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GOpA33g ]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jweggcat 刪文與水桶
時間: Thu Sep 27 00:51:12 2012
根據檢舉:
#1GLrbu9K [少年] 無法再前進的一步──第一神拳
→ jweggcat:好鳥的吐槽.. = = 09/26 12:27
此推文沒有任何根據卻直指吐槽「好鳥」,語氣近乎羞辱,屬於惡意護航;
不但挑戰板旨中保障吐槽的初衷,顯然也沒有留下討論的空間。
違反板規三-1「大絕招」,水桶三天。水桶期滿會自動出桶,出桶後再被水
桶會被加長桶期,請注意。
另查此ID其餘文章,包括:
[少年] 食之無味的銀之匙
[青年] 秋野明美還有淺野凜 這兩個女人去死死?
[青年] 安靜的鈍哥應該改名叫低能的鈍哥才對
[青年] 無限住人的萬次真的是渣男一個...
皆刻意使用大量髒話、性暗示、攻擊性言詞,有刻意激怒、挑釁板友之虞;
其吐點亦甚薄弱,因此皆已刪除並備份於精華區 Z-79-48中。
我在這裡希望jweggcat能注意並且詳加閱讀置底板規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
。比起黑特式的過激言論,漫吐板更需要優良的討論風氣。
另外關於【[青年] 無限住人的萬次真的是渣男一個...】之刪文原因,包括
:「斷屌」、「輪姦」、「瞎眼大叔」與「黑白郎君」很「low」 、以及吐
點薄弱,全部綜合達到刪文標準。
看來不用開別篇另戰了請問<無限住人的萬次真的是渣男一個>此篇的刪文理由
該篇文章早上有看過,原文也在回文有複製過,個人觀感覺得還好該作者半個月前的<這兩個女人去死死啦> 的確是謾罵腳色,所以沒啥疑問,難不成這篇是因為渣男刪文的?ace大有說對"被輪姦的那個女生"敘述不爽,不過這是板友意見不予評論,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02:00我只有檢舉他在我文章底下的推文,其他都與我無關XD
如果這也是板主判決依據的話,這倒是有問題,畢竟這只是事實描述,不構成冒犯吧,記不住腳色的名字,而用事實陳述表示,個人覺得很正常也許只是寫文章的時候突然忘記而已jweggcat突然回復9/20文章,似乎是ace大先在被刪文那篇說"查了jweggcat的文章,水準也就這樣" 才吵回去的?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10:00我什麼都沒說,如果他要檢舉我,也無所謂XD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12:00要說的話,我也是陳述事實,他的文章就是如同板主所說綜合起來,就是沒什麼存在價值
那最近一個月符合標準的文章又有多少呢?有存在價值的「斷屌」「輪姦」「瞎眼大叔」對我來說不構成不雅字詞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18:00我想至少沒有髒話滿天飛,看起來會比較順眼吧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19:00以一個公開板面,有些用詞是免則免的,要顧忌每一個人至少以我來說,我會盡量謹慎我每一篇文章的用詞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01:20:00覺得還好,不會說怎樣不順眼,就是比較低俗的吐文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22:00不知道女性讀者覺得如何,這時候就覺得女板主的必要性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01:22:00比較高級的吐文是文章不帶任何髒字,卻酸的可以,超優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23:00不知道覺得這些文章OK的板友,有女性板友嗎?
該篇文章覺得還好,累犯影響版面而需要處理倒是沒有意見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25:00就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結果了吧,不然也不會這樣就處理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01:25:00用詞偏激會讓文章看起來沒那麼酸,看起來就還好沒感覺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26:00其實吐嘈也不一定要酸阿,就理性分析作品內容就好啦
作者:
kogeko (Tomoe)
2012-09-27 01:41:00女版友,但沒看過這部。因為看到這串討論才去點回文看,個人是覺得"還是那個被輪姦的女生來幫他才贏的"這句是看了有點不舒服...有種強調靠被輪姦的女生幫忙很不堪的感覺...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2-09-27 01:46:00「斷屌」、「輪姦」、「瞎眼大叔」與「黑白郎君」百琳被輪姦是漫畫劇情 瞎眼大叔是原始設定 這些都是講以存在的事實 黑白郎君到底讓誰不滿了 原PO覺得黑白郎君造型很low不行 漫吐不能吐某某角色的造型很醜? 這類吐槽明明就很常見 造這標準嫌王騎醜那篇要不要順便砍一砍?那篇吐點以這標準來看還更爛勒什麼時候漫吐的吐文須要這麼高的標準了? 原文吐槽萬次的戰鬥很多都打得很難看 這也是事實阿 漫畫裡萬次才說自己因為不死身劍術變弱 而故事後面他也沒有改進這個缺點打六鬼團大叔還越打越回去 這還不能構成吐點?
作者:
kogeko (Tomoe)
2012-09-27 01:57:00沒看過原作不好說什麼,但要形容角色有比用"被輪姦的"這更好的描述方式吧?直接提名字不好嗎?orz 好啦我只是出來提提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2-09-27 01:58:00原po被水桶的判決我沒意見 但那篇文章刪得毫無道理
作者:
kogeko (Tomoe)
2012-09-27 01:58:00女生觀感,說不定是我太纖細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1:59:00我最近剛好重看無限住人,我可不覺得萬次打不死難看
作者:
scottandk (sunkillsea)
2012-09-27 01:59:00可能漫吐版要走向巴哈那樣高手如雲的境界吧XD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2:01:00有問題自己寫信問板主吧,反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2-09-27 02:03:00你可以覺得好看來護航 但別人也可以覺得難看去吐槽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2:04:00是阿,我回文都說這裡是吐嘈板了,但板主就是決定要處理阿可能是之前每個新板主候選人幾乎都要加強取締不正確護航文
作者:
ssarc (ftb)
2012-09-27 02:06:00吐人吐槽真是活該水桶。吐槽版不吐槽就像八卦版不八卦,像話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2:06:00可能板主會處理這幾篇文章,也是希望漫吐文章水準提高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2-09-27 02:18:00原篇真的是比較低俗的吐文 但她至少有指出認為萬次打的難看在哪裡 而不是毫無道理的講我說他難看就難看這裡畢竟不是專版阿 應要提升吐槽文的水準沒那個必要吧再說扣掉髒話 內容同樣空洞的文章也是有阿 難道要全刪嗎沒有必要吧 漫吐版設立的原意不就要讓大家有個比較少限制的吐槽空間 所以我認為那篇文章不應該被刪以上就是我給版主的意見
女版友。最近多了很多這種文章,漫吐不禁髒話,但是被刪的文章用詞真的很難讓人忍受= =
強暴、輪姦什麼的...這裡只是不禁髒話,網路用語的基本禮貌還是要遵守一下吧= =Y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2-09-27 03:14:00真的覺得無限住人那篇吐點薄弱…… 彷彿亂吐文的感覺主角不好看、主角超廢打不贏、還要靠被輪姦的救…之類的
給a5378623,撇掉髒話,他每一篇都或多或少針對女性用語你沒發現嗎?婊子、爛貨、怎麼不去當妓女...= =看了真的很不舒服Orz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03:26:00樓上你貼出來的用語真的很過份,根本就是藐視女性可是你看看版主貼的用語,差很多咧!那些文字中立的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03:49:00他的內衣教父那兩篇,用詞很藐視女性,看了不舒服銀之匙這一篇,完全沒提到內容,根本不知道他在吐啥無限住人這一篇,他下面嗆板友確實有錯,但是內文
作者:
cloudal (cloud)
2012-09-27 03:51:00真的是不舒服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03:52:00他就是把漫畫的內容直接形容出來,的確是不雅但這篇我看了好多次還是覺得只是用詞直接,還好吧瞎眼大叔 黑白郎君 low 這三個是哪邊有問題我看不出來斷屌這兩個字看起來有點猥褻,屌是代表生殖器還是囂張呢?如果是代表生殖器,那的確猥褻,如果代表囂張應該是ok輪姦就是表示一件罪該萬死的事,不是對人或特意族群如果是內衣教父那兩篇裡面的用詞,那的確是對女性歧視這邊的是把漫畫內容描寫出來,當然這些只是我自己的感覺還是尊重版主的意思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2-09-27 06:02:00我想應該說這是漫吐板,你怎麼扯漫畫的東西來吐沒關係,但扯布袋戲的東西進來?那就得好好把握分寸了....至於用詞,我真的覺得有些用詞之低俗實在不能用「直接」來形容,吐歸吐,該有的口德還是要留意一下....
作者:
marcoyao (我愛伊賀(赫))
2012-09-27 08:14:00我只是很訝異這種大絕招還有人用啊wwww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9:05:00並不是只把漫畫中的內容說出來,就不會讓人不舒服的現在證明,就是該慎選一下用詞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9:12:00畢竟你並不是感覺不舒服的人,處理板務該替每一個人著想而且他是每一篇文章都是用詞不太妥當,長期累積下來才處理的,板主群其實已經給他很多次機會了況且萬次那來的斷屌,這根本不是漫畫中的內容吧
這根本不是漫畫內容對你來說根本沒問題吧 記得上次武道狂你才一直把漫畫裡沒有的唐門硬加進去啊...雙重標準?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09:56:00吐嘈原本就可以自己腦補阿,別忘了這裡是漫吐板阿但這位板友是自行腦補,用了不雅的用詞,這才是問題所在
用了不雅用詞是問題所在...你也不是不知道嘛= =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0:04:00我一直都很清楚阿,結果上面的人一堆說是漫畫中的內容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2-09-27 10:37:00輪姦什麼的只不過是用詞直接點 為什麼會變髒話實在奇怪連新聞也常再用 但是我也從沒看過有人對這詞大做文章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0:40:00那斷屌是從那裡冒出來的?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2-09-27 11:19:00就算有人在用,也不代表那就是很適合使用的詞...就像有的人經常問候別人母親,也沒啥人作文章一樣...
作者:
thuki (æ®å‹•å¤œæ™šçš„散尾éž(s))
2012-09-27 11:27:00我也覺得吐槽歸吐槽,尊重觀者這件事情必須凌駕權益之上比如說"這兩個女的都去當妓女就好了"這句話就跟吐槽無關而且根本是完全OUT了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2-09-27 11:29:00同意...有的人光是看到粗口,眉頭就在皺了...他的文章看下來通篇都是使用刻意貶低該角色人格的字彙..還有一篇開頭就問候他人母親的...
作者:
thuki (æ®å‹•å¤œæ™šçš„散尾éž(s))
2012-09-27 11:33:00還有第三篇的這句話 "秋野也是個爛婊子" 我認為你可以罵角色但是你不能用真實世界裡面會讓人受傷的語詞來罵
作者:
ssarc (ftb)
2012-09-27 11:36:00剛剛看了版規,有版規五制衡吐槽者,所以他可以安心被桶了
再怎麼吐槽 基本禮儀還是要有的銀之匙能用淫之匙 被輪姦的女角 斷屌什麼的不覺得很糟糕嗎?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2-09-27 15:05:00我比較意外的是板上對吐點薄弱好像都不太在意的樣子…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5:06:00我有一直說文章內容就是很不夠充實阿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2-09-27 15:06:00我指推文一路看下來的感覺啦XD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5:07:00其實就很單純嘛,文章既不充實,又用詞不妥,綜合起來處理不知道這類文章刪除,到底有什麼好質疑的
隔壁幾篇文章就是偽吐槽的推廣文`,所以我覺得有吐點就好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5:14:00我倒覺得那幾篇是文章內容夠充實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2-09-27 16:58:00畢竟這裡是漫吐板,是讓大家吐槽漫畫的地方,所以對吐點薄弱這一點大家的容忍度比較高吧!.....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7:52:00對水桶沒有意見 但無限住人的刪文原因是否過於斷章取義?「瞎眼大叔」與「黑白郎君」是漫畫設定 low是個人觀感如果這樣不算正確吐槽的話 那連「跳跳主角都是短髮爆炸頭 太中二了吧」「少女漫畫只剩一堆大眼無腦公主病患者 有夠沒水準」這種常見的吐槽方式都會淪為不正確吐槽文了至於「輪姦」一詞 請比對原文意旨「第三個還是被輪姦的那個女生出來幫他才贏的」VS「第三個還是之前那個女生出來幫他才贏的」很明顯的 原PO是想藉「被輪姦=受害者=弱勢族群」的連結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33:00那斷屌又有什麼深刻含意?漫畫中的內容嗎?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33:00來強化映證「萬次每次戰鬥都是極慘勝」的推論「斷手斷屌」不過是利用性意味的名詞做的諧音梗充其量也就是「不雅」罷了照你這麼說 文中出現「阿肛」、「拿乳頭」之詞的是否也要比照辦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35:00上面就有女板友說看了不太舒服,為什麼不能有點同理心耶你不滿意,可以去檢舉阿,就是有檢舉才受理的阿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38:00ace要不要看看精華區54-2有關BL話題的討論?如果僅因某些人不太舒服就可以請板主刪文 難道不算是多數暴力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39:00板主不是都說了,是文章不夠充實,加上用詞不雅,綜合起來我第一篇文章早就說清楚了,若你文章夠有料,那也就罷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0:00這傢伙被水桶不意外,精華區4篇只有這篇有疑問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1:00但他就是每篇都滿滿惡意,又沒什麼內容,才會處理的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1:00開宗明義的講,是不是他在文章下面嗆某位版友,所以被刪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41:00難道板主說的都是對的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2:00以行政法來說,行政人員在一定的基準下有裁量權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3:00單純就只論這個詞,這一篇文章,裡面的詞針對特定族群?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3:00他可能就是犯了可以處理,可以不處理的規,但長期下來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43:00其他篇的確沒意見 但是萬次的刪文理由許多板友也在推文表達不滿了吧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5:00他內衣教父2篇內文是針對某些族群沒錯,可是這篇呢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45:00暴力有強迫之意 原PO有強迫不喜歡的人看他的文章嗎 冏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5:00若他文章內容夠充實,我相信板主也只會請他修文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46:00有人覺得用詞不妥 就修飾一下 ace大怎麼會講出這種話...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6:00說白話,他被水桶不甘我的事,可是我喜歡吐漫板但是開罰準則要對,不然又會被說閒話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7:00我第一篇就說了很清楚啦,"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7:00這一篇,有人說版主容忍他很多次,如果版主有跟他溝通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8:00年紀越大,越覺得沒什麼好爭的,彼此各退一步就好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48:00請他修一下內文,他不理版主那可以開罰沒差,可是刪文...這篇文章就是一個吐槽文,你能水桶他,但這篇沒錯阿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49:00其實有沒有溝通過,為什麼不寫信問一下板主耶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18:49:00板眾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 但用自己的意見脅迫其他人遵守...判決是可受公評之事 可以在推文公評為什麼要寫信給板主呢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50:00他本人用詞個性是錯,但文章本身符合吐槽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50:00脅迫耶XD,我不就是一個板友,能要求別人做什麼嗎XD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51:00我第一篇回文也只是勸告一下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2-09-27 18:51:00幹嘛寫信阿 寫信也只是把這裡的推文 附製過去而以竟然這樣那就在這裡講就好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52:00其實漫吐板都有BM板了,現在缺水,真有意見,不如移駕一下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7 18:53:00ace0824,並沒有特別要跟您起衝突,只是想搞清楚刪文理由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7 18:54:00有漫吐BM板阿,我又不是板主,不如自己去問阿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7 22:45:00BM板本身沒有申訴流程是要怎麼申訴 orz
作者:
Anauma (穴馬)
2012-09-27 23:39:00BM可以討論板規 把不清楚的點整理好發篇文來問吧C_ChatBM就有這樣問板規判定界線的問題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2-09-28 00:58:00我實在很想說...根據新規第五條,就算符合吐槽只要多數人心生不悅,仍然達到違規標準既然已經有多數人表示這樣的用詞令人不悅,那就是違規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01:02:00等一下又有人說這是多數暴力了XD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2-09-28 01:05:00其實黑白郎君跟瞎眼是還好,但是前面兩個就有點粗俗了..有點修養的人會用其他字眼帶過,新聞為了求聳動會直寫就像大多數人不願意被叫宅男但是新聞還是用得很開心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01:08:00如果每個人都有點同理心,包括被水桶的原PO這一串就不會吵這麼長了,試著多為別人著想吧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07:10:00就是只是怕版規無上限,第二個詞,確實會讓人感到不悅詞本身是只一件事,即使這件事天理不容、罪該萬死但這件事女生會遇到,男生會遇到,動物也會遇到提到很多次,他被水桶無異議,文章被刪無異議,就只有這篇當然,會被說一句你誰阿管那麼多宅男,這是羞辱男生沒錯,宅女,這是羞辱女生沒錯有人對你說:你是輪X 你大概只會覺得他可憐,連詞都不會用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07:49:00我之前的解釋白推了嗎...在吐槽論證過程中 敘述合理且必要的客觀上存在劇情用正確的邏輯思考 不斷章取義 不戴有色眼鏡看待何來歧視、冒犯、令人心生不悅之有?還是不能理解的人 請直接將角色名某某某代換至原文中論證的強度可是跟原本差了十萬八千里第三個還是某某某出來幫他才贏的 <- 這樣才叫吐意薄弱吧還強調甚麼同理心...請問不合理的指控是要怎麼用同理心對待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2-09-28 08:34:00那幾個字是不會冒犯到特定人,但是重點是大量使用這類詞語有點修養的人應該是用其他方式帶過,但是直接講出來就很..而且直接講某人被輪x這件事本身就是對該人物的不尊重..你只要把漫畫人物換成真人,嚴重性就大為不同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09:58:00簡單的是,要是他文章有料,能支持他的謾罵,那也無妨重點是他的文章也沒料,所以綜合起來才處理的這種裁量空間,是該給板主的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就連法律都需要適應環境做更改板規根本不可能規定到每一個人事物,才需要有裁量空間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5:03:00ace0824他文章有沒有料這是版主裁量空間,用詞也是這個ok但版主只有用一個規則就直接砍這篇文,看起來專對他他其他三篇沒意外,裡面的用詞是指定特定族群,唯獨這篇這篇用詞比其他文章來的不是那麼專指,不管是不是他好運如果這篇只用這條刪文,看起來就覺的特意要刪掉這文章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5:12:00他那篇文章有料的?如果板面上都是這類文章能看嗎?就想成端正板面風氣,不也是一件好事真的是這麼不滿,不滿到一定要宣洩,就收集一下資料直接去漫吐BM板提出自己的意見,不就好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5:19:00他嗆某位版友你真的很氣他喔,連我回啥都不看就直接嗆我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5:20:00我從頭到尾不就說了,有漫吐BM板阿,建立就要用阿況且我根本不是在嗆你,我只是覺得板主這樣處理是有他的道理的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5:51:00吐槽本身就是對作者、作品、角色的不尊重如果每句話都要考慮到尊重 那也不用吐了連角色殺人、被殺都能討論了 為什麼不能說輪X何況他還不是討論 只是敘述客觀上存在之劇情一堆異色文把侵犯的過程都鉅細靡遺寫出來都沒事為什麼使用輪X這個字就要被合理地刪文?還有ace你是當過板主的人 理應知道板主身負的責任和壓力衝突能和平解決為上 申訴是最後手段非當事人會參與這串討論基本上也是基於對漫吐的熱情以及關心公眾事務為出發點自家能解決的事務留在自家解決就好 不用動不動鬧到上面留下紀錄日後供人口實 徒增板主的壓力也違反大家參與討論的初衷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18:00我就是當過板主,才知道板主的辛苦,也能理解如此處理的原因,既然想要解決問題,那就清清楚楚說明白問心無愧,又何必怕落人口實耶那些異色文正是它說明得清楚,文章內容夠充實就跟我第一篇文章說的一樣,若你文章夠充實也就算了就是篇篇都不夠充實,然後又讓人看得不順眼,就一併處理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2:00其他文沒有意見。萬次那篇立論、論證、結論俱在,字數滿百何來不夠充實之友?作為板主,理應知道刪文和水桶有本質上的不同。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23:00如果要說的話,這作者的每一篇文都是在可處理可不處理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3:00水桶之於可徒刑,可一併處理刪文則必須就事論事、具體個案具體判斷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4:00否則板主何必列舉該文刪文的原因?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24:00文章破百就沒有不充實,這也太好笑了吧但若該作者篇篇文都是這樣子,處理的天坪就會漸漸傾斜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6:00板規都開宗明義拿死神舉證字數滿百是文章充實的最低底限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27:00我上面不就說了,板規不可能規定所有人事物了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7:00照你這麼說,難道因為斯馬特常常發情緒性吐槽文,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8:00板主就可以刪除他的其他文章嗎?(只是舉例無針對個人之意)拿行政裁量來比喻真是太不倫不類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29:00斯馬特即使他發了情緒性吐槽文,他的文章還是比較多字阿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29:00行政裁量成立的前提必須是權力分立以及行政法的獨立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30:00裁量權可不止形政法有阿,判徒刑都有上限與下限可裁量了行政裁量主要是因應社會環境變遷迅速,政府機關欲以有限條,就社會事實為細密而具體的規定,在勢為不可能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32:00退一百步來說,所謂的裁量權也要有違反法律的要件才能成立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32:00於是原則性之立法及概括條款,僅規定某種基本法益及法律原則,而未具體明定其構成要件之彈性立法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33:00現在大家爭議的焦點就是強姦、吐點薄弱能否做為處罰要件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33:00所以他違反了5-1,板主裁量應該處理,不是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34:00他的文章讓人心生不悅,有人檢舉,最後裁量權由板主定奪阿一開始就退第一步,好好寫篇有料的吐嘈文,不就皆大歡喜了還是你覺得他的文章真的比情緒吐嘈的斯馬特寫得好?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38:00舉個例子好了。假設法律規定亂丟垃圾要處3000-6000罰鍰,某A在一般人行道上丟棄紙屑,結果被罰最重之6000元罰鍰其行政裁量仍然因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而違法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39:00刪文並不是最重處罰阿,加上劣文才是吧一方面也是有維護漫吐板面風氣的想法阿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41:00回顧當初小雨亂刪推文事件板友的反應,你覺得刪文這種以公權力侵犯個人言論自由的懲罰還不夠重?僅僅為了維護漫吐板面風氣,真的有必要以公權力侵犯私權?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42:00不算阿,人自重之,而他人重之,我一直是這樣想的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43:00至少板規可沒這條規定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43:00一個板面,板主的責任是給板友良好的討論環境而不是烏煙瘴氣的板面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44:00我直接引用yuhung板主在精華區的文章「漫吐板尊重每個人的看法,所以我們才會開放護航」「畢竟有些吐文真的是亂七八糟吐,不知所云」「有些吐文完全邏輯錯誤,沒人護航板主也很頭大」「在不同內容的文章誕生的同時,就會產生不同的看法與觀點若沒違反板規、沒人身攻擊、沒違反法律,板主群都希望大家尊重彼此的看法」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46:00所以我是用護航來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我也尊重板主的處理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46:00當吐槽薄弱並非違反板規事由時,該判決所依據之理由就已經站不住腳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47:00畢竟板主群的意見也是值得尊重的違反了板規5-1不是嗎?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48:00沒有人說你不能護航,但是板主以提升風氣之由,擅加板規未規定之罪於他人,大家不也在推文中表達反對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49:00那不是也有人贊成嗎,板主只不過做了其中一個裁量阿無論贊成反對,最後我還是認為該給板主最後的裁量權的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53:00要我再說一次也可以爭議點「強姦」該段的字面意義僅是敘述客觀上存在之劇情並無歧視、誣衊之意而引申涵義則是藉由「被強姦=弱勢族群」說明主角實力之弱屬於常見的以弱襯弱的吐槽手法因此也沒有對冒犯特定族群的想法如何適用板規5-1激怒特定族群的構成要件?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54:00斷屌,漫畫內容中就沒有阿,並非客觀上敘述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55:00我只看到許多女性板友對「強姦」一詞表示不滿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6:55:00先解釋強姦再來斷屌好嗎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56:00斷手斷屌就別再提了吧,從頭到尾只有「一位」咬著這點不放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56:00你怎麼知道檢舉者是檢舉那個用詞耶?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6:57:00版主都打出來了,你再說啥!你現在再亂跳自己回去看文章,強姦兩字在裡面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57:00板主的公告都有提到”斷屌”啦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57:00就事論事,以目前客觀證據,不滿斷屌的難道不是只有一位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58:00是不會往上看公告嗎?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6:58:00斷屌是什麼意思?你能解釋嗎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6:59:00板規都開宗明義不規範18禁話題了,何況是用中性不帶貶意的性器官名詞所為之諧音梗?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6:59:00為什麼我需要替原PO解釋,他有什麼用意,不會自己跟板主講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00:00那就不是客觀的敘述了嘛,有人不滿又有什麼問題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00:00你又再跳了!他那篇有解釋到意思嗎既然不知道意思,怎麼定論這兩個字是不好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01:00那他什麼意思?你替他解釋有意義嗎?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01:00現在要玩文字獄就對了嗎?ace0824大人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02:00你平常說話,會把”屌”掛在嘴上嗎?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02:00一個不知道意思的詞你跟我說他會使特定族群不滿屌這個字代表什麼意思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03:00他的意思只有一個嗎?只能有一種解釋?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03:00我只看到板主在該文下推文令其修改,而對j直接刪文,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03:00況且我又不是板主,真能替判決做什麼決定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04:00就算真玩文字獄,也跟我無關阿,又不是我的判決XD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04:00推樓上S大的看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04:00你不是版主,所以你沒必要對這個負責沒錯所以你沒必要攤這灘混水!你的名聲說實話比我大多了我只有對這篇文章的刪文覺得奇怪,僅僅就版主那三行那只有那三行,為什麼這些字犯了那條板規,感覺專殺這篇你今天提出版規5-2,如果是正確,那可以補充上去如果真的犯了另一條或多條,那全寫上去那我沒意見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09:00名聲算什麼,能混飯吃嗎,漫吐板強調的永遠只有一個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09:00但版主今天只用一條刪掉這篇文,就是覺得這條不對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0:00對公證來講名聲不能做啥,但實際上又一回事,前段時間證明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0:00我看不太懂樓上ace想表達的意思...?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10:00就這位板友累犯到該處理的地步,其他板友又沒有累犯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1:00我今天對這個被刪文的傢伙本人的習性不與論評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1:00然而刪文本身不是能夠用「累犯」類推適用的懲罰手段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2:00之前某K被刪文的原因是因為鬧板而非類推適用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12:00不懂也沒關係,給看得懂看的人就OK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2:00累犯,此篇文章累犯哪些東西?版主用那一條板規來規定,我解讀成他累犯那條板規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3:00喔 原來是被S切掉,我沒看到上文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3:00但今天也要裡面的字有犯到那條板規,從一開始就是問字一個文章就是由字組成的,重始至今只問那些字錯了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14:00我看不懂你上面那一段在說啥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4:00今天是反些人一直迴避這個問題!今天我只看到一條板規定罪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4:00同S大,這篇的處理不論理由、板規依據、罰則都在在受人質疑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5:00重始至今只問版主所貼出來的那些犯版規的字!是錯在哪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15:00你們到底那裡有疑問,整理一下,發在漫吐BM板,好嗎?一搭一唱,我已經看不懂你們在說什麼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6:00只問版主回復的那三條定罪的裡面那些名詞的對與錯您收不收信,可以記一封給您嗎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7:00寄給板主吧,寄給板友對了解案情沒有太大幫助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8:00我本來也想寄給版主!可是怕打擾他!畢竟管版事情很多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19:00也是啦,適逢多事之秋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19:00我從一開始就只有對那三行不認同,只要有人能解釋我只想知道那5個詞為啥會犯到板規,會讓文章刪文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21:00那這樣我可以跟你伸ace的回信解釋嗎XD 我也想知道可是推文每次講完一個他就跳針到別的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22:00他沒回覆說他願意收信!真的就只是問那個詞而已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24:00可能是去吃飯了吧。看他不在線上。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7:25:00ace0824先生/小姐,我直接寄過去,但願您肯花點時間看他是隱藏人物,不管有沒有上都會顯示不再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26:00喔喔 這我倒沒注意。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31:00我又不是板主,沒有義務回應吧,怎麼還是跟我一開始建議的寄信溝通一樣,真的是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XD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33:00會被迫用到私信不是因為板主惰職不回應板友對板務的質疑嗎?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34:00現在發覺扯東扯西的人,總是喜歡說別人跳針XD現在有漫吐BM板,板務溝通原本就該往那裡去阿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36:00不要再重複了...1.BM板沒板規 2.不願鬧上去徒增板主壓力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37:00那就我很早就說了寄信了,怎麼還在這裡跳針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38:00因為板主至今沒有正面回應......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38:00那就寄信阿,怎麼還在這裡跳針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40:00會跳針重複說明是因為有人跳針重複質疑...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40:00會有人質疑,是因為你從不寄信,不走漫吐BM溝通既然板主認為自己的處理沒有問題,何必跳下來這灘渾水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43:00原來回應板友對於板務的質疑,對於板主來說是灘渾水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44:00那是s板友說的渾水說XD,板主下來吵,不好看XD小雨既然都開了漫吐BM,有個公論的地方,怕給板主添麻煩,那就私信詢問嘛,溝通不成,再走漫吐BM的路線這些也是我一早就說明白的東西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47:00不私信和不去BM的理由也是老早就說明白的東西。舊事重提到底是記性不好還是別有意圖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48:00那你們是不是最後還是選擇寄信,就早說了嘛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50:00如果板主當初有回應推文,何必急著寄信或跑去BM板?明顯是基於先後緩急採取的不同做法,不懂有甚麼好提的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50:00說不定板主心裡在想,你們在板上吵那麼久,到底幾時要來問我如果是我基於緩急輕重的話,我一開始一定是寄信在板面吵不好看,這是顧忌板面風氣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52:00那請ace尊重每個人的判斷,不要借題發揮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52:00那你們怎麼不尊重一下板主的判斷?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53:00因為判決是公眾事務,可受公評...至於要推文還是私信表示意見,則是個人的自由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56:00現在板主就擺明了,你要公評,就走漫吐BM的路線因為板面上回應,可能會人多嘴雜,集中一下有問題的人吧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7:57:00請教樓上板主甚麼時候擺明要我們走BM的路線了?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7:57:00若你怕給板主添麻煩,那就用私信吧那不然為什麼不出來回應推文?其實真的是不想替板主添麻煩的話,就不要吵,不就最好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8:00:00不出面說的原因很多。提醒你已經觸犯板規的臆測板友條文。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01:00就算我臆測板主的行動,也要板主出面檢舉我阿XD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8:01:00所以我在好意提醒你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02:00檢舉就檢舉,有什麼好怕的,被罰的話,我樂於接受有什麼好碎碎念的,不就是給板主裁量空間而已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8:04:00如前所述,對於某些板友而言,此判決已經違反基本法律原則自然不受裁量空間概念的保護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06:00對某些板友而言,此判決沒有任何問題,還要迴圈嗎?現在你要嘛就寄信,不然就走漫吐BM的路線,我也不是板主只是提供你一些個人的建議而已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8:09:00迴圈的到底是誰...先前都清楚否定裁量空間了,現在又提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11:00只有你認為清楚否定阿,我個人認為這判決是在裁量範圍內阿就說我又不是板主,我肯定或否定又如何?你去問板主吧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8:13:00那你為何要為「我」提供之前已經提過的建議呢?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15:00因為我覺得你這麼有意見,就是應該試著去解決問題畢竟這公告也才出來一天,若你迫不及待,為何不試著寄信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8:17:00ace0824先生/小姐,我信件已寄出,如您有空是否撥空瀏覽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8 18:18:00他之前有說沒義務回應你喔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19:00不過我回應了XD,我真是熱心助人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2-09-28 18:22:00完全沒有解答到,你那篇文章沒有解釋私信就是有這種缺點,你回我什麼東西,我問東你回西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8 18:24:00我覺得第一段就說了很清楚啦,然後可以接到最尾段不需要把規矩定的太死,留給板主一些靈活運用的空間吧而且這只是我的解釋,與板主們完全無關喔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2-09-28 19:37:00一定要完全符合的話,大概會出現第二個銷售量吧,留點空間吧
我用自己的經驗說的話,這種就是踩線如果全直接砍就太不近人情,但到了某種程度一定要處理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2-09-28 23:35:00其實BM版沒有申訴版規還是照樣可以申訴吧……就把你的訴求寫上去,如果版主有什麼要求再修改就好啦
作者:
ace0824 (ACE)
2012-09-29 00:14:00如果他聽得進去的話,就不會扯那麼久了啦
請板友勿針對個人進行評論 情況嚴重會鎖文關於本判決的任何疑問 皆歡迎來信或使用suckcomicBM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9 15:33:00感謝板主回應,稍後將於suckcomicBM板發表意見造成板主與部分使用者困擾,深感惶恐,在此致歉。
已於suckcomicBM申訴,請板主抽空觀看也請有意討論的板友們一起移駕,以免造成板主困擾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2-09-29 19:25:00已於SuckcomicBM板表示意見,有勞板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