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tgffhv5545 (Euqueen)》之銘言:
: 一直有一個小疑問,可能很笨但很好奇
: 退撫破產不就是在說那個大水庫的錢不夠了不是嗎?
: 那為什麼政府不放錢進去?
: 不管是精算失準或把錢拿去亂搞護盤,現在錢不夠了,不就應該拿錢進去補足嗎?
: 怎麼會是砍老的,然後叫年輕的多繳晚領還領少?
這是個複雜的問題,小弟先提政府責任部分
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是的,軍人、教育人員的退撫基金,也在這裡管理)
基金監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都是哪些人?
組成份子,有適當的教師團體 (至少列席)?或是有教師選出的管理代表?
沒有!所以除了法規,政府在基金的經營管理上,要負完全責任
補充說明:
A.有找到資料了,該基金的網頁上有「現任」名單,但過去的人仍然沒看到
B.有教師團體推派的代表
C.既然教師團體有參與,應分攤部分監督不周的責任
2.股市護盤
是「基金營運人員」,考慮某些股票已經下跌至適合價位,開始收購
還是政府高層「下令護盤」?
甚至,站在基金操作的立場上,既有股票可能還會部分出脫(摜壓),以造成恐慌(低價)
因此而賠錢的、少賺的,其責任不應該由出資人承擔
(比較可行的護盤方式,應該是政府某單位向退撫基金借錢護盤,利息、盈虧照算)
3.實際經營、管理的人是誰?
你投資的哪個基金,會看不到任何一個投資管理者的名字?
4.資訊不透明
舉例來說,現在「監理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就無法下載
http://www.pension.gov.tw/?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補充說明:同一電腦,在昨日深夜就可以下載了
公開的會議紀錄,只能往前找到104年12月的 (這是需要保密?)
再舉例,超過三年以上的投資紀錄,有什麼原因不能公開呢?
5.政府撥補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第5條第3項
本基金之運用,其3年內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於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計算之收益。如運用所得未達規定之最低收益者,由國庫補足其差額。
補足了嗎?
沒有隔年補足的金額,有算利息嗎?
6.曲解投資績效
依印象,曾經出現過退撫基金用「股票沒賣,就不算賠錢」的方式估算
請告訴我,哪個上市公司可以這樣結算的?
7.承上
在可能有問題的計算方式之下,退撫基金的績效可能被曲解
依第5點應補足的金額,還可能因此被低估
8.催繳
有些可能欠繳的單位,有進行強制執行嗎?
例:一些倒閉的私校
9.提撥費率
既然十幾年前就已經知道會出問題,是誰決定「提撥費率」不調整到法規最高值的?
(並請求修法)
10.以上,過去做出錯誤決定的政治人物、管理的主管 (包含退撫基金的管理委員代表等)
名單不公布一下?
做決定的人要負責任,亦即「責任政治」,現在連個名字都拿不出來?