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6年5月12日
何嘉仁違法超收
全教總:台北市政府應有積極作為 確保幼兒就學權益
針對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昨日加重處罰違法超收的嘉勝、嘉維、嘉霖三所幼兒園共150.9
萬元,並認為市府派人駐點輔導依法無據一事,本會認為:
一、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5條第1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對幼兒園辦
理檢查、輔導及評鑑。」,是項法律並未限定主管機關輔導幼兒園之做法,對於如此重大
缺失且多項違規之園所,為確保幼兒就學權益,台北市政府派人駐點輔導自屬必要且於法
有據。
二、目前家長、孩童面臨的問題是擔心孩童留園受到「二度傷害」,住家附近卻又無適當
園所可轉學。故台北市政府應主動召集園所負責人、學生家長及本會代表,共通商議後續
保護幼兒就學權益之措施,必要時協調公立幼兒園專案增班處理。
三、是項罰款應用於確保系爭園所幼兒就學權益,台北市政府應用於輔導該園所教學正常
化及配置合乎法定比例的合格教保人員,以確保教育品質不打折,輔導期間至少半年。
四、為杜絕是類案件再次發生,本會另建議台北市政府:(一)將市區內美語連鎖幼兒園列
為本年度優先稽核對象。(二)製作新生入學宣傳單,提供新生家長「就學補助」、「如何
查詢園所評鑑及稽核結果」、「學生平安保險」等三項重要就學資訊,以資訊公開方式達
到全民監督之效。
上述說明及建議,本會將以正式公文發函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