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5-02-10 16:36:14※ [本文轉錄自 forsakesheep 信箱]
W作者: swallow0327 (阿吞) 看板: NSwitch
標題: Re: [公告] forsakesheep 處分補充公告
時間: Sun Feb 9 20:58:53 2025
先感謝 forsakesheep 及各位板友對於相關議題的關注與討論
首先先澄清,板主群並未禁止相關議題討論
相關貼文皆鎖文原因在於即使我們已於推文提醒,仍有不少人進行政治引戰
為了避免失去焦點才進行鎖文,僅留下文章內容。
接著關於 forsakesheep 板友的警告處分,經 forsakesheep 回應
板主群討論後決定維持警告處分,不另作撤銷或水桶
相關原因如下
在收到檢舉後,板主群花了時間閱讀並理解相關法規及公告時序
按 forsakesheep 板友於首篇貼文所提供之連結
https://reurl.cc/zpjg1p
查連結內所提供之管理辦法全文定稿
(這部分的說明應當是一開始就存在,不是後續添加上的內容)
其中的第九條已說明可以免請領進口核准證的資格
一、自行攜帶輸入者,一次至多不得逾五部。
二、郵寄輸入或其他非自行攜帶方式輸入者,一次至多不得逾二部。
三、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一年內以十部為限。其中自然人須年滿十八歲。
如板主群的理解無誤,這部分的規範未曾改變過
(我們也對照了往年相關辦法,唯一的差異僅有過去在第八條,近期把它改成第九條)
因此當檢舉人檢舉 forsakesheep 板友
文章提及會被收規費的範圍包含攜帶出入關為造謠
板主群討論後認為雖 forsakesheep 板友分享資訊,但仍需負起相關查證責任
確實至始至終在管理辦法內都有明確提及自行攜帶輸入是有免請領核准證的資格
但認為縱 forsakesheep 板友所提供資訊有部分錯誤,但仍不至於說是故意造謠引戰
因此維持警告判決。
攜帶入關就NCC自己公告的內容,是造謠在哪裡?那個是炎上之後NCC緊急轉彎說不收費好嗎
收費行政命令是去年7月公布草案的,是當大家沒參與討論?重點是收費750啊,板主是在亂說什麼?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1:08:00以前是不用收費的,去年草案公布今年2月初開始收費,所以爆開很難懂?
我是覺得很像超譯,已經po出來實際影響到的零星個案都沒有自行攜帶一件就要要收費的例子,如果是要發文就要查仔細一點吧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1:10:00兩部也免請領核准證但是要收錢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1:19:00版主辛苦看條文 但根本看錯重點 收費的部分呢
作者: jckim 2024-02-09 21:20:00
郵寄2部以下,以前只要填切結書,現在每案是750的審查費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1:20:00建議先把圖卡的內容丟掉 全部回到NNC上面頒布的行政命令NCC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1:22:00同理自行攜帶不得超過五台 但他沒說不收錢呀真的別鬧了不要跟NCC這個垃圾瞎起哄把政治跟罵人的桶一桶就好
作者: jckim 2024-02-09 21:23:00
NCC補充說攜帶入境免費,但郵寄自用沒轉彎,補充為每案750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1:35:00你的意思是即使有規定,沒有案例就是造謠嗎?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1:36:00不是我要找碴 但正確時間是2月5日開始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1:37:00「經網際網路申請」,沒說自行攜入跟郵寄的差別耶
提到無須申請進口核准證,按照板主群看完的理解這不就相當於掛勾進口核准證是否需要了?
作者: jckim 2024-02-09 21:37:00
就新增審查費750,RMA、郵寄的先被搞到炸開,才去查為什麼
"看到管理辦法全文定稿版v1"這份 第九條有說明共八項須檢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請書(附表三)及其相關文件(附表四) 但第六項輸入器材如果符合條件三條 可以申請用途為自用 但如果這些自用器材又符合條件三條 可以得以切結方式輸入供自用 免請領進口核准證這邊如果解讀跟我一樣 那不管入境攜帶/進口數量多少 都要申請核准 差別只在用途 還有是否需要請領進口核准正
作者: jckim 2024-02-09 21:38:00
以件或以案計費、自行攜帶是否收費,才有後續NCC補充說明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1:38:00現在是不管要不要核准證都要收費,你搞錯了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1:39:00案例都是只有一件,符合不需要核准證的條件,但是都是有收費,收不收費跟要不要核准證是兩回事
再來的問題就是上面截圖的那段"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每件收費750元如果理解跟我相同 那只要有帶器材 就要申請 就是要付750元
那問題就來了 為什麼現在不會造成混亂 因為"沒有人力可以嚴格執行" 現在海關不會有人把你的所有行李拆開來一個個檢查妳是不是有攜帶甚至超過件數那為什麼RMA那些會被要求繳交750 因為負責寄送確實申報了包裹裡面有需要申報的器材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1:48:00其實有爭議的點是NS算1台?還是跟JC合併算3台
爭議點其一 確實申報的包裹反而會被收費 反而是巧立名目申報的不會有事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1:49:00有人可能不懂怎麼可能拆開來算?也太蠢了我只能說你沒經歷過3個電池不給寄送的年代
其二 攜帶入關因為沒有人力可以攔查 所以根本不會有申請程序跟費用 反而是郵寄包裹會因為確實申報 而導致收費@deray> 依收費標準的單位是"件" 所以只要能在單次送件裡完成的申請應該都是750 我看了一下沒有寫單次申請的數量上限但是如果為了符合自用且免請領進口核准證 1個人最多就是5部 超過就得拆2個人來申請 就會變成2件我靠 收費標準裡的件數怎麼又不一樣部 部sry 我自己單位都亂掉了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2:00:00因為整個規定都不清不楚像NS這種主機跟兩隻JC都有不同NCC證號的要怎麼算?
作者:
GenShoku (放課後PLAY)
2024-02-09 22:09:00嗯 現在大家都知道NS板主的立場了 辛苦歐洲羊
我看了一下 依型號 所以如果該器材型號標示是兩隻一組那就是1部所以如果NS/JC左/JC右各有各的型號 那就是3部
作者: jckim 2024-02-09 22:16:00
就新增審查費,實行細則都交由行政機關決定,然後就炸開以案計費、RMA舉證免收、郵寄自用2部以下要收,都沒明訂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2-09 22:40:00申請進口核准 與 收費,是兩件事。之前規範數量下皆不需要,本次修改文意為皆需要,只是後來轉彎了11張圖卡,一直解釋。
作者:
gainx (郁雲)
2024-02-09 22:43:00鎖文停戰還行,處分不太好吧,讓人回文澄清不是很好嗎不然公平起見把「大量」不實言論改為一項怎麼樣...?
作者:
deray (Deray)
2024-02-09 22:53:00作者:
oruson (真夜ä¸ç©º)
2024-02-09 23:00:00結果吵到整個歪掉,750都快不是重點了 XD 後面都在雞同鴨講了
作者:
bala045 (so sad)
2024-02-09 23:11:00我不覺得有造謠
看起來版主的意思是版友文章內 大意的部分有一句 攜帶出入關 這邊不夠嚴謹吧 如果這裡加上5個裝置才收費會比較清楚 不然會讓人以為出入關1件也會被收 0.0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3:48:00因為規定並沒有寫自行攜帶5件以上不收費,我前面貼圖了1件也要收,實際案例也都是1件被收費的,郵寄跟自行攜帶的區別事後來NCC才發新聞稿
抱歉 沒注意到日期XD原本NCC的說明是真的挺模糊的…
髒兮兮原本就啥都沒說就要收錢阿然後一直轉彎最後判分享資訊的人造謠 哪招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09 23:49:00而且如果自行攜帶5部以內不用檢驗不收費,那同一條規定寫郵寄是2部以內不用檢驗耶,怎麼就要收費了
作者:
achuck11 (wonderful)
2024-02-09 23:56:00看得懂版規比較重要,看錯法條或規定很嚴重ㄇ?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4-02-10 00:11:00隨便安別人造謠的帽子,結果是自己法條沒看好 噗滋
這判決還是太粗暴了,根本條文本身還在被廣泛討論時,就拿著公家的說辭判分享資訊的人查證錯誤/造遙要警告議事是越辯越明,還沒辯明就說人造謠只會淪為版皇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4-02-10 00:32:00講只有郵寄要收才是真正造謠
板主覺得鄉民發文不夠嚴謹怎麼不反過來說 NCC一開始的行政命令就不夠嚴謹呢?明明有一堆事情是NCC後續才澄清、釐清的部分板主認為鄉民發文若應善盡查證之責任怎麼不自己搶在NCC之前就先指正?這是不是證明了版主也是看NCC澄清之後才查證?既然這樣那就代表版主跟發文者最起初根本沒有資訊落差因為「大家都是這麼認為」現在卻站在更高的道德標準 回去開鍘判決惹來非議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justicebb 2024-02-10 00:51:00
簡單來說直接看公文別在看造謠圖卡了*再公文寫的籠統,解釋權都在主管機關手上就跟版規寫的籠統,解釋權都在版主手上一樣
板主到底什麼時候要改正隨便說人造謠這件事,這麼多版友都說歐洲羊沒造謠了
作者: justicebb 2024-02-10 01:32:00
人性最大的惡, 就是在自己最小的權利範圍內, 最大限度的為難別人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10 01:32:00板主判決有說不是我造謠啦,是檢舉人檢舉我造謠
作者: justicebb 2024-02-10 01:41:00
跟收費/免請領進口核准證搞不清楚的人認真就輸了
作者:
carotyao (汐止吳慷仁)
2024-02-10 02:10:00用未來資訊來回覆過去規定真是天降神兵,你要不要看更未來的喔資訊 他們本來是要抓的,是後來承認「做不到」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4-02-10 02:16:00沒有案例是因為還沒有足夠的人力去檢查每個入境的人吧你想看到入關時要排兩三個小時嗎?
作者:
rubband (Lisar)
2024-02-10 02:41:00真有趣,沒造謠但要警告你
作者:
SGBA (SGBA)
2024-02-10 03:49:00.......是開始亂搞了喔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24-02-10 04:00:00這兩個板主就好樹時期的,好樹的立場超濃厚,隨便搜尋一下都知道,搞到我都不太想來這個板逛,結果現在還搞這套根本完全沒有客觀去判決了你說你不是禁討論,但你這種做法是不是風向你不喜歡,你就判說是造謠鎖文?
就是批評 ,才指責他造謠兼警告啊板主肚子很餓,需要實績
作者:
PealRay (PealRay)
2024-02-10 06:27:00立場超明顯,真令人作嘔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24-02-10 06:46:00整個規定都不清不楚,板主就急著開鍘
版主群這邏輯和閱讀能力 說你造謠就是造謠 很急著表現齁
作者: carl970522 (支援型ティスト) 2024-02-10 07:58:00
我沒造謠會被警告嗎
作者:
htps0763 (Fish~月~)
2024-02-10 08:30:00只記得剛退的那個立場鮮明,沒想到其他的也一樣
作者:
Tiyara (------)
2024-02-10 08:34:00所以板主是在造謠板友造謠嗎?
你是NCC喔?是你認定嗎?規則沒說自行攜帶超過5件不用報啊!只說要收
作者: sephiroth323 (Hansan) 2024-02-10 09:19:00
其他版都可以就任版不能討論NCC?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4-02-10 09:22:00被一堆非理性又被騙的很徹底的攻擊,版主辛苦了
作者: sephiroth323 (Hansan) 2024-02-10 09:22:00
我是立意良善的疑惑,不是造謠不會被水桶吧?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4-02-10 09:23:00反正網軍在ptt上洗多少都跟現實脫節,黑名單就好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24-02-10 09:29:00去繳750啦幹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4-02-10 10:02:00主要是原PO文有非實例自行猜想的部分,卻寫成像是已確認情報吧,如果原文是打,如果照條例,自帶也有可能須繳費可能就比較還好,但原PO是非常篤定的語氣警告自帶也會扣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4-02-10 10:06:00回樓上snownow大:你可以再看一眼板主那貼圖,就是有750元
作者:
bala045 (so sad)
2024-02-10 10:07:00NCC的公告本來就很模糊 所以我不覺得這算造謠
難道要像圖卡一樣每天一改拿來騙人喔條文就是白紙黑字啦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4-02-10 10:31:00先不論政策的合理性,樓上的表格是收費標準,收費的方式跟條件是寫在內文中,這附表本身就不是單獨看的...要先在內文中符合條件,才去看這個附表,但是原文是把附表自行解讀條件,反過來了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4-02-10 10:33:00感謝s大願意回我:對,但是內文只說無須核准證沒說不收費內文也沒講郵寄跟自行攜帶有差別,實際上郵寄就是符合內文的「無須核准證」,但確定NCC就是要收郵寄這750元了其實s大現在跟我這一問一答,上面原po回覆板主已經跑過1次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2-10 10:41:00圖卡是補充說明,但沒法律效益,愛怎麼解釋都可以,推翻也可以。
作者:
uranuss (人性真脆弱 )
2024-02-10 10:42:00這樣太難看了吧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4-02-10 10:46:00我研究了一下他的邏輯,應該是你人肉帶回會實體申報,不算網際網路申報,網際網路申報只會發生在郵遞購買狀況
簡單來說解釋權在「機關」。「民眾」對於問題需要「機關」去解釋你要針對「機關」不同「時間」的「解釋」去玩人 根本不合理而且是沒校效力 沒有列入公告細則的玩意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4-02-10 10:57:00純就自帶這點來說,只看公文確實是看不出來自帶需要付費因為他所有收費條件都建立在"網際網路",人肉帶入根本不是網際網路申請,只論這個的話原文一開始的確就解讀錯誤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4-02-10 10:59:00「輸入審查」當中的「輸入」其實就是涵蓋到郵寄跟自行攜帶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4-02-10 11:00:00要說自行攜帶不是「網際網路申請」所以豁免,那才是超譯了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10 11:04:00你自行攜帶能不能先透過網際網路申請?可以啊= =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4-02-10 11:04:00但750這點所有的註解都寫網際網路申請,不能無視這註解啊
網路申請應該是因為符合自用/兩件以下 所以符合免請領進口核准證 也就是不用遞附表三 只要附表四之二的自用切結但還是要申請
作者:
bbbing (無)
2024-02-10 11:06:00你公告要看清楚啊,裡面都有寫,寫的爛也是爛的合法的
補充 免請領進口核准證條件是自用/自攜五件以下/郵寄兩件以下上面推文我寫得太簡單了 避免誤會補充一下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4-02-10 11:24:00了解 THX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4-02-10 11:24:00現在線上作業這麼普及方便,NCC說明也都是要你線上申請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郵寄一定會申請,所以先被收750自帶根本沒人在申請,所以沒有傳出災情,是這樣嗎?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2-10 11:58:00因為還沒要求,要是入境卡上加QRCode,開放公共網路要求上線填單申請,就好玩了。美其名「海關無紙化」所有入境資料線上填這招會不會被抄QQ填單直接繳費,全部用事後退款制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4-02-10 12:07:00回樓上leo大:對,跟是不是網路申請無關,實際「自行攜帶5部以下」就是幾乎沒人會申請,NCC目前也無法強制執行這塊
作者:
cwc5566 (張無忌5566)
2024-02-10 12:16:00看起來壯世代雜草經費下來了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4-02-10 12:24:00你最好都別申請 哪天突然想抽查就罰更重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2-10 12:32:00一方面也是根本沒人知道自行攜帶要申請吧,郵寄要報關,正規業者都會要訂購者寫申請書,隔壁有好幾個出來說有寫過了
作者:
bala045 (so sad)
2024-02-10 12:34:00之前都會寫 用ezway 上傳 切結書什麼的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4-02-10 12:34:00這判罰太奇怪了吧==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4-02-10 12:39:00郵寄報關非常正常啊…自行攜帶這個也很搞剛,一個人帶五件電子產品出國也不稀奇,那帶回來怎辦
作者:
elvisFB (elvis!!)
2024-02-10 13:06:00ㄏ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4-02-10 13:36:00不用進口核准還是要750吧?尤其是有報關的話
現在不清不楚的根本就是NCC結果處罰的是版友? 憑什麼?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4-02-10 14:03:00爽啦 自己不好好查證被警告活該
現代人5件有藍芽的裝置真的很難嗎?我每天出門至少就四件了 出遠門一定超過的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4-02-10 14:06:00某些"中立"版友們對像switch2之類的謠言反應可不是這樣耶☺看到零星網友也沒解釋多清楚的個案就高潮 立場還不明顯嗎☺
對 都是有立場 怎麼可能是NCC在亂搞國家單位怎麼會有問題 一定是版友立場偏頗
作者:
bala045 (so sad)
2024-02-10 14:18:00通常自己有立場 才會覺得別人立場明顯
不要在那邊說零星個案啦實際上自己列出來的條目問題一大堆要等那些規定真的打到自己才要說不是個案嗎?有問題就是要檢討 不要讓那些官員亂來才是正常的
作者:
bbbing (無)
2024-02-10 14:44:00自己訂了一條規定,然後自己說哪裡執行困難所以不抓這真是很棒很棒的法治板規也可以這樣定吧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4-02-10 15:25:00說穿了就是拉不下臉道歉撤回處分啦,凹成這樣挺難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