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uckcomic 板 #1OcVtdmj 違規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7-02-09 13:51:03
節錄板規四「人身攻擊之謬論」內文:
5.若被檢舉者對檢舉者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則板主可能
考量前後原由不接受人身攻擊之檢舉。
且人身攻擊既為當事人檢舉主義,當事人的感受至關重要;既然你並不
認為在漫吐板上指稱板友為「脆弱」是人身攻擊(注一),則當他人在漫
吐板上指稱你為脆弱時,難認你有受到人身攻擊之感覺。
不過,為免公告下產生不必要的爭議,我已在原公告下告誡推文需注意
言詞;若事態擴大則會鎖文處理。
本檢舉不受理。
注一:見BM板#1OcaG-K_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7-02-09 13:55:00
增加注一以補充事證 特此更正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7-02-09 13:56:00
繞彎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我認為那對他來說沒有讓他感受到被攻擊 不代表我自己被用同樣字詞形容不會感受到被攻擊 畢竟對自己跟對別人的邏輯本來就要分兩種模式來看 我現在就是感受到被攻擊 特別是在你前案檢舉成立後更是如此 你的公告只是讓板上後續活動停止對兩造繼續造成傷害 不能作為對這兩人除罪的點拿違反板規來說不受理的說法更是貽笑大方 我的違規並非和這兩人起爭執 結果竟然可以說成是因為我違規在先所以不受理對他們的檢舉 照這樣講任何人都可以對違規的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你又為何要在公告底下制止這種行為?根本自打嘴巴請不要隨便臆測我的感受 我很明白的說我的確覺得受到攻擊 根據 m 板友的說法請以受指稱人感受為主不是說當事人的感受至關重要嗎?那憑什麼以你的臆測來認定「我不覺得受到攻擊」 麻煩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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