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arCraft版 對版主Attui判決不服

作者: sitos (麥子)   2013-11-07 23:13:19
依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條: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
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由於本案之處分在 WarCraft 板查無相關公告,故依站規不具效力,處分無效。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2-01-07 23:38:00
這案子真的很好笑話說我那個案子不服po11判決 還要再上訴嗎?還是你會處理?
作者: Taipeisheep (台北羊)   2012-01-09 01:17:00
那請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要在哪查詢?麥子 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個案子 用WC板上的E-2說明 分身鬧板 但是我就不構成該條件阿!!況且 板主Attui 水桶 也尚未公告 這樣私下判決妥當?他判決的水桶程度是否太重? 我承認 我有錯 不該這樣挑釁板主 但是我希望他可以減輕我的罪行...喔 抱歉= =我完全看錯了所以 板主Attui 是否該取消我的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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