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CDS的疑問

作者: mirce (楓葉)   2012-10-13 11:22:15
另外一種說法叫做CDO(擔保債權證券或抵押債務債券)的賣方
CDO賣法有兩種
第一種 賣方實際具備相關債券
銀行實際具備相關的各種債券 公司債 房貸證券(MBS後產生)等
將這些證券打包捆成一種金融商品出售 把"收受利息的權利"轉移給CDO的買方
但是把"收取本金的權利"保留(因實際持有債券) 該收取本金的權利由CDO買方擔保
一旦債券到期後付不出本金 則CDO買方要負責支付差額
第二種 賣方不具備相關債券
在這種情況之下 假如CDO的買方也不具備相關的債券
那麼這項交易便不具備任何的"收受利息的權利"及"收取本金的權利"
單純就只是 買賣雙方在對做 一方的損失就是另一方的獲利
賣方賣的是"保障該債權能正常支付" 收取價金
買方賭的是"該債權不能正常支付"
也就是買空賣空的C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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