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信件7

作者: yo841204 (yo841204)   2017-09-30 00:50:43
※ [本文轉錄自 yo841204 信箱]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標題: Re: 版主你好
時間: Sun Sep 17 01:04:26 2017
不知道你引用一堆不相關的板規做甚麼
我的標準就是違規後只接受自首
違規後不自首就是依照板規處理
修改內容不在我接受的範圍內
不要一直拿其他不相關的違規條文來這邊討論
你違反的既不是刪推文,也不是清空價格物品
就不要拉這些條文的內容來救援了
真的不知所以然
你要自以為將最後呈現的文章修改後就可以粉飾太平也沒問題
結果就是有違規就水桶而已
你當然可以照自己的意思解讀板規呀
解讀不對被水桶也只能自己承擔後果了呀
※ 引述《yo841204 (yo841204)》之銘言:
: 不
: 你搞錯我的意思了
: 我解釋只是因為我認為你沒搞清楚我在說什麼
: 才跟你解釋我那個你口中的違規
: 我剛剛又再次詳細閱讀板規確認過了
: 你說我違規是因為我一開始偷渡
: 我承認一開始發錯內容是我自己的疏失
: 然後你說本版並不會因為修改後就認定不違規
: 當我發現我的文章違規
: 我當然是立即性修改
: 難道要放任自己違規然後再讓你判決?
: 這就是你獨裁的地方
: 板上沒有任何一條板規是對於我這樣
: 立即性修改自己文章違規部分
: 需要作出懲處的
: 惟最相關的為
: 二、違反以下規範者,刪除文章並退文且水桶一個月
: 1.未經同意刪減或修改推文者推文(置底檢舉例外)
: 四、因板面具交易性質,相關權利人應自行備份,本板不保障文章留存時效,
: 唯禁止發文者刪減或清空文章(含內文及標題),違者水桶1個月。
: 定義上為: 發文者 修改或刪減 文章內文或標題,使之無法得知原本買賣物與價格者都會被懲處。
: (註:一切無法辨識買賣物或者價格之文章、標題都視為違反此條板規)
: 你自己都寫了
: 這條板規要成立的定義是:發文者修改內文導致無法得知原本買賣物以及價格
: 又或者是我未經同意刪減修改推文
: 我修改後一樣清楚標明價格和買賣物
: 並且我刪改的時候沒有任何推文
: 所以這兩條並不適用,因此我可以修改。
: 然後我最後呈現的文章並沒有偷渡任何東西
: 所以在我修改內文這件事是有正當性的情況下
: 你不能判我偷渡,因為最後讓板有看到的並無以下板規所說的
: 三、違反以下規定者,刪除文章並水桶。
: 8.勿PO偷渡文(送、換,合購、代買、預購、預售等手上無現貨之相關類型)
: 包含連結內偷渡非本板討論範圍,無明確價格之物品
: 連結內偷渡競標同屬此項,違者水桶1個
: 你不要再跳針那句板上並不會因為你修改後沒違規而認定沒有違規了好嗎
: 自己寫的板規搞熟好嗎
: 如果我們互相沒有共識的話
: 這樣可以往上申訴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