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服貿過了,對一般人會有什麼影響?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4-04-06 12:16:13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而台灣進中國 到哪一省 都要當地省級 縣級批准特許 才能經營
: 就算允許你經營了
: 也不一定能夠保障
: 新光百貨在北京的事件就是這樣
: 這麼知名 這麼大目標的公司
: 都還是敢這樣搞
: 你說一般中大型企業去
: 要申訴有誰會理你嗎?
: 還不是要打關係
: 各自靠本事 隨人顧性命
: 那麼既然要靠關係 不就回到老路子
: 現在就是這樣運作
: 等於服貿白簽了
推這篇
其實我們的智障官猿也是有考慮到潛規則
但是採用的辦法令人很無言─設立辦事處
萬一被四二六陰了
請來辦事處反映
然後再由辦事處的官猿向四二六官猿反映
靠北邊走喔
有當過兵的應該都知道
你不管在榮團會還是莒作簿反映意見
長官永遠只會給你打太極啦
更別提大絕招主官裁量拳
林北被洞八三個月就是這靠北邊走的主官裁量拳啦
智障般的國防布都懂裝死了
四二六還不會裝死喔
光是看到這麼無言的玩意兒
要我覺得服貿有多好
我只會覺得智障加三級
更別提那個要大家自己腦補X6的GDP 0.034................
作者: xiexuanzhong (xuanzhong)   2014-04-06 15:17:00
到哪都有潛規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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