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nFreecss (小傑)》之銘言:
原文43
原則上算是同意你的觀點
不過從你或者護航方的觀點來看,會覺得是我在跳針或重複論點
但從我的觀點來看,就變成是護航方的部分人在跳針了
所以我覺得我在正當辯論,這點跟護航方的想法是一樣的
跳針的原因無非是三種
A沒有回答對方問題
B沒有看懂別人在說什麼
C論點反覆前後矛盾
那要解決問題其實也就很簡單了
無論是吐方或護方
如果覺得對手誤解了自己的意思,那就應該跟對方說明
如果覺得對手沒有回答自己問題,那就應該把問題明確的告訴對手並要求回答
如果覺得對手論點反覆,那就要引文提出對手前言不對後語的證據
如果經過一定次數(比如說三次以上)的提醒
對方仍然誤解,拒絕回應或者論點反覆
那就可以視為故意護航無心討論(跳針)
這也就是我前面給版主的建議
經當事人的護方或吐方提出申訴後,版主第一次可以要求被申訴對象解釋
如果屢問不改的話那就可以判定為違規護航/吐槽(跳針)
也可以由第三方的版主來主動要求任一方詳細解釋自己的論點
這樣問題不就很好解決了嗎?
然後還是回應一下K大前面的問題
那個我在J大的判決公告底下有說明過
因為我預期獵人的議題太容易起爭議
我一開始就寫的落落長只不過是會增加一堆戰點和模糊焦點的支線而已
既然不管長短都會戰,所以我才寫很短的
如果版主群覺得我的想法不恰當那可以告訴我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