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oS版 ice0514 判決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5-05-27 06:35:42
: 對方不回應不代表你的行為沒錯
: 對方不與您吵架端因對方知道吵架只是違規
: 不代表您的行為沒有製造事端,引起衝突之情事
本人的行為即使有錯,不代表我有違反板規
對方不與我吵架端因對方知道吵架只是違規,那便很好
我不向對方進行謾罵,也是現同原因
事端爭端之說,我已附上超連結
究竟是你不願了解,或是了解後不願接受,
抑或是接受後無法自圓其說,總之此事是揭過了
: 挑釁
: 我的認定是
: 單方面的去對他人進行嘲諷、叫囂、引起不滿、攻擊等等
此處即為自承不依板規判案
不依文字本意反而自加解釋
本人上次提到曲解板規,可沒冤枉你
: 歡迎參選板主 可依同參予板規的修訂及解釋
本人特意提及你上上次對答的內容
要的並不是你這樣一句賭氣的言論
上上次文末二度出現的「公平」相關語句
竟是由一無「公平」概念的人提出,這本人是無論如何看不過眼的
如前篇所言
你現在做的事不屬解釋板規,而是曲解板規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5-27 10:05:00
老實說我不覺得五子那一句話是賭氣啦 看他當這麼久也只說過這一次這種話 畢竟現在剛好也在選板主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5-05-27 15:23:00
「不爽你來當」是那句話給人的感覺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5-05-27 16:54:00
只是表達歡迎阿 缺板主的好人材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5-27 18:42:00
不爽你來當是否有點太假設語氣了= =沒有版務會在組務場合這樣說,就像也沒有開朋友帳號的人會在板面說一樣,別假設太多了。不建議在申訴中套入過多個人臆測啦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5-05-28 04:58:00
我也不太理解 我感受到一種強烈的敵意.. 各種被腦補..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5-05-29 13:24:00
你希望被害人給加害人多少善意?組務版推文是給被申訴人跟路人聊天的地方嗎?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5-29 14:31:00
誰在跟你其他路人本組內版主本來就可以在這邊發言別講得好像自己被政治迫害一樣,頂多就原告跟被告而已組內版主不能來協調該板事務嗎?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5-06-02 01:12:00
雖然申訴人 b1236711 主要申訴對象為 ice0514,但peterman167 身為同一看板其它板主,可能在板務角度上認為能提供更多說明,一般來說看板事務是被視為板主全體共識,在此情形下,我認為同一看板板主一併回答申訴案並無不妥。但,本小組的其它看板板主就和本案無關了。與此同時,確認一下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的答辯是否已結束?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5-06-03 07:31:00
我這邊結束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5-06-08 01:44:00
前陣子俗務纏身未能上站,我亦結束藤毛你可以來發言協調跟我可以攻擊是兩件事你覺得不是迫害我覺得是也沒有衝突來協調可以 但在推文自己聊起來互相取暖我就看不過去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6-08 01:49:00
你這我接受不過我只是想協調 那您看不過去我也沒辦法沒其他意思畢竟廣義來說你也是我學弟認為您是能溝通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5-06-08 02:23:00
一致對外好ㄇ 我對你沒什麼意見啦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5-06-08 02:26:00
我也沒有要溝通的了 現在的一致對外是要對WXKX嗎?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5-06-08 06:47:00
小聲一點R 勿忘PAD板蒐證蒐到TOS置頂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5-06-09 02:19:00
ok,收到。 PS 不要在申訴文裡聊天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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