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有關研究所進修畢業後改敘的問題。
以下是我的情況:
93學年度8月開始任教,沒有職前年資,
101學年度9月開始研究所在職進修(夜間),
102學年度6月底取得畢業證書(預計七月初辦理改敘),
93學年度至101學年度(9年)都是四條一款(無留職停薪),
目前102學年度的薪額是310,
爬文並找了網路上簡易試算公式進行試算:
公式=245+(A+B) A:扣除進修後,服務成績優良之任教年資。
B:曾經採計「職前年資」提敘有案之級數。
=245+(8+0)
=390。
( 資料來源:4-1020613新進人事講習-敘薪實務-附解答_吳莉真 )
請問這樣的算法正確嗎?
因為今天我去請益蔽校的人事主任,
由她的算法算出來是370(跳3級),
和我原本想的跳6-2=4級有出入,
附上蔽校人事的計算方式:
http://i.imgur.com/XrNsubc.jpg
圖下方『服務8年』照她的講法是我今年教書第10年,
然後去頭(93學年度)去尾(102學年度)=8年,
但我明明應該服務滿9年了...感覺怪怪的。
(ps.總任教年資)
因此想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我在七月初申請改敘的話薪額應該是370還是390呢?
感謝大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