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板規第四條及板規第八條規定,
四、禁止於文章及推文中有人身攻擊與挑釁之行為,
亦不得有影射暗諷他人之行為
若對他人文章不認同者,請以就事論事與理性態度進行質疑與批判
違反者,視情節予以勸導、劣文及水桶處份
使用免洗ID (上站次數<100 發表文章數<50)
進行上述之任一違規行為,處以劣文與永久禁止於本板發文之處分。
八、文章中如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疑慮,例如不當暗示、廢文比例過多、
常態性偏離討論主題時,得經由一定之討論程序,應予以適當的處理。
參不當示例(三)
閱讀文章的時候:
1) 文章的跳躍感強烈,上下文的邏輯關係薄弱,常讓人不知置身何處。
2) 如果有辦法使用拗口的表達方式,就不會使用口語的表達。
3) 喜歡使用專業術語,但不喜歡解釋。
4) 特別喜歡引用不同的人名、書名。
5) 短話長說,且加長不是為了解釋得更清楚,而只是單純的,很長。
和作者討論的時候:
6) 若請作者解釋自己使用的某個概念,他會感到困難,甚至排斥回答,或引入更古怪的
概念。
7) 很難從作者口中聽到明確的肯定或否定。
8) 作者無法簡述自己的論點,但你幫他整理出來的論點,他一定都說不對。
9) 作者表示,這問題遠比你想的複雜許多。
10) 作者鄙視邏輯上的一致性,不在意矛盾。
本案juicelover暗諷、挑釁成習,亦屢次在他板有污辱本板道友之情事,
→ juicelover: 名存實亡呀 39.15.19.245 09/10 16:06
推 juicelover: 我應該沒搞錯吧,,水準變那麼底低喔 114.25.65.153 09/10 21:12
→ juicelover: 要不要找找心理學達人來回文呀 114.25.65.153 09/10 21:13
→ juicelover: 想也知道,道版的層次上不來.... 114.37.27.5 09/14 22:13
→ juicelover: 真是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囉。。。Y 114.37.27.5 09/14 22:13
: → ccclum:受不了。強烈建議靈學版跟道版版聚改0126 01/10 07:48
: → ccclum:我想要跟這些蠢蛋一個一個好好開導。 01/10 07:49
難認其具有『就事論事』與『理性態度』之質疑與批判討論形式,
故認已符合板規四之要件,惟量酌其雖屬累犯、其情尚屬輕微,予以一個月水桶處置。
又,juicelover於近來討論多次偏離主題,無必要性的混雜佛易等專有名詞,
使他人感到閱讀困難,亦常以紓發私怨為其討論目的,已屬嚴重累犯,
故予以兩個月水桶處置。
離題與不當示例部分要件如下:
1) 文章的跳躍感強烈,上下文的邏輯關係薄弱,常讓人不知置身何處。
2) 如果有辦法使用拗口的表達方式,就不會使用口語的表達。
3) 喜歡使用專業術語,但不喜歡解釋。
4) 特別喜歡引用不同的人名、書名。
5) 短話長說,且加長不是為了解釋得更清楚,而只是單純的,很長。
和作者討論的時候:
6) 若請作者解釋自己使用的某個概念,他會感到困難,甚至排斥回答,或引入更古怪的
概念。
7) 很難從作者口中聽到明確的肯定或否定。
8) 作者無法簡述自己的論點,但你幫他整理出來的論點,他一定都說不對。
9) 作者表示,這問題遠比你想的複雜許多。
10) 作者鄙視邏輯上的一致性,不在意矛盾。
僅以第十款為例:
塞其兌:到底這兌要向、對、澤、還是口、舌?到底是要變幾翻?
: 我雖寫下這篇文,我還沒大膽到敢造次說自己有道在身呀,
→ ccclum:正統的"道"在我手上,我用易經為本基本就可以千變萬化 02/22 23:21
這類離題且矛盾文章已經重覆發生到令人生厭,且討論往往離道板主旨過遠,
請於水桶後,自己決定一種往後採用之說法,以免再犯邏輯性的矛盾。
P.S.1.請不要在這段時間於板上用分身帳號發文,否則加重處罰。(參自soul板)
P.S.2.板僕自肅兩週,期間內除回應板務必要外,不會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