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WOW板板主stkissstone 濫灌過判

作者: Eggholic (!!!)   2013-06-18 19:28:52
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Eggholic/Zazzi
申訴看板/板主ID:WOW/stkisstone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WOW板stkissstone板主於公告判決文(檢附証據1)當中,帶入個人情緒(上篇檢舉2所述)
未依板規規定之水桶期限公式正確計算,卻直接判我永久水桶,實有動用私刑之嫌。
其條列本人所違反之版規計有WOW板規 一.b.1/一.b.2/二.a/四/五
然永久水桶之規定僅見於WOW板規 三.b.違反著作權者/三.c.張爸文、廣告文。
  本人明確無違反上述永久水桶之規定,應依版主所列有違版規之水桶期限加倍計算
  後處之,因此以私信於WOW三位板主群申訴重判。
本人因同一時間私信檢舉他項,然板主於閱畢後僅對他項檢舉發以[閒聊]說明
(檢附証據2),卻對這項明顯濫權亂判之申訴置之不理,故於組務板申訴之。
不服之理由:個人違反之板規已由板主stkissstone於公告中列出,
      其卻帶著情緒性字眼私自濫權判超出規定明訂之水桶期限,
      且板主群漠視申訴。
所附證據:
==違規原文==
已遭板主劣退刪除,但本文証據僅依下列板主公告判決文已足夠。
==板主公告==
(檢附証據1)
  文章代碼(AID): #1HlwJsrH (WOW) [ptt.cc] [公告] Zazzi Eggholic 永久水桶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71514102.A.D51.html
==溝通紀錄==
無,因板主閱畢申訴、檢舉文後,漠視。
(檢附証據2)
文章代碼(AID): #1Hm1g1Hj (WOW) [ptt.cc] [閒聊] 版主群對於意淫的處理態度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71544193.A.46D.html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13-06-18 19:34:00
恩 我看到了判決時限的確是我判斷不當 其餘部分我認為並無不當
作者: Eggholic (!!!)   2013-06-18 19:40:00
其餘部分如情緒性字眼之攻擊認定可於[檢舉2]待小組長斷定另板主已承認判決時限判斷不當,怎不見公告更正之?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13-06-18 21:39:00
等這邊結案再一起處理 無論如何這幾天的結果不會改變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3-06-20 15:41:00
有語版主溝通的文章嗎如果是期限判定錯誤 這與版主溝通即可處理了 是否有先溝通期限判定 通常溝通後版主改判即可 除非溝通後仍意見不合五.2.(2) 必須先跟板主溝通, 五.2.(3) 附上溝通過程、如果你有私信給版主溝通 應該有你發出的私信記錄說真的我不相信你有先溝通過..看板主第二行推文的反應就知如果你有把這篇檢舉文章的"事由內容"寄給版主 "事先溝通"過版主早就回你推文然後改判不是嗎? 這申訴明顯程序不合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0 16:43:00
有沒有溝通過你不相信,但信在板主信箱,e板主出來表態那篇開頭說有人檢舉就是我私信檢舉後,才有他出來表態的文章。板主就是收到後什麼都不管,你要不要順便憶測他是什麼心態呢?^_^他們現在連誤判永桶都不想動,已經有說在等著小組長判決私信記錄因為大部分的內容都跟這幾篇文章相似,所以沒附因為板主群也完全沒回應我,也沒其他溝通記錄可看。有需要私信記錄也可轉錄。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3-06-20 23:29:00
我只是提出 程序上需要有記錄 通常是提供寄件備份當然沒必要提供給我 有的話看小組申訴要求你怎樣附上你就應該要附上 不然程序上直接就不合了提醒你程序 你就要覺得別人再抓你辮子 順便嘲諷 怪誰呢有寄信 就會有寄件備份 申訴時就應該要附上 這是程序你強調你有 又不提出 跟我沒關係 但程序就不合 申訴怎過?你自己寫 "溝通紀錄 無" 可不是我寫的這五個字應該不需要邏輯課就能看懂"小組長如覺得有需要私信記錄自然會請我或板主提供,"這件事情也是錯的 申訴的時候就要附上溝通記錄附給我也沒有用 但是沒有附上就是不合流程實際上不合申訴流程 小組長可以不受理 對方更不用答辯並不是答辯 就是溝通證據2.(2) 2.(3) 寫得很清楚了 要三天和溝通記錄程序不對 申訴如果不成立 根本不需要受理 也無須答辯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08:53:00
所以我說您可以去問小組長,如有需要我可以刪文重來,而且僅是申訴一篇,其餘三篇符合規定。另這世界除了講法還有理,從板主出來答辯的情形顯而易見可以知道態度就是消極,目前已有板上答辯的溝通証據,以路人甲的角度,您想繼續以此做文章也請便,恐怕只會貽笑大方。您若還有疑問,請自行向小組長檢舉或申訴。板上文章是否要刪掉重來,套句板主之詞:待小組長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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