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神好,小弟是股齡未滿一年的菜雞兼跟單仔,去年大多頭時代還能賠掉三個月薪
水的廢物。然後今天對帳還發現少錢,結果要自己貼(遠目)
剛好在這時期發生了十年事件(我沒經歷過以前的,就不用講古給我了),又當事人是板上
紅人,導致大家開始去研讀版規,或許這也不失為是一件好事,至少大家以後更能避免違規
(?)
這邊先附上飛哥給我的回信(如果沒看到圖很抱歉,我其實不會貼圖)
https://i.imgur.com/XlUkCo3.jpg
我先前也有跟飛哥的單,也有所獲利。
但是這次的情況我算是偏向版主的,畢竟依法行事,這怨不得人。
但是版規是否妥當的確可以討論,也感謝貓版主給予版友討論及發表意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