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檢舉與違規行為判決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3-09-13 12:15:51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3. 經查該文章中,吐槽者對於漫畫中主角的所作所為不以為意,因此發文吐槽其種種
: 惡行,然而在此篇中只陳述吐槽者「無法認同這個主角的理由」,並未論及「壞人
: 擔任主角之妥適性」,也因此「壞人就不能擔任主角嗎?」,這個問題並非本篇所要
: 討論與吐槽的對象,在文章中根本也看不出來。
: 所以當板友提出該類的質疑時,就已經模糊原吐槽者吐點
: 如同第一點所述,此種違規實屬輕微,正常情況下板主也不會主動處理;然因已有
: 板友提出檢舉,且在其文中出現數量也不少;因此予以違規當事人警告一次。
請看原文:
「在體育課(?)接觸到空手道之後,拼命的鍛鍊自己
 這段還有點主角的樣子,畢竟弒親是一開始犯下的錯,故事上反有彌補的空間」
原PO除了不能認同主角的行為外,也認為做了這些惡行的人(壞人)沒有主角的樣子。
怎麼會說沒有論及「壞人擔任主角的適妥性」呢?
如果原PO只是陳述「無法認同『該角色』的理由」,反問壞人能否擔任主角當然是模糊吐
點,可是原PO同時論及了「無法讓人認同的人(壞人)能否擔任主角」的問題,此時討論
「壞人擔任主角的適妥性」當然沒有模糊吐點。
(補充:此處蘊含了「壞人=無法讓人認同的人」這樣的前提)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9-14 09:35:00
你的原推文只是把問題丟回給吐槽者 何來討論之有?你現在提這麼多論點 有哪一句有出現在原推文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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