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 引述《Smite (重擊叔叔)》之銘言:
: : 在漫吐公告文下推文太長,也不方便閱讀及討論,應板主建議來此開專文討論。
: : 我先簡單敘述我的論述,為避免失焦,僅就重點進行討論:
: : a.包含不實資訊的吐槽可能會對作者或作品造成程度不一的傷害。(注1)
: : b.從往例及常識來看,這類傷害消滅或減低的必要應對策略就是更正、澄清。(注2)
: : c.完全禁止指證、澄清的管道將斷絕減少前述傷害的機會,而此為現行政策。
: : 綜合a.b.c.三項論點的因果關係,可得出【現行制度無法避免這類傷害出現】的結論。
: : 甚至可討論是否會助長、鼓勵這類不實言論出現,
: : 畢竟很多板友都傳出「亂吐」常出現「釣魚」狀況
: : (注1)不管多輕微,傷害就是傷害,且傷害潛在程度無法先行預估
: : (注2)可就名譽受損過往相關案例討論
: : 最後要澄清,我從未在板上因亂吐被釣而有過任何處罰紀錄,
: : 並非某些板友企圖指稱的「被釣玻璃心碎」,也非挾怨引戰。
: : 希望板友們能理性討論,謝謝。
: 其實我不懂為何要一直要求亂吐呢?
: 兩年前是吵錯字,現在更進一步要求客觀事實,還要求有指正的權力
: 喵的咧
: 亂吐都不亂吐了
: 說難聽一點,這跟要求全面開放護航一樣啦
: 吵為何不能開放全面不設限的護航呢?
: 因為這裡是漫吐呀。
: 同理
: 為何不開放指正呢?
: 因為這是亂吐呀。
: 亂吐價值就是盡情吐不能護
: 亂吐價值不足的人,請儲值或者離開
: 安捏丟系愛亂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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