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畢業
於今年三月底左右開始代課,直到這學期結束。
代的是導師職。(因該班導師病假到這學期結束)
學校會計說我適用的是"170" 奉額20440
學術16104(已打完8折)
所以3月薪資: 20440/31 X 11(天數) = 7249 原本匯14876元
16104/31 X 11(天數) = 5709
共計12958元
4月薪資: 20440/30 X 18(天數) = 12258 原本匯23556元
16104/30 X 18(天數) = 9666
共計21924元
5月薪資: 20440/31 X 22(天數) = 14498 原本匯29751元
16104/31 X 22(天數) = 11418
共計25916元
因為是初次在學校代課,對於薪資方面較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依我的情況用這樣的計算方式是正確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