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動畫] 偽物語就是史上大糞作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3-08-22 11:14:20
※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I4wjcl5 ]
作者: a5378623 (黑雲)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Re: [動畫] 偽物語就是史上大糞作
時間: Wed Aug 21 01:46:11 2013
: 推 sillymon:對 那是預設立場 但至少「擅自幫對方解釋」的的確確是電 08/21 00:57
: → sillymon:波不合這個詞所帶有的性質 08/21 00:57
: → sillymon:還有「因人而異」不也就是一種迴避吐槽論點的說法罷了 08/21 01:16
: → sillymon:原PO可是有提出論點而不是只說 我就是討厭 而已耶 08/21 01:16
: → sillymon:你想想要是有人說海釣王最近雜魚很多 你跑出來回「萌不萌 08/21 01:17
: → sillymon:雜魚很多是因人而異,提醒你還是有人喜歡雜魚」這能看嗎 08/21 01:18
兩個問題,「電波不合」是不是擅自幫對方解釋以及是不是大絕招。
物語系列的賣點在於滿滿的碎碎念,而從原PO的文字「賣萌賣輸、賣劇情賣輸,整段看完
就對話對話對話!然後呢?加個白癡的舉動就沒了...」我們不難得出原PO 就是不愛這口
味的結論。
也許我解讀有誤,但是這是從原PO文字得到的資訊,絕對不是憑空臆測。
當然「電波不合」的回應或許會讓人以為是要放大絕招,可是問題在於,此時我們討論的
「作品特質」具有一個特別的性質--它同時是優點也是缺點。
通常情況下,對於大家有共識的缺點,例如劇情邏輯不通,正確的回應方式當然是找出劇
情並且加以解釋,指出劇情前後並未矛盾。
這是因為我們討論的是「客觀事實存在與否」的問題。
可是我們無法用任何作品的內容來反駁「物語系列充滿了對話的事實」,不過我們卻可以
進行「這個事實是好是壞的價值討論」
所以「電波不合」就是指出「充滿了對話是好是壞因人而異」的事實。
援引事實進行回應,我想絕對沒有違反板規。
舉例來說,有人吐槽漫畫劇情口味太重,他認為不會有人喜歡這種重口味的劇情。
然而就是有些人喜歡重口味,有些人覺得很噁心,這時候怎麼辦?
我們也只能指出事實告訴他,其實有不少人喜歡這樣的重口味,很遺憾你不喜歡。
簡單來說就是放棄事實面的護航,進行價值面的回應,如此而已。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3-08-21 01:51:00
我很好奇 如果說青菜蘿蔔各有所愛是不是也是迴避吐點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00:00
是啊 根據板規3-6 大量出現時板主會制止回覆原PO 也許"充滿對話是好是壞因人而異"是事實但正確的護航會要求提出"充滿對話之所以是好的理由"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3-08-21 02:09:00
順便請問版主 如果向上篇原PO請人說服他看下去 假設我回不喜歡就別看或是電波不對所以別看 這樣也違反3-6嗎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11:00
不喜歡就別看是大絕喔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3-08-21 02:13:00
恩我的意思是放棄勸原PO繼續看 要怎樣說才符合版規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16:00
你就不要說就好啦...不過基本上板主會考量前後文啦回覆原PO修文 開串作者有其他吐點啊 沒有劇情 耍白癡充滿對話不好就是因為沒有劇情只有耍白癡啊所以說正確護航應該是指出"充滿對話也有劇情"當然若只有這一句話也是不充分的 必須要有"為什麼"
作者: beelezbub (火鍋)   2013-08-21 02:28:00
版規討論就去漫吐版規版討論啦,小組長的"德政"捏~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29:00
那你就要說明為什麼"充滿對話也有劇情不是耍白癡"
作者: beelezbub (火鍋)   2013-08-21 02:34:00
反正漫吐版規版就是這樣開了,規矩就是這樣訂了,不爽就去找小組長嗆聲啊~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35:00
他就是說他沒看到劇情只看到對話跟耍白癡啊
作者: beelezbub (火鍋)   2013-08-21 02:35:00
不要再拖累辛苦的版主被小組長刁難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36:00
接下來是我自己的想法 充滿對話是事實 但充滿對話也有寫得好跟寫得差的分別吧 何不解釋為什麼他寫得好呢板規討論就回歸SuckcomicBM吧根據#1Hy_TLmL之公告 本文視為板務文 將在24小時內刪除
作者: fff417 (天璇)   2013-08-21 08:29:00
這篇邏輯不錯喔 給推話說我想問在漫吐叫別人說服自己看下去算不算釣魚阿畢竟都已經不喜歡了 一般人都會勸他不要繼續看了吧但是這樣就直接踩版規lol這種"請說服我"文在C洽就看多了 沒想到在這邊又看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