「無感我帨兮」,保我名節;「無使尨也吠」
,不致招人的閒言閒語!
(三) 正解
古序說:「野有死麕,惡無禮也。」基於上述的辨正,
那是無可置疑的。詩的前二章是「反興」的作法,最後一章
是「比」的作法。所以全詩的解釋應是:
人民從野外獵獲回來的死麕,還知道用潔清的白茅包裝
,薦於神明上帝,感謝賜福。今遇有長成適婚想嫁的女子,
吉士難道不知道要循禮而來,道成人生大事,以告於先祖宗
室。(一章)
人民有的從野外挑了一擔柴薪,有的獵獲了一頭死鹿回
來,他們還知道用潔清的白茅包裝起來,作為禮物,或薦於
神明上帝,感謝賜福。何況那是一位堅貞溫煦,冰清如玉的
女子呢!(意謂吉士難道不知道要循禮而來,道成人生大事,
以告於先祖宗室。)(二章)
你應該慢慢的妥備禮儀來提親,不可因失禮而毀損我的
名節,更不可引起旁人的流言是非呀!(三章)
經這麼解說,一個凜然不可犯的貞潔女子,不就在我們
的眼前嗎?李迂仲說:「孟子曰:『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
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嘗以謂:人能充無感我帨之心,而禮不可勝用矣。」(毛詩
李黃集解)這可說是讀詩有得了。但自從朱傳以「賦」來解
釋卒章,後世便把<野有死麕>目之為淫詩,把詩解釋成像<<
肉蒲團>>裏的幹啞事,遂致聚訟莫辨,豈非「邑犬之群吠」
?而孔子的所謂:「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便無人理會,遑論二南為詩的正風了。
(四) 餘論
顧炎武說:「文之不可絕於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
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於天下,有益
於將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亂神之事,無稽之
言,勦襲之說,諛佞之文;若此者有損於己,無益於人,多
一篇多一篇之損矣。」(日知錄集釋卷十九)因此,我們做學
問寫文章,除了要求真相之外,還要考慮這是否有益於天下
。詩人的年代浩渺,文獻乏徵;因此,上述的解釋,雖不一
定合乎原詩人的心意,但卻與孔子、左傳、古序、漢儒所說
的詩義吻合。既平易近人,而且合於禮義,對社會善良風俗
,世道人心,都有正面的教化功能及意義。可是,民國以來
的詩經學者,喜歡屏棄舊注,自求新說,偶有創意,固然亦
足會心;若祇知一味的譁眾悅俗,以求炫惑,不但無益於世
道人心,抑且有害,此則顧氏所不取。至於那些視毛傳、古
序為毒瘡惡瘤,矢志掃除的,當然就更不足為訓了!陳鍾凡
<<古書讀校法>>曾提到研讀詩經的層次,說:「學者能兼賅
古今,區分異同,不相雜廁,故居上第。否則篤守一家,不
事遷就彌縫,自便私說,亦居其次。若左右采獲,志在溝通
,揉合古今,妄矜斷制;則荊棘叢生,適以自擾。下焉者則
盡失古今師說,逞肊以談,癡符橫眩,無本之學,更不足語
於學術之林矣。」願以此說與諸君子共勉。
作者: sun10329   2008-01-04 22:09:00
好厲害~很詳盡!
作者: stanlyleu (蒼穹之戰神重返人間)   2008-02-01 18:53:00
作者: MyDionysus (陌生人)   2008-03-30 23:31:00
讀好久…真是天差地遠的兩解…大推!
作者: aaa955051 (楚狂人)   2008-05-01 21:05:00
謝了 高中時就有疑問了 可惜老師當時也沒有解答
作者: babukid (貓蚤)   2008-05-25 19:22:00
已拜讀。詩經解釋的版本真的很多哩...圖書館就兩三種了
作者: lightbox (我來自東零雨其濛CCU_C-B)   2008-05-26 00:43:00
感謝!相當詳盡!
作者: BettyJJ (小駱駝商隊)   2008-05-26 11:32:00
看後感覺很唏噓...一個冰清玉潔的女子竟然被傳為野合之人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   2008-05-26 11:51:00
是呀,而且視此詩為淫詩者乃主流意見,誠心憂矣!
作者: windcamel (雲峰)   2008-05-28 22:19:00
拜讀,懇請借轉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   2008-05-29 11:50:00
可以。請附上作者出處,謝謝支持。
作者: windcamel (雲峰)   2008-05-29 13:23:00
多謝~
作者: konochi ( mio)   2008-06-05 18:40:00
推文老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