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任防雷行~~~
先說編劇早就在訪談中直言這部劇沒有要討論死刑的存廢,
我不懂說王赦假掰是想表達甚麼,
站在原原po是廢死的立場,推想是不爽王赦的某個觀點與他相同,
卻不願意大大方方地說我支持廢除死刑吧。
身為律師他當然知道李曉明從起訴到被槍決的過程絕對合法,
但同時身為差點成為階下囚的他有私心,他想要透過李曉明找到背後的真相,
這在第一集他去找劉朝國的時候就說得清清楚楚,
好不容易李曉明答應見家人,
他的最後一線希望卻被法務部執行槍決的「效率」給扼殺,
通不通知的荒謬在同一空間裡知道要執行而一臉尷尬的記者,
和受任律師還在自喜說要擬非常上訴的訴狀一覽無遺。
我們都清楚不能主張不法的平等,
但在部分行政罰中,警察今天開誰單、放誰走,有執法自由,
所以當我們違規的時候部分的人會動之以情,
(誘之以利或脅之以威的就不在討論範圍了呵)
律師懂法沒錯,但他是為了維護他當事人利益而存在,
為什麼不能接受王赦對法務部的控訴?
說到底,法務部部長是怎麼行使他的自由的?
不也是訴諸民粹嗎?
「法務部對於死刑犯人權保障已臻完備......」
所以說前面52個死刑犯的人權保障還不完備?還不用執行?
王赦那段真心流露講到都噴鼻涕,
是因為他岳父的指責他為了那些人渣放棄美媚,
我認為他想告訴他岳父他為那些人辯護為什麼這麼重要,
btw,律師為什麼不能動之以情?
美國法庭上一堆律師對著陪審團演大戲啊,
要法律人只講法理,大概只有在考國考寫申論題的時候吧。
原原po著墨的點是跳過52位死刑犯直接槍決李曉明這件事,
但王赦在意的是這件事背後的原因,
他認為法務部做法粗暴是在於,決定槍決李曉明只是為了平息人民的不安和不滿。
「民主法治是用來討好人民、討好媒體的嗎,這算甚麼民主法治國家。」
「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要靠殺人才能撫慰人心、保障我們的安全,這個我沒有聽過。」
對我來說現階段我不支持廢死,
但時間軸拉長,我希望能往廢死的方向前進,
因為對社會來說重要的是過程,
過程中的兩方意見的對話會帶動普世價值的改變,
廢死應該是整個社會的結論,不應該是大聲疾呼要修法的結果,
我想這也是大部分人無法接受的原因。
所以我真的很感謝編劇和導演,因為這部劇促成彼此對話,
我看到好多FB或是Youtube上的留言都是「雖然我不支持但是我現在能理解...」
先要能讓對方理解最後才有機會讓對方認同你的理念。
最後,王赦的確不是犯罪心理學家,
但他是一位爸爸,
一位希望自己孩子能平安在現今社會長大的爸爸。
社會上不缺法律人,缺的是有同理心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