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從漫吐現行板規看「獵人強度平衡」系列文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7-07-20 08:45:25
※ 引述《GonFreecss (小傑)》之銘言:
原文43
原則上算是同意你的觀點
不過從你或者護航方的觀點來看,會覺得是我在跳針或重複論點
但從我的觀點來看,就變成是護航方的部分人在跳針了
所以我覺得我在正當辯論,這點跟護航方的想法是一樣的
跳針的原因無非是三種
A沒有回答對方問題
B沒有看懂別人在說什麼
C論點反覆前後矛盾
那要解決問題其實也就很簡單了
無論是吐方或護方
如果覺得對手誤解了自己的意思,那就應該跟對方說明
如果覺得對手沒有回答自己問題,那就應該把問題明確的告訴對手並要求回答
如果覺得對手論點反覆,那就要引文提出對手前言不對後語的證據
如果經過一定次數(比如說三次以上)的提醒
對方仍然誤解,拒絕回應或者論點反覆
那就可以視為故意護航無心討論(跳針)
這也就是我前面給版主的建議
經當事人的護方或吐方提出申訴後,版主第一次可以要求被申訴對象解釋
如果屢問不改的話那就可以判定為違規護航/吐槽(跳針)
也可以由第三方的版主來主動要求任一方詳細解釋自己的論點
這樣問題不就很好解決了嗎?
然後還是回應一下K大前面的問題
那個我在J大的判決公告底下有說明過
因為我預期獵人的議題太容易起爭議
我一開始就寫的落落長只不過是會增加一堆戰點和模糊焦點的支線而已
既然不管長短都會戰,所以我才寫很短的
如果版主群覺得我的想法不恰當那可以告訴我
以上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7-07-20 09:39:00
意思是你是寫文來戰的???也不用管不正確吐槽文的規範就隨便發一篇開戰?而且你寫的短反而連一個焦點都沒有出現,這才是模糊焦點吧
作者: notsmall (NotSmall)   2017-07-20 10:16:00
你的做法會讓吐槽方直接無敵欸 只要問三次問題就可以自己認定對方都沒有回答到我的點上 然後就可以拖版主下來了板規立場:漫吐板並不想說服任何人一起吐槽某部作品,這裡只是提供一個平台,讓吐槽者能夠找到有相同觀點的讀者。本板也不會對使用者的任何言論背書你的提議就是板主這次的理由"心裡有數"啊 現在看來對於這個理由感覺蠻多人不能接受的也就是這個做法不能服眾 無法高明的解決爭端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1:25:00
這樣做 板主工作量也太大了吧而且板主的立場 也沒必要幫雙方釐清論點 這又不是辯論板就算板主真這麼做 他也不一定能理解雙方的論點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7-20 11:29:00
文章有沒有明確的吐點,合理的論述跟篇幅的關係不大,重點還是在於寫文章的人,這點我想已經有無數的人跟你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1:29:00
你是希望板主當法官嗎? 板主也有個人的立場 也很為難吧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1:39:00
J板主沒提到吐讀者的問題吧 怎麼你突然回這一串@@?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11:41:00
漫吐板並不想說服任何人一起吐槽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7-20 11:46:00
我再跟你說一次,吐槽時要「吐點明確」、「論述合理」,這是吐槽者的責任,跟其他一切事務都沒有關係,請把自己作好不要牽拖他人或任何理由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11:58:00
請問你為何覺得在獵人吐文底下護航的板友一定得被說服?我再推一次,板規一就寫了,漫吐板並不想說服別人一起吐槽,只是提供一個平台讓你找到有相同觀點的人。
作者: notsmall (NotSmall)   2017-07-20 12:05:00
不是"只要別人是錯的 或他說不出你哪裡錯" 你就是對的所以建議不要想把護航的都辨倒在地上舉例 在証明地球是圓的以前 大家都說地球是方的 但你怎麼吵得贏*方→平護航說你錯 你也不一定是錯的? 要是有人覺得你的說法有道理而護航亂護 他也會幫吐槽回文這次當然你可以繼續回文不過兩邊感覺都沒有要退讓的意思這樣的討論個人覺得有點浪費時間(不會有結論)這次判決吐槽兩隻警告 護航三個進桶 在保障吐槽方面感覺是已經起到一定效力了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12:26:00
進桶的都是在另外一篇底下回『不爽不要看』啦還是n大是指比例的部分
作者: notsmall (NotSmall)   2017-07-20 12:33:00
喔我以為是回文的 沒看仔細抱歉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3:58:00
我個人絕對贊同你捍衛自己的言論 你覺得自己沒錯、立論正確、邏輯清楚 那一定有資格和權利解釋自己的論點所以我不認為硬性要求雙方有個停止點是好的規定即使雙方都無法被對方說服也是如此但前提是文章內容有憑有據 屬良性討論才屬此範疇原串充滿太多立場假設、謾罵等攻擊行為 明顯不合板旨但這樣也不是單方面限制你的理由 問題絕不只出在你身上認為把起頭者處理掉問題就能解決的 強烈不同意這種作法原串會回一大堆 除了你不能接受護航者的論點會一直接續下去 也是因為有護航者不能接受你的論點既然兩邊都不肯退讓 那憑什麼只限制你的行為?還有 要討論就討論 一直假設對方的立場 實在很沒必要你那個別人一定得回你 不回你3次就等於跳針的假設實在太扯了 對方論點有沒有理 不會因為他不回你就被消滅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7-20 14:36:00
大概只有我和sujner會站在L板友立場上認為L板友有權利維護自己立場
作者: SlimeEditor (菜瓜布)   2017-07-20 14:40:00
既然兩邊都不肯退讓 那憑什麼只限制你的行為? <--護航方在吐槽板已經有所限制 兩邊不是站在同一個天平耶 = =a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4:43:00
所以更不該單方面拿去限制吐槽者吧護航方有理又沒人能限制發文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15:08:00
s大這部分的推文和我在上一篇的建議好像有關聯,想再提出一點意見。我完全同意s大說的良性討論、有憑有據時不應該限制發文數;但就我在漫吐板的觀察、感受而言,有充分論述就減少雙方反覆推敲彼此論點根據的空間,良性討論代表雙方不會因為對方不接受自己想法就開始往其他方向招呼(例如挑語病、戰心態),兩件事其實都能夠讓回覆以及推文的數量不會有無意義的部分。換句話說,能夠用較少的文章或推文數就達成提供觀點、彼此討論的目標。就像s大說的,系列文拉這麼長一串絕對不是Lex一個人的責任,所以我在建議裡面是寫『同一ID於同一標題..』。包含吐槽或護航的任何一位板友。其實就多多少少提醒板友們檢視自己想說的話是否都盡量說清楚了,還有方便板主管板時有板規依據。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7-20 15:20:00
樓上 你這建議少數方會有人覺得不服 我相信LEX大一定覺得護航獵人的那麼多 只有我吐槽獵人 同個ID只能回三篇我不就被獵粉圍剿了嗎?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7-07-20 15:28:00
沒用的 我早就說L的論點有問題 給方便只會當隨便他的重點已經不是吐槽作品了 而是吐粉絲、讀者和板友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滿狗屁的)   2017-07-20 15:31:00
而且沒有自知之明,自我意識過重,沒救了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15:36:00
少數方的問題我想過,但目前只有一些模糊不清的解法如果有板友也認同前面建議方向的話,希望可以一起討論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5:56:00
其實J板主一開始的公告就是這麼說的,反求諸己...但是結果...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7-20 15:58:00
L大從頭到尾 就只被J板主認證一個吐板友那句話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5:58:00
我是覺得在立於不敗之地時不需要嘲諷"你們就是說不贏我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6:02:00
我個人而言不是針對L大個人 而是此種吐槽文的存在良好的漫吐環境應該是要能讓人理解的吐槽文章吧辯一長串迷糊仗吐槽委屈護航也委屈
作者: boreguy (無聊男子)   2017-07-20 16:08:00
既然不屬於假吐槽真喜好文 存在無妨啊那這樣類似文體若是言之有物有什麼禁的必要?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6:10:00
不然就繼續辯好了 反正本來就可以吐槽和護航對阿 還有跟風文要討論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7-20 16:11:00
就是會沒完沒了阿 lex大覺得要是他不回文 好像就輸了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6:12:00
上面說了 良好的漫吐環境XD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7-20 16:12:00
但每次回文 就會吸引更多版友加入討論
作者: boreguy (無聊男子)   2017-07-20 16:12:00
我本身也不喜歡 但是板規容許其存在 那就這樣吧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7-20 16:13:00
我自己是覺得可以發篇公告文說系列文違規會從嚴處理 然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6:13:00
這裡就是討論板規的地方嘛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7-20 16:14:00
原來如此 那想討論的人就繼續討論吧其實該慶幸漫吐板有專屬BM,大家想討論板規就去討論吧我不參與了,我就等有各位討論有結論,龍鳥板主公告了各位掰掰了
作者: skullxism   2017-07-20 16:22:00
類似文體言之有物不知道為什麼要禁
作者: boreguy (無聊男子)   2017-07-20 16:26:00
某個人多次使用某種方法無違規,有人仿效就違規怎麼看都是個人條款啊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6:47:00
@GonFreecss 給小傑大,單方面限制不是指您的建議而發文限制部分,我只是覺得好的討論不嫌多如果討論方向偏了,或是有攻擊行為產生板主可出面鎖文或做其他處理就好相關系列文如果有戰火延續的現象,也可一併處置至於跟風文體,可先發公告提醒板眾要多注意言之有物,可不必硬性處置,除非已成為延伸戰場言之無物,直接用板規處理雖然這樣在砲火上,很有可能被戰標準,板主難為但板主應有這方面的裁量權如果板規沒有賦予這類權利,那建議可以做此方向修改個人意見。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16:52:00
感謝樓上s大的回覆
作者: qweoq314   2017-07-20 17:38:00
求解,為何L大你會認為獵人的護航者基本上不可能說服?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17-07-20 19:01:00
看那群亂跳計的回文你覺得有可能被說服?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07-20 19:56:00
言之無物我記得板主的意思是「左轉出去不要看」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07-20 22:28:00
總不能叫版主當辯論裁判吧…
作者: fred7698 (福烈德)   2017-07-21 08:00:00
你自己不也被抓前後矛盾....只會沒完沒了還跟人家說沒必要抓住一個小辮子一直講,回個一年不會有結果
作者: leilo (Lei)   2017-07-21 22:14:00
老實說 不管你閉不閉嘴他們都會覺得自己大勝利你為了爭一口氣的行為其實沒啥意義啊...這世界上就是有不管怎樣都沒辦法認同你的人啊但不管你們誰先閉嘴有沒有閉嘴 應該都不會分出輸贏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7-23 21:58:00
L大 真想藉吐漫畫來戰讀者 又怕引起一堆爭議,引起洗板那來吐海賊吧 沒關係的 我完全不介意喔反正我自己很清楚 我現在在那個板還有我們家的海迷都很乖 完全把西洽和漫吐 當成海黑集散地平常比較激進海粉,根本不會跑來參觀立場比較中性的海粉,和我一樣,都明白這個板的屬性真的都是圍觀居多,因為大都白某些人就是愛黑海賊無法阻止他們繼續黑海賊,只好眼不見為淨不要跑來專版發廢文,黑海賊討噓基本就井水不犯河水,你黑你的,而我爽我看的漫畫這大概就是海迷的立場與想法某種層面上,我們海賊板的板友還蠻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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