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殖民地台灣民族界限與階級界限之重合僵固

作者: Dionysus (因信稱義)   2013-07-04 17:51:19
《殖民地台灣民族界限與階級界限之重合與僵固化》
矢內原忠雄《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第二章.第四至六節》讀後
  日本在甲午戰爭後在台灣展開其首度的殖民統治,但由於日本經歷明治維新
後不到三十年便取得殖民地台灣,其本身並未有大量的過剩資本投資於台灣,加
以統治初始台民激烈的武裝抵抗使得日本殖民者所費不貲,日本國內甚至一度有
出售台灣之議。及至後藤新平使殖民地台灣財政獨立以及日本得到甲午戰爭賠款
後加速工業化而有過剩資本必須尋找投資目標之後,台灣便開始在日本資本的控
制下被整編成為提供日本資本主義發展所必須的原物料的邊陲地帶。然而,這樣
子的殖民地台灣資本主義發展是帶有強烈的殖民性格的,也因此,在資本主義發
展的過程中,殖民地台灣的民族界限與階級界限趨於重合與僵固化。
  兒玉源太郎與後藤新平為使台灣財政獨立,除了頒布《匪徒刑罰令》撫剿並
進以壓制武裝反抗之外,更積極地開闢財源,方法包括:第一,透過土地調查以
清查隱田並提高土地稅率,然而,儘管透過發行公債而整理大租權以簡化土地所
有權關係,但日本殖民者基本上仍然不敢進一步地廢除租佃關係以減少小租權並
獲取更高比例的土地稅收,仍然保持透過台灣本島人小租權地主「協力者」向佃
耕農民收租然後再由小租權地主向殖民政府繳納土地稅的間接統治手段,其原因
除了日本國內在明治維新之後仍然保持許多舊領主與地主的租佃關係之外,可能
也是因為日本在台灣乃異民族的殖民政權,若進一步廢除小租權地主則殖民者勢
必必須與人數龐大的小自耕農直接接觸與收稅而難免產生摩擦衝突──對照國府
1949年起檢討國共內戰中軍事與民政失策而推動的土地改革,結果是進一步整理
了小租權而使得統治者必須直接向眾多的小自耕農收稅,顯示國府統治者並未有
殖民者心態;第二,建立鴉片、食鹽、樟腦、菸葉及酒的專賣制度,透過專賣制
度使得日本資本得以獨占台灣產業的方方面面;第三,進一步地現代化製糖技術
,一方面以殖民政府的權力劃分各製糖會社的甘蔗專屬採收區,另方面則透過差
別性補助以保護日本資本主導的新製糖會社,日俄戰爭後日本財政吃緊便將台灣
的砂糖消費稅改劃歸日本本國財政使用,更顯示其殖民性格──事實上,蔗糖產業
本為一種殖民地經濟產業,全球皆然──尤其,日本資本掌握的製糖會社往往在台
灣只做糖蜜製作或者至多是粗糖製造,卻將精糖製造保留給日本國內的工廠進行
生產,並且由於米糖之間的競爭關係而使殖民政府全力打壓米價,使得台灣農民
被迫種植甘蔗「給會社秤」,而在米食方面則是種植在來米出口日本,但台灣農
民反而只能食用自東南亞進口的廉價米,殖民地台灣呈現以殖民者原物料需求為
主的米糖單一作物農業經濟模式,而儘管沃野千里但台灣農民自身的糧食不足以
自給而必須仰賴進口,台灣的農業經濟呈現明顯的有如「香蕉共和國」般的殖民
地經濟模式。
  此外,日本資本的流入以及殖民統治手段的使用,將原本在台投資茶葉與樟
腦等產品外銷的英商、中商乃至於台灣本地商家等非日商資本予以排除,從而建
立了日本資本對於台灣外銷利益的全面獨占,並透過差別性的關稅制度迫使台灣
的最大貿易夥伴由中國大陸轉向日本,大量日本商品的輸入台灣連帶地使得台民
的日常生活方式與用物由原本的中國式逐漸轉變為日本式,除了產生政治文化認
同上的同化作用,也為日本大量過剩工業產品找到龐大的新市場。
  然而,在台灣資本主義化的過程中,台灣本島人並未隨之而產生大量本島人
的資產階級實業家乃至於各種現代專業菁英,相反地,台灣本島人的菁英仍大致
侷限於小租權地主的土地菁英集團,台灣資本主義化所產生的龐大利益多半歸於
根本不居住在台灣因而也不可能進一步將利潤投資於建設台灣產業的日本國內「
不在資本家」,而即便是台灣本島人集資成立的華南銀行,掌握經營實權的常務
董監事乃至各級經理人仍然為日本人,而其行員中更高達百分之九十四是日本人
,此外,公司組織(日本人稱之為會社)乃是資本主義經濟體制裡獲取利潤和累
積資本的利器,但日本殖民者明確地禁止設立任何完全由台灣本島人資本而未有
日本人資本介入控制而成立的公司設立,因而及至戰後殖民統治結束,台灣本島
人的菁英階級依然多數是土地菁英而欠缺現代資本主義意義的實業家;而在農業
方面,除了如上述使得農民必須「種甘蔗給會社秤」之外,由於耕作墊款等手段
的運用而使得許多農民實質淪為日本資本控制的製糖會社的佃農,而製糖會社為
了因應產米出口利潤因日本國內米價上漲而產生的對種植甘蔗的競爭,甚至想方
設法取得許多土地的所有權而使得農民完全成為其所控制的契作佃租戶。此外,
日本人甚至以極少數的人口占據了教師、醫師和律師等中產階級自由職業中的多
數,殖民者甚至對於退職日本籍官吏發給大量台灣土地,1925年整理行政之時一
次發給的所謂濫墾地便高達四千七百甲,使得日本殖民者不只是統治者,而且還
取得了地主領主的地位。可以說,由於日本殖民者的異民族殖民性格,一如當時
歐美列強的殖民地,民族界限與階級界限在殖民地台灣高度重合,而且由於異民
族殖民的本質使然,殖民者透過法律以及資本獨占等種種手段使得民族界限與階
級界限的重合進一步僵固化成為永遠不可能跨越而追求一視同仁的鴻溝。
  總結而論,日本殖民者推動台灣資本主義化的最終目的是搾取台灣的原物料
資源,以及將原本可用於建設台灣產業工業化的出口原物料所得資金以控制日本
資本的「不在資本家」的利潤的形式轉移到日本國內以用於挹注日本的工業化發
展,並透過差別性關稅使得台灣成為日本進一步發展工業化後龐大過剩商品的市
場,而由於日本資本對台灣航運業與進出口產業的全面壟斷,日本商品出口台灣
市場以及台灣原物料產品出口日本的利潤完全由日本資本所取得並移轉到日本以
挹注其國內的工業化乃至於軍國主義軍需工業的發展。
  在這個殖民地經濟模式裡,殖民地台灣的民族界限與階級界限高度重合並且
高度僵固化而難於改變,也因而在殖民地台灣的反抗運動中,往往出現跨越階級
界限的聯合陣線,但也由於台灣本島人的菁英階級在殖民者的控制下侷限於有利
於殖民者間接控制與徵稅的小租權地主「協力者」,殖民地台灣的反抗運動最後
總是會出現沿著階級界限的左右分裂問題,從而使得殖民者得以分而治之而鞏固
其殖民統治並繼續搾取台灣的原物料資源與資本以便餵養日本國內的工業化與帝
國主義力量的發展。
原文轉載自原PO部落格舊文《殖民地台灣民族界限與階級界限之重合與僵固化》
原文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dionysus1101/979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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