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關於Codejob水桶案一事報告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3-08 22:33:37
由於太多人跟我來信反應說之前的水桶尚未解除
,他們尚未解除的原因皆是沒有繳交悔過書導致無法解除水桶
(至少目前我看到的信是這樣,而且因為這個事情我的信箱爆了)
目前我的決策則是下列:
1.使用者以信件方式,提供當時被處分的內容和通知禁言的信件
由版主判斷犯規情節是否重大
2.依照現行版規,只要版主認定情節較輕的部分,直接公告解除水桶
情節較重者,還是會解除水桶,但另外公告要求請不要再犯,再犯從重嚴懲
若組務同意,同意後的隔天則開始受理,之後受理完畢時會提供版務報告
請組長簽准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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