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999 (賣雞排的少年)》之銘言:
: 申訴人:han999
: 被申訴人:arl, crc2121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申訴訴求:水桶判決有問題!
: 申訴內容:在mobilesales版,被arl版主水桶,其附上文章代碼文章代碼(AID): #1RHIRZzf
: (mobilesales)
: 按照版規一項
: 2018.4.13新增
: ◎ 一個月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1年
: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
: |47 4/21 han999 □ [賣/桃園/寄送] 全新Sony XZ2 紫漾粉 ... 沒賣出
: 1=|48 1 5/02 han999 □ [賣/桃園/寄送] 全新Sony XZ2 紫漾粉 ... 重發
: |49 2 5/12 han999 □ [賣/桃園/售出] 全新Sony XZ2 紫漾粉 ... 售出
: 5/12+31天=6/12...我隔14天在賣別款!
: 2_|50 6/27 han999 □ [賣/桃園新竹/寄送] 全新未拆 iPhone8Plus 64GB
: |51 7/10 han999 □ [賣/桃園新竹/寄送] 全新未拆 iPhone8Plus 64GB
: 實際上:
: 一我沒有超貼、
: 二我一個月內沒有販賣超過2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 三我也沒有一年內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 arl判1~
: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 ...這應該沒有違規!
: 那麼我應該不致被水桶3年吧!?
: 再來其他部份,如下:
: arl判2~
: 查han999 於本版及macshop版之販賣情況 根本非一般正常賣機行為
: 違反 2.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三年處分:
: 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 水桶三年
: macshop販賣情況如下
: 63 + 3/19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7
: 64 + 3/22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7
: 65 + 3/26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7
: 66 + 3/28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 SE 128GB
: 67 + 4/01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香檳金
: 68 + 4/21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 SE 128GB
: 69 + 4/25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香檳金
: 70 + 4/29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X 64GB太空灰
: 71 + 5/02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香檳金
: 72 + 5/23 han999 □ [販售] 售出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香檳金
: 73 + 6/09 han999 □ [販售] 售出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太空灰
: 74 + 6/17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X 銀色和太空灰
: 75 + 6/21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X 銀色和太空灰
: 76 + 6/25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X 銀色和太空灰
: 77 + 6/27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X 銀色和太空灰
: 78 + 6/29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8
: 79 + 7/01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8 WiFi 版本
: 80 + 7/05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封iPhone8 256GB
: 81 + 7/07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8 WiFi 版本
: 82 + 7/09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9.7吋iPad 2018 WiFi 版本
: 個人不認同做法:
: 我在別的板的行為跟這個mobilesales板的板規無關係,我在這mobilesales板都是符合板
: 規的只賣兩支新機;故arl版主可以看別的板之後卻連帶被處罰的作法將我水桶嗎?
: 懇請請小組長重新進行判決。
: 以及被crc2121版主當作後續的參考案例嗎?在文章代碼(AID): #1RIrjEax (mobilesales)
我判你水桶的原因並不是超貼 也不是一個內販賣超過2支以上新機
2.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三年處分:
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是板規2-a
而macshop的部分僅為參考用
並不是你所謂的判2
再者一個正常人會這樣反覆大量賣手機?
故你在mobilesales版上賣的手機確實是明顯非個人使用
且團購脫單機 確實也是明顯非個人使用
以上我都在站內信說明過了
而且你所謂的判1跟判2 跟我的水桶判決根本完全不相干
我判定文章是否有違規是看文章內容而定
團購脫單確實明顯非個人使用
mobilesales並不需要為了你的團購脫單負責
5/12 han999 □ [賣/桃園/售出] 全新Sony XZ2 紫漾粉 <- 團購脫單機
7/10 han999 □ [賣/桃園新竹/寄送] 全新未拆 iPhone8Plus 64GB <-團購脫單機
我再說一次我從沒有因其他版的因素去水桶人
MacShop版的文章只是參考用
旨在明確說明此人確實買賣不正常
我當然知道你在MacShop的文章有些是重複的
扣除那些原因,一個正常使用者怎麼可能在短時間內一直狂賣新手機?
72 + 5/23 han999 □ [販售] 售出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香檳金
73 + 6/09 han999 □ [販售] 售出 全新未拆iPhone8 64GB太空灰
77 + 6/27 han999 □ [販售] 全台 全新未拆iPhoneX 銀色和太空灰
請問一個正常使用者會在短時間內賣四支全新iPhone?
你被我水桶的原因在於"團購脫單 跟明顯非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