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ol板-謾罵判決不服

作者: mulkcs (mulkcs)   2015-08-25 00:37:00
事件緣由:
統神在轉播LPL的比賽中, 因為M3表現不佳, 統神開始以髒話辱罵. 隨後, 有疑似中國網
友在reddit上撻伐此事. 該文(附件1)被轉到lol板. 底下lol板網友開始撻伐M3. 撻伐過
程多有失序行為, 我於是在lol_picket板檢舉(附件2).
附件二中, 被檢舉句子如下:"腦殘中國人發現沒用只好找Riot哭哭去了", "要體諒中國低
智商的很多". 我以攻擊特定族群很明顯, "雖然中國與台灣的關係並不好, 但不構成可以
種族歧視的條件"為由提出檢舉.
VVVV5555板務第一次以"無不合理 不懲處"回覆(附件二推文)。因此我開始跟板務溝通。
我認為謾罵屬實並舉上述案例, "無不合理"實為荒謬(附件三)。板務認為我無差別檢舉
,無法認同。若只檢舉案例將可能處理(附件四)。
隨後我向板務反應我並非無差別檢舉, 且我檢舉理由為426是嚴重謾罵詞彙。並向板務請
示下一步該如何做?畢竟板務回答檢舉案例將可以處理(附件五)。板務回覆,參考他人檢
舉(附件六)。因板務模糊的回答我再問其一次(附件七),板務以三點回覆(附件八)。此三
點為"首先每篇文章需針對各人進行檢舉", "再來需提出每位違規的原因或看法", "勿將
自己的無知歸咎於版主推卸責任".
對於這三點我回覆板務(附件九), 和之前案例不合(附件十). 板務以因時地不同, 採不
同判罰標準(附件十一). 隨後我向板務表明會再次檢舉, 對象會更為明確. 於是, 我再次
將緣由說明清楚再lol_picket檢舉(附件十二). 板務以426不一定指死阿陸與愛國情操結
束檢舉(附件十三).
申訴:
除卻板務一開始不願說明清楚, 並且要求參考範例, 最後坦承採用不同標準之外. 我想以
板務回覆的兩點作為申訴點.
第一點, 426到底是不是死阿陸, 是否是謾罵? 以下幾篇文章可以參考.
1. 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台灣網路語言列表
2.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歧視語
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1/608280/
以上三篇文章皆表示426是死阿陸的慣用語, 要用426來說明"是阿陸"在那麼多則推文的情
況是很牽強的.
第二點, 愛國情操下的辱罵是否應該受到保護?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這裡我可以理解板務這麼判決的理由. 但愛國情操來保護這種種族歧
視的行為, 其實與中國反日的暴動一般. 請見影片兩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TvRx4-kOR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zKUYWT5m2I
看這影片, 我們會覺得中國人民太容易被操弄, 太不懂得何謂法治. 但板務允許板友辱罵
中國人的行為與此相同. 而有時, 語言的傷害更比財務上更大. 我國目前也有許多中國配
偶以及生下的下一代, 我不認為當這些人看到這些種族歧視的語言不會受到傷害.
再者, 以愛國情操角度來看, 板務認為中國網友的玻璃心不也是一種愛國情操的表現? 所
以當板友以426辱罵中國人是否代表我們也是玻璃心呢? 更何況這件事情是從統神開始噴
人所引起的. 我不認同用愛國情操來合理化種族歧視的作為.
總結
這次爭議在於板務認為愛國情操下的辱罵與謾罵是受到保護的. 但這其實不是一個自由法
治的討論區, 應該發生的事情. 板規寫禁止謾罵.
C2【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攻擊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時提不出合理理由時謂之。
(性別、種族、國籍、職業、學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
無的放矢:不指定特定對象或對象模稜兩可的攻擊言論。
但板務以自己的理解與心情, 採用不同的判罰標準, 已屬失責. 希望小組長能藉由這個案
例為良好的討論風氣立下圭臬.
附件
附件1
┌─────────────────────────────────────┐
│ 文章代碼(AID): #1LpURXdT (LoL) [ptt.cc] [閒聊] reddit上在罵統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39557345.A.9D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Ptt幣 │
└─────────────────────────────────────┘
附件2
┌─────────────────────────────────────┐
│ 文章代碼(AID): #1LpV4BxB (LoL_Picket) [ptt.cc] [檢舉] #1LpURXd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9559947.A.E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3
┌─────────────────────────────────────┐
│ 文章代碼(AID): #1LsqOu0Z (Sub_Strategy) [ptt.cc] Fw: (VVVV5555) 關於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720.A.02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4
┌─────────────────────────────────────┐
│ 文章代碼(AID): #1LsqPeJe (Sub_Strategy) [ptt.cc] Fw: 關於檢舉案 #1LpURX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768.A.4E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5
┌─────────────────────────────────────┐
│ 文章代碼(AID): #1LsqQAsm (Sub_Strategy) [ptt.cc] Fw: (VVVV5555) Re: 關於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802.A.DB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6
┌─────────────────────────────────────┐
│ 文章代碼(AID): #1LsqQxBz (Sub_Strategy) [ptt.cc] Fw: 關於檢舉案 #1LpURX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851.A.2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7
┌─────────────────────────────────────┐
│ 文章代碼(AID): #1LsqRQR_ (Sub_Strategy) [ptt.cc] Fw: (VVVV5555) Re: 關於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882.A.6F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8
┌─────────────────────────────────────┐
│ 文章代碼(AID): #1LsqRtOQ (Sub_Strategy) [ptt.cc] Fw: 關於檢舉案 #1LpURX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911.A.61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9
┌─────────────────────────────────────┐
│ 文章代碼(AID): #1LsqSKnZ (Sub_Strategy) [ptt.cc] Fw: (VVVV5555) Re: 關於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3940.A.C6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10
┌─────────────────────────────────────┐
│ 文章代碼(AID): #1Lk9NF8I (LoL_Picket) [ptt.cc] [檢舉] #1Lk6ALc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8160335.A.21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11
┌─────────────────────────────────────┐
│ 文章代碼(AID): #1LsqVOoU (Sub_Strategy) [ptt.cc] Fw: 關於檢舉案 #1LpURX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0434136.A.C9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12
┌─────────────────────────────────────┐
│ 文章代碼(AID): #1Lqn5qNx (LoL_Picket) [ptt.cc] [檢舉] #1LpURXd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9895924.A.5F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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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
│ 文章代碼(AID): #1LrADi7L (LoL_Picket) [ptt.cc] Re: [檢舉] #1LpURXd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9998828.A.1D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5-08-25 10:23:00
其實還有另外一位版務的"我認為推文等於內文"的說法..感覺上都是標準浮動而不按照既有規定走..
作者: Braum5566 (大叔布朗姆)   2015-08-25 14:43:00
你的附件要全部轉過來 小組長他滑鼠壞了 這樣貼他會說不符合程序規定
作者: mulkcs (mulkcs)   2015-08-25 15:48:00
感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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